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青春 > 大明妖孽 > 第二十二章 我爹是神仙

第二十二章 我爹是神仙(1/2)

目录

(求收藏求推荐)

何百万坦然喝了口茶,微笑道:“这位梁铁公,听上去是位人物。”

“算不上,在赵家抓过和想抓的众多奸人当中,梁铁公只算是末流,义父对他念念不忘,是因为私仇。我们从小就听义父说过此事,他曾经有一个亲生的儿子,五六岁那年被梁铁公害死,后来梁铁公被太监收买,助纣为虐,又做了不少坏事。据说在断藤峡自焚而死,可义父从来不信,经常叮嘱我们在办案的时候小心留意,一有线索就告诉他。可惜,线索有了,他老人家却已不在人世。”

何百万面不改色,站在一边的何五疯子道:“我最讨厌太监,这个梁铁公追随太监,肯定不是好人。”

何百万瞥了一眼儿子,“胡公子给锦衣卫办事,在他面前,不要提太监。”

何五疯子歪着身子打量胡桂扬,“你跟太监关系好”

“还行吧,比不上你父亲。”

“我爹可不认识太监。”何五疯子一直没听懂胡桂扬在说谁。

何百万向儿子挥手,“你出去吧,别在这里碍事。”

“我不走,我要看着这小子,总觉得他配不上姐姐。而且我不会碍事,就站在这里不吱声。”何五疯子闭嘴,用稍大的眼睛死死盯着胡桂扬。

何百万拿这个儿子没办法,拱手道:“犬子自小失教,请胡公子莫要在意。”

“不在意。”胡桂扬知道与老狐狸打交道有多难,身子稍稍前倾,“义父以为梁铁公还会再与太监联系,没想到阁下真是能忍,直到义父去世,才肯现身。”

“你认准了我是梁铁公”何百万笑问。

“你的容貌与义父的描述不太一样,初次见面时,我还没有完全认出来,但是你说自己名叫百万却没有百万家资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你了。”

“唉,老毛病了,总爱拿名字开个玩笑。我记得自己没对赵瑛说过这些,他竟然了若指掌,看来真是在我身上下过不少功夫。”

何五疯子听糊涂了,忍不住开口:“爹,你们在说什么这个梁铁公又是谁”

何百万不理儿子,“并非我有意隐瞒,梁铁公也不是我的真名,若不是你提起,我都快忘了。”

何百万就这么承认了,胡桂扬反而有点意外,“你又出来干嘛以为义父不在,就没人能抓你了赵家四十位义子,个个都视你为仇敌。”

“现在已经不到四十位了吧。”

三哥、六哥先后遇害,今晚不知会不会再有事情发生,绝子校尉正在分崩离析,胡桂扬没法反驳,所以他笑了,“咱们这是干嘛呢你知道我是谁,我知道你是谁,你主动送上门,我也主动送上门,明明互有所求,却都拐弯抹角,何不省些力气,有话直说呢”

“好啊,那就直说。胡公子打算什么时候娶我的女儿”

胡桂扬沉默一会,“等我确信自己还能多活几年的时候,你也不想女儿一出嫁就守寡吧”

两人同时沉默,同时大笑,同时起身,同时作揖。

“爽快,胡公子今夜就在舍下留宿吧,明日咱们再议婚期。”

“今夜即是佳期,况又你情我愿,何必推到明日”

“老夫只此一女,从小娇生惯养,不能说嫁就嫁,总得明媒正娶,准备些嫁妆,还要通知亲戚……”

何五疯子插口道:“爹,咱家哪来的亲戚”

何百万淡淡地说:“人人都有亲戚,平时不来往,遇到嫁女儿这种大事,无论如何也要登门祝贺一下的。”

胡桂扬此次登门太突然,何百万需要与同伙商量一下,才能给出回答,何五疯子听不懂,胡桂扬却明白得很,“既然如此,我就在此叨扰一晚。”

“甚好,胡公子今晚就在犬子房中暂歇吧。凤儿,再去拿一套被褥。”

何五疯子这才明白“犬子”就是自己,“不行,家里空房这么多,让他住柴房、厨房,实在不行,让他住姐姐房里吧。”

“乱说,快去。”何百万喝了一声,何五疯子不情不愿地转身走开。

胡桂扬来到香案前,冲三清像拜了两拜,“神仙,我要去睡觉了,求你件事,保佑赵家兄弟今夜平平安安,不要出意外。”

他这些话是说给身边人听的,何百万笑道:“如今不比从前啦,满天神佛各管一片,不是自己的地盘,法力再强说的也不算。”

“如此说来,神佛与凡人没什么区别,也要你争我夺。”

“呵呵,怎么说呢,好比朝中的大官,或者宫中的权宦,争权夺势就没断过,可底下的人能怎么办能靠上一个是一个,总比无依无靠强。神佛地位更高,我等凡人唯有跪拜,偶尔仰视一下,哪怕求得一位小神的帮助,也能如鱼得水,心想事成,至于其它事情,不必问、不可问、不需问。”

胡桂扬抬手指着何百万,笑道:“等亲戚们来齐了,咱们一定得好好聊聊。”

“当然。”

何五疯子回来了,何百万拱手相送。

何疯子住在一间小屋里,炕占了一半,两套被褥已经铺好,一左一右,相隔尽可能远些。

“你睡那边,我睡这边,晚上不许打呼噜,不许磨牙,不许说梦话。”

“放心,除了梦中杀人,我没有别的毛病。”

“好。嗯梦中杀人”

“你爹亲口说的,他算命准不准”

“有时准,有时不准……你敢杀我,我就揍你。”何五疯子挥挥拳头。

胡桂扬脱掉鞋子,不脱衣服,上炕躺下,默默想着心事。

炕的另一边,何五疯子也躺下了,辗转反侧,好像这不是自己的卧室,“问你件事。”

“嗯。”

“我究竟姓何还是姓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