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龙魂当世 > 第五百六十一章 付之一炬

第五百六十一章 付之一炬(2/2)

目录

“谷,你到底经历了什么”老族长变色,当即呵斥道,因为他察觉到了,谷的修为居然暴涨到了铸道境中期!

难怪狩猎队的人被他如此快速地解决了,凭借他的这份实力再加上和狩猎队众人的关系,要是突然偷袭的话绝对很多人都防不住。

而此时谷像是扔掉垃圾一样将那位长老的头颅抛进了火海之中,旋即他以那双血瞳注视着众人,歇斯底里地吼道:“我经历了什么哈哈,我儿子以后可是注定能成为族内的顶梁柱之一的,可现在他却死了,尸骨无存!凭什么你们这些废人就可以活下来,这不公平!你们都得去死!”

话罢他提着大刀杀来,而几位长老心知无法以言语阻止他,所以也一起出手了,毕竟如今的谷对他们每个人而言都有了莫大的威胁。

“轰!”而就在他们交战之际,众人背后一段距离处忽然发生了爆炸,被炸裂的居然是老族长的屋子。

而老族长像是事先预料到了这一幕一样,他侧身转头,对着后方的火海冷冷地说道:“老夫果然没有算错,律,放火之事也有你的参与,而且最终目标就是幻和空!”

周围的族人不由地心头一惊,律长老居然也是罪魁祸首之一,这么说他们一家果然因为中午那事而怀恨在心了,但是他们居然为此火烧整个部落并屠杀族人泄愤!

“哼!我孙儿死了,那两个对他见死不救还逼他断后牺牲的小杂种又岂能活!老杂种,你将他们给藏到哪去了!”律长老的厉喝声自火光中传出,旋即他那充满压迫感的身影也出现在了后方。

和狩猎队首领谷一样,他的双目也布满血丝,红得吓人,像是沉浸在杀戮之中的恶鬼一样,让老族长身边的族人不寒而栗。

“呵,律,看来我以最坏的情况来揣度你果然没错,幻和空早已被我送到安全地带了,你就别想离开这里了。”老族长冷冷地说道。

说实话他心里也对律长老动了杀意,原本之前他还只是猜测律长老可能会发狂袭击幻和空,但却没料到他居然还成功蛊惑了他的儿子,并且将整个部落都卷了进去,着实丧心病狂。

没有什么可以多说的,如今飞羽部落遭遇大难,之后的处境老族长不敢去想象,但是事到如今至少要让这些罪魁祸首死在这里,律长老和狩猎队首领谷都必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想我飞羽部落一直团结和谐,这么多年来都稳定发展,离演变成中型部落也已经指日可待,却不曾料到会遭遇如此横祸,何其可悲啊!”老族长在心底悲叹道,分外苦涩。

不过律长老既然出现了,那他也必须出手了,毕竟对方是部落里的第二强者,也只有他才能够应付。

只不过这一次老族长注定是失算了,两人才对轰了一击就让他大口咳血,直接倒飞了回来,差点撞进火海之中。

“你……”老族长大骇,同时喷了一口血出来,他居然被律长老给一击打伤了。

而这时律长老也爆发出了全部的力量,其气息竟然超越了铸道境巅峰的老族长,这是造化境修士才能够发挥出的力量。

原本只是铸道境后期的律长老,修为居然突增到了造化境,简直和谷的情况一模一样,这两人的境界都在这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发生了难以置信的飙升。

“大家快分散开逃走,不要犹豫!”老族长立刻对周围幸存的族人喝道,局势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不可能在交战时还护住这些人了。

律长老登临造化境,这对他们而言无疑是场灾难,但即便如此老族长也不畏死地冲了过去,他必须要挡住律长老,而且要尽可能地杀死他,哪怕玉石俱焚!

“找死!”律长老冷喝道,直接动用造化境的力量攻击老族长,不过看起来他还没有熟悉这个境界的力量。

而老族长在之前吃亏后也谨慎了许多,由此两者激战在了一起,短时间内似乎难分胜负,老族长的实力似乎超过了自己的境界,全力以赴下足以暂时和律长老抗衡。

而这时看到老族长都压制不住发狂的律长老,再联系起老族长方才的话,幸存的二三十多个族人也惊恐地开始逃窜,尽管四面都是火海,但求生欲极强的他们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去硬闯。

正常来说的话,这二三十多人最起码也可以成功逃出一半,可是偏偏事与愿违,总是有意想不到的灾难在威胁他们的生命。

诡异的风吹过,将每一处大火都恰到好处地拍击在了逃亡的族人身上,令他们在火海中翻滚惨叫,眼看着是要被生生给烧死了。

“不!”正在和谷交战的众长老目眦欲裂,那好不容易救下的二三十多个幸存者居然一个都没有逃出去,纷纷死在了火海之中。

“噗!”而由于分心这里有几位长老又被谷抓住破绽瞬间枭首,虽然他几乎也在濒死状态了。

最终他和所剩的长老都倒了下去,双方同归于尽,没有一个人活下来,而在断气前谷双眸中的血色终于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惊恐、绝望……随后他也死不瞑目。

“天要亡我飞羽部落啊!”察觉到周围已经没有其他人还活着了,老族长不禁悲泣。

随即他也彻底升华,在经过一番决死的厮杀后,这里也再没了碰撞的声响,他与律长老玉石俱焚,双方都在对轰中尸骨无存。

“哗哗哗!”而在他们战死后没多久,天上忽然下起了暴雨,非常迅速地浇灭了大火,而彼时整个飞羽部落已经遍地废墟,化为焦土的地面上已没有了半点生机存在。(未完待续)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