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四零章 舍我其谁?(1/2)
按照乐谭县的新规划,新城区开发项目会分成的三期工程,为期三十年。而现在可以与轻轨项目相关联的是第一期工程。
一期工程的包括将整个新城区项目的道路与下水道网络,一万五千亩土地的开发。第一期工程为期八年。这部分资金由投资方投入,而县政府将会投资建设医院、学校、公园等等基建。同时县政府也搬迁到的新城区。
作为回报,项目投资方可以获得爱新城区范围内的两千亩的商业土地使用权,另外在新城区范围之外八千亩的工业用地的使用权。
唐浩泽听完乐谭县给出新的项目方案。
这个方案位置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之前的项目用地都位于乐谭河东岸。而这次确实沿着河向南,另外在旧城区南边的河西岸也列入项目范围内。
东岸延绵八公里河堤道路要修建,西岸也有三公里左右。两岸也建设的三道新桥。仅仅是就至少要三亿的投资。不得不说这个规划很有雄心。这是要将一个小县城发展成一个中等城市的规划。
唐浩泽对乐谭这份雄心很钦佩。但他对一共八千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并不满意。
他沉吟了一下,说:“黄县长,按照这个方案,其中两千亩土地是商业用地,而另外八千亩只能是算作工业用地。以乐谭现在目前的地价,这些土地的使用权最多只价值七亿,而承担第一期项目支出却至少要十五亿。”
后面的话他也不用明白说出来了:如果按照新的方案,这个项目实际上是拿他当傻瓜看待。
“唐先生,你说的地价是现在的地价,但是一旦轻轨开通,乐谭县的地价至少能翻一倍。所以我们开出的条件并不是高。”
“这里有一个问题。轻轨系统,我也要出钱的。”
黄县长却说:“唐先生,虽然这是相关联的项目,但本质上却是两个独立的项目。不应当混为一谈。”
“它们虽然是分属两个项目,但新城区项目的增值源自我另外一项投资,县政府却要要全部拿走,这于理不合吧。”
“我们在前面其实已经说的很清楚,轻轨项目是政府投资。我们只是的向唐先生借贷。”
“如果不是为了让新城区项目增值,我不会拿出几十乃至上百亿的资本去做什么轻轨。借贷最后得到的收益,扣除通货膨胀的损失,最后的实际收益率不会超过10%。如果我用那笔钱用于其它投资,二十年后的收益率至少能翻一翻。如果不是为了得到新城区的增值,我何必拿钱出来给政府建轻轨”
“可是轻轨系统对新城区的增值不仅是地价的增值,对乐谭的房价和商业增值能力更大。唐先生在这个项目上获得收益并不会因为地价的上升而降低多少。”
“未来房价和商业的增值,更重要的因素是我在新城区的投资,而不是的政府的投资。我在新城区的投资获得收益,不是政府可以将本应属于我的收益拿走的理由。那是与民争利。自古以来,与民争利都是一个错误。”
黄县长没话说了。
这时一名副市长开口了,说:“唐先生,你说的也很有道理。不知道你有什么要求”
唐浩泽想了一下,说:“乐谭县新城区的第一期开发区域,我要三千亩,而且我有选择地块的权力。第二期开发区域,我要一千五百亩。”
黄县长说:“这样的条件我们无法接受。我们的第一期开发区域面积不过一万五千亩。如果唐先生拿走三千亩,对乐谭县人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对乐谭县的经济布局也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唐浩泽却说:“黄县长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新城区开发由我们天方地产公司承担,而且我们并没有拿走所有的收益。乐谭县人民可以在这个项目中获得短期长期的效益。而我们天方集团只是拿到本应属于我们的短期利益。而县政府的经济布局,也是长期的。而且我们拿到土地后的开发也是县政府的经济布局中的一部分。黄县长的提法,我们是无法接受的。”
天方地产的总经理这时说:“各位领导,我们天方对新城区土地的开发本身也是乐谭县经济开发项目。我们承担这个项目,实际上市与乐谭县政府合作。合作应当是双赢的。”
黄县长笑着说:“程总说的非常有道理。我们之间其实是一个合作。我们虽然将其中一部分的土地增值列入政府收益范围,但是在房地产收益方面天方公司的获得收益也不会低。”
唐浩泽也笑着说:“要不这样,在县城区项目,我们只承担三分之二的基建工程。轻轨系统的投资,我们也借三分之二。如果是双赢的,也许我们可以再一个合作方共同开发。”
黄县长这次真的是没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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