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小舅和阿齐兹 1(1/2)
房间中不只有小舅,还有阿齐兹,当然伊莎贝尔也坐在沙发里喝着红酒。
“什么酒”
“我去买茅台,但是这里的馆子竟然敢给我拿假的。不过运气不错,弄到了一瓶有年头的汾酒,要不要试试看”
“嗯,竟然还能弄到小酸笋,这个当下酒菜很不错,满上吧。”
邢杰直接一口就咬掉了瓶塞子,喝白的就不用那么多的穷讲究。当初在部队里,用搪瓷缸子不是喝着也挺爽
“也给我弄上点。”
“自己拿杯子去。”
火辣辣的酒液顺着食道就冲进了胃中,然后就像是一团火,腾的就烧了起来。
“好酒,很久没有喝过这样的酒了。”
小舅一改平时那种浪荡子的样子,而是蹲在了凳子之上,眼睛中凶光赫赫。这样的动作让阿齐兹和伊莎贝尔很是吃惊,因为梧从来都是那种即便是喝的烂醉,也是要保持所谓潇洒风度的人,像这种凶相毕露的表情已经是相当长时间没有见到了。
但是邢杰却笑了,这个样子才是他记忆里那个霸气绝伦,天下英雄都不放在眼里的小舅。而那个毛岛之上的小舅,以及魔术手小舅虽然都是同一个人,但是就像是一把利刃被收在了剑鞘之中。虽然沉稳无比,但是就像是带了一副面具,让邢杰觉得隔得太远了,远到连亲情都很模糊了。
“小杰,你现在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这一年来,你的进步小舅都看着,都为你感到高兴。小舅也该把以前的事情告诉你,没别的要求,只是希望你听完这个故事之后,不要看不起我。”
邢杰一听,刚要说什么,却被小舅挥手间打断了。而伊莎贝尔也是张了张嘴,就被小舅用凶狠的目光给瞪了回去。
其实,小舅是个懦夫,已经丧失了再次面对失败的勇气!
一开口,就宛若晴天霹雳,差点把邢杰都给震傻了。
十年前,墨西哥,塔瓦斯科州。
刚刚成为队伍正式成员的刘凤梧和阿齐兹在队长的带领下,来到这里对奥尔梅克文化遗址。
目的很简单,就是对遗址进行新一轮的挖掘。
虽然这里已经被挖掘过无数次,重大的历史遗迹早已经公布于世。更不用说大名鼎鼎的玛雅文明,它的存在让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被考古学家用那小铲子给挖了一遍。
不过新人即意味着菜鸟,一心想要一鸣惊人是每一个新人的通病。
而队长的这一种策略也算得上是对新人的磨练,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那些新加入队伍的菜鸟们搞明白一件事。
那就是真正的考古是非常非常无聊,辛苦,即便是付出很多,但是也有可能一无所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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