第三百九十四章 丰厚的片酬(求订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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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斯巴达三百勇士》的剧本还没有完成,但合约已经拟定好了相关的条款,在拍摄过程中,必须以马修认定的剧本为准,如果没有他的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剧本中有关列奥尼达角色的描写和台词;马修有权参与其他角色演员的挑选,其他演员的使用必须以他的意见为先,他还有权指派高级化妆师、发型师、站位替身、动作替身和服饰管理员等等。
剧组为贝拉-安德森提供的薪酬,每周不得少于7000美元,还要为她配备工作车辆,以及在片尾字幕打上贝拉-安德森的名字。
用于宣传的剧照,需经由马修过目;如果某张剧照被用于海报设计,天空之舞影业必须与马修商议;海报定稿前,也需要马修过目,除了广告和宣传,剧照不得另作它用;而且未经马修的书面允许,剧照不得交给第三方使用,包括杂志等媒体……
这些只是符合一线明星身份的基本条款,对于马修来说,最为重要的其实还是片酬。
从扎克-施耐德到弗兰克-米勒再到大卫-埃里森,全都认为马修是这个项目最为关键和最不可或缺的一环,这也为海伦-赫尔曼张开狮子的大嘴提供了充足的前提条件,而且坦白地讲,作为投资者的大卫-埃里森,更为看重的是打开在好莱坞发展的局面,以及项目的成功,利润反而不是最为紧迫的追求。
海伦-赫尔曼与剧组的谈判几乎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马修基本上全权放手,在结果出来之前,甚至没有主动关心过。
经纪人的主要收入就是旗下演员的抽成,天然就会为演员谋求更多的收益。
马修在《斯巴达三百勇士》中的片酬,依然以基础报酬外加后期分红的方式为主。
由于马修在这个项目中的核心地方,再加上大卫-埃里森急于打开局面和谋求成功的心理,海伦-赫尔曼比较轻松的为马修争取到了一份高达1500万美元的基础片酬。
而在后期分成上,也达到了马修从业以来的新高。
天空之舞影业公司按照行业内的惯例,与马修签订了一份阶梯式的分成,不过与过往不同的是,分成的范围是全球票房。
分成协议规定,如果《斯巴达三百勇士》的全球票房达到1亿美元的话,马修自动获得全球票房的百分之一作为奖励。
然后全球票房2亿美元为百分之二,3亿美元百分之三,四亿美元百分之四,五亿美元百分之五。
百分之五也是最高封顶的分成比例。
看似分成比例好像不高,但海伦-赫尔曼谈妥的是全球票房总额的分成,而不是票房利润分成。
也就是说,《斯巴达三百勇士》全球票房总额能达到五亿美元的话,马修的个人分红奖励将高达2500万美元。
当然,谁也不能保证《斯巴达三百勇士》的全球票房能达到这一等级。
遇到大卫-埃里森这样的超级大金主,可以说是马修能拿到这样一份合同的关键,不过这份合同在业内也算不上顶级,与汤姆-克鲁斯和汤姆-汉克斯根本没法比。
据马修最近所知,汤姆-汉克斯在与索尼哥伦比亚进行《达芬奇密码》的谈判中,代表他与导演朗-霍华德,向索尼哥伦比亚影业喊出了全球票房百分之四十的后期分成的报价。
虽然双方后期肯定会讨价还价,但这一报价足以让人咋舌。
还有新西兰导演彼得-杰克逊,媒体爆出来的消息,以他和他老婆作为核心的导演制片团队,在《金刚》这个项目上,后期分成的比例高达全球票房的百分之二十。
相比于这些顶级合同,马修还有大把的努力上升的空间。
曾经在太平洋对岸的时候,他甚至在网上看到过相关的报道,约翰尼-德普出演《加勒比海盗》第四部还是第五部的时候,迪士尼影业为了打动他,据说在影片拍摄之前,就向他支付了前期加后期总计高达9000万美元的报酬。
这是他在娱乐八卦上看到的,真假就不知道了,毕竟那个时候只是隔岸观火。
十一月上旬,马修专门抽出时间,正式签订了这份演员合同,他也彻底与《斯巴达三百勇士》这个项目绑在了一起。
不过,这个项目进入筹划阶段之后,进展算不上多顺利,剧本到现在还没有完成。
好在马修的档期也不合适,剧组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
签完演员合同,又叮嘱过扎克-施耐德和大胡子杰克,让他们在剧本完成的第一时间,就送到他手里之后,马修暂时把《斯巴达三百勇士》放在了一边,继续《加勒比海盗:世界的尽头》的拍摄。
十月中旬的时候,戈尔-维宾斯基就宣布完成了《加勒比海盗:聚魂棺》的所有镜头,剩余的拍摄全都是第三部的戏份,剧组的一个后期制作团队,也脱离了拍摄,开始第二部的一些后期处理工作。
大概是工作非常忙碌,又私底下达成了协议,导演戈尔-维宾斯基与制片人杰瑞-布鲁克海默之间没有再发生过大的矛盾冲突,这也保证了剧组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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