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她爱这里,爱得深沉(2/2)
但却没想到这是一个凉薄之主。对国对民,皆无忠心。
他在心中暗叹,当年先王殚精竭虑,终致早逝,姜鲜非但没有先王的眼光,更无先王的心性,居然真的认为先王与朝午王兄弟情深,打算自己继位后继续仰赖这位“叔王”,被赶出台城后,更是郁郁而终。
蒋淑敬佩先王,虽然瞧不起朝午王,但更看不起姜鲜。至少朝午王有野心,而姜鲜却是一副绵羊性子,只配让人宰了吃肉。
而姜元,比起其父更加不堪,连对鲁国的忠心都没有,这样的王对鲁国来说绝不是幸事。
蒋淑就将剩下的话都咽了回去,留下面色复杂,心中乱成一团麻的姜元。
“让他们进来吧,大公子也该梳洗一番了。”蒋淑柔声道。
姜元这才发现外面已是朝日高升了。
在姜元的屋里睡了一晚,白天当然不能再占着大公子的屋子休息。蒋淑坚持让蒋伟把他背了出去,回到车里,蒋伟立刻让人端来药,他看到蒋淑的面色潮红,刚才背他时就知道他在瑟瑟发抖,手心滚烫,知道这是发热了。希望不是风寒!
蒋淑喝下药,有了点精神,让其他人都下去,对蒋伟说:“对姜元……就如同对姜斐一般就行。”
姜斐就是朝午王。当年夺位后也曾意气风发,结果连递几封国书都如泥牛如海,其他诸候国都跟没听说他这么个人似的,他就消沉起来,龟缩在莲花台,整日寻欢作乐,醉生梦死。
其实当年蒋淑根本没把国书递出去。
蒋伟恍然点头,只是有些为难道:“这样……是不是不太好?若是被发现……”
蒋淑道,“把怜奴送过去。”
蒋伟惊道:“这……也太大材小用了!”
蒋淑摇头,“送过去吧,这也是他为家族能做的唯一一件事了。”
怜奴是蒋淑最小的儿子,其母不过是家中一个歌伎。这样的出身,本该为奴为婢。可蒋淑当时十分喜爱这个歌伎,歌伎生下此子后自尽,特意给儿子取名“怜奴”。蒋淑得知后,叹了两声,将怜奴养在身边,虽然不能姓蒋,但诗书技艺,他也曾手把手的教导。
怜奴性情坚韧,少年时与人争风,被人刺瞎一目,但他竟拼着眼睛不要,杀了此人。
怜奴瞎了一只眼后并不自怜,反倒极擅以此来迷惑众人。蒋淑自己的几个儿子都吃过怜奴的亏,还不知道是怜奴是背后捣鬼。蒋淑知道后不但不生气,反而更加看重他。只是不免担忧等他去后,家中无人可遏制怜奴。
倒是蒋伟早就看中怜奴的机巧百变,想将他要过去当个养子。
蒋淑之前也犹豫,这样可以让怜奴冠上蒋姓,虽然成了半仆之身。
直到此刻,他才发现,适合怜奴的地方不是蒋家,不是做蒋伟的养子,而是成为姜元的近臣、信臣、宠臣。
蒋伟老大不乐意,却知道怜奴会选什么。他早就看出来,怜奴是一头像狗的狼,虽然吃肉,却有着狗的性子。在这个蒋家,怜奴唯一在乎的就是蒋淑。等蒋淑去后,哪怕他这个叔叔,怜奴都不会放在眼里,当然,到时他收怜奴为养子,占着父子名分,自然可出尽手段收服怜奴。
而蒋淑爱怜奴,未尝不是因为这个儿子是诸子之中最像他的。
蒋淑替怜奴选的路是最适合怜奴的。
也是他最后的慈父之心吧。
这天,蒋淑就病了,没再起来,也没有再离开车。蒋伟知道姜元最后必定会回国继位,现在不过是在装模作样罢了。他更担心蒋淑的身体,除了每天去姜元面前转几圈以外,其他时间都陪在蒋淑身边。
冯营大喜!觉得老天开眼了!便日日长在了姜元面前,他或是带冯宾,或是带冯丙,就是不肯带冯甲去,因为冯甲与冯瑄极为相似。
冯甲也不在乎这个,就在车里与冯瑄弈棋为乐,等冯营回来就追问:“今日与大公子说什么了?”
冯营只去了两天就苦不堪言。因为他发现姜元竟然没有念过书!或者,那根本不能叫念过书!最多叫识字!可他又不能直言其短,又因有冯瑄这前车之鉴,只好去了就装哑巴,由冯宾与冯丙说话。
冯宾有冯瑄这个儿子,有冯甲这个大哥,为人温柔似水,从不会令人不快。冯丙行商人之道,更是一张嘴能说出花来。看姜元神色,似乎对这二人的印象都不坏。
冯营好歹算是松了口气,回来却对着冯甲发愁:“难道他这把年纪,回国继位后我还要给他延师不成?如果见了其他国主,谈笑说话,他露了马脚怎么办?鲁国的脸都要被丢尽了!”
冯甲却觉得冯营这心操得也太早了些,姜元还没回国继位呢,不如说点更实际的。
比如姜姬能不能嫁到冯家?
比如姜元能不能立冯家女子为后?刚好冯营有女儿。
冯营愣道:“……还没说到这里。”
冯甲气结!“这才是最重要的!!这几天你到底去干嘛了!!”
冯营……冯营其实是不愿意把女儿嫁给姜元的。他觉得姜元就是一个披着公子皮的村夫。如果要他嫁女,至少也要是当年的姜鲜才行。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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