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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五十七 诸葛亮觉得在这里可以实现他的价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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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德四年十月中下旬,桥蕤一行人没有给青州官方递交任何照会,打着普通办事吏员的名义就抵达了青州。

十月二十一当日就住进了临淄城。

按照魏帝国的规定,人员流动需要官方开具路引,没有官方开具路引是不能随意流动并且住进当地旅店的。

郭鹏不让桥蕤等人提前泄露真实目的,所以他们就打着普通中央办事吏员的旗号来到了青州。

青州是郭某人的起家根据地,重要的基本盘,重要的后勤补给基地,生产种植基地。

同时青州也是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的地方,水旱灾害很多,蝗灾啊,土地盐碱化啊,海水倒灌啊之类的事情,在青州也属于比较严重的问题。

所以历年来青州都会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物资去应对这些灾害。

为了应对这些危害农业生产的灾害,青州也有大量基层官员战斗在一线,为了保障青州的持续产出、不停地为魏帝国的各大战场输血而战。

可以说青州这些年来为郭某人建立帝国、平定天下、征讨外国这些事情立下了汗马功劳。

没有青州持续稳定的高输出,也就没有魏帝国如今的稳定疆域。

同样的,没有郭某人持续不断的为青州的灾害防治添砖加瓦,青州也没办法维持这样的局面。

中央办事官员长期和青州基层官员有紧密联系,彼此之间的往来相当频繁,用这样的方式抵达青州不会有任何问题。

但说到底,青州的问题和糜竺的关系搞不好还真的不是很大。

糜竺主政青州期间当然是立了大功的。

他接替郭某人的职位主政青州数年,在任期间把青州治理黄河的水利工程、治理蝗灾的应对机制和青州水师的打造给搞定了,也不枉费郭某人对他的栽培。

糜竺主政青州的这些年,青州的产出也持续增长,经济持续繁荣,每年在税收比例上都占据重要地位,是其他各州难以超越的。

而在吏治方面,青州官员的数量很多,但是爆出贪官污吏贪腐事件的次数却不多。

魏帝国建立四年来青州主动上报的贪污案件只有六起,平均一年都轮不到两起。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临淄营这些年整理的关于青州的资料郭某人一直都没有时间看,前段时间抽空看了看,看到了不少触目惊心却不曾通过正常渠道上报朝廷的事情。

郭鹏提升了州刺史的级别,但是为了确保不会出现东汉末年军阀割据的情况,他大大限制了州刺史的权力。

州刺史负责行政,不负责管理吏治,在人事方面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这是郭某人特意规定的。

从提拔到降职,人事方面的权力不属于州刺史管辖。

魏帝国的吏治在中央主要是三司分别管理,官员经济上的问题则主要是刑部负责惩处。

地方上官员的主要问题当然也是经济方面的问题,这方面则是刺史府、郡守府和县府三级政府内重新架构的法曹负责管理。

法曹名义上隶属于一地主官,但是在处理贪腐问题上并不受主官干预,反而是和中央刑部关系紧密,有直接将案件上报给中央刑部的资格。

郭某人这几年来不断扩张中央政府规模,已经成功把吏部和财政部扩张到了全国范围。

接下来,也有把中央刑部和地方法曹的联系搞得更加紧密的打算。

但主要还是时间不够,精力不足,没有来得及优化地方针对贪官污吏的惩治体系。

要办的事情总要分个轻重缓急,官员贪污这种必然性事件在帝国体系内实在不能算是第一重量级别的事件。

只有当皇帝重视或者需要乃至于引发民变的时候,才会被看做头等大事。

当然,真要到了那种时候,往往为时已晚。

人们吃不到饭饿得快要死掉的时候,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揭竿而起的事情从秦末开始就不是新鲜事情,这一点,两汉的统治者深有感触。

郭某人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防患于未然,定时定量定点处理问题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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