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出丑(2/2)
好在有了上一回的经验,他晓得无论如何也不能沉默,便对着京都府尹发声道:“爱卿待要如何判决”
田太后不悦地打断道:“陛下!”
众臣皆不敢多言。
赵显并无急智,又是一遇上事情就懵了性子,往日坐在一旁做壁上观久矣,现如今被田太后盯着,根本想不起纵火该判什么罪,从重又应当如何处罚,想到朱炳与他说,以德治国,怀柔待民,于是只得磕磕巴巴地道:“此人虽不是故意,可在京中纵火,造成坊间损失惨重,幸好未有伤亡,不如按律收押入监流放,从重一等罢……”
他终于对付了过去,虽是说了等于没说,自觉也比上一回的沉默要好。
可田太后却不再做声,示意旁边的黄门诏令退朝。
赵显总算察觉出不对来。
他知道也许是自己的回答出了什么问题,可因为脑子转不开,确实也没有花太多时间在律令上,根本不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文武百官这一回也出奇地沉默,安安静静地出了宫,人人道路以目,不像以往三三两两走在一起,而是各自匆忙回家了。
赵珠下午听到南屏的转述,笑容止都止不住,哈哈道:“他真的说让按律收押入监流放,从重一等”
南屏抿着嘴,忍住笑,道是。
赵珠差点笑岔了气。
大魏苦于火灾久矣,太祖时就规定每个坊市边上都要留出四丈空地以做“火巷”,而京都城中每隔一千五百尺就必须设一个“军巡铺”监管治安消防,军巡铺中人几乎都是军队中抽调的老手,可即便如此,京都城内每年仍旧还有大大小小的火灾上百起,财产损失无数,伤亡更是可怕。
不仅在城内,就算是宫中,也几乎隔几年就有一次极大型的火灾。
正因如此,《魏建隆详定刑统》中“放火”为十恶,归为最高级别的犯罪,与谋反、篡位、子女谋杀父母、妻子弑夫等一般,乃是“遇赦不赦”之罪。
这样浅显的常识,赵显居然全然不晓,还在大朝会上妄言“按律入监流放”。
她笑了一回,又问道:“上回让你吩咐下头在太和楼埋的人怎么说”
南屏道:“应是已经得手了,那日那一位在笙娘子房中待了一下午,等他走了,笙娘子房中叫了水,又换了衣裳,听说次日起就没有再见客人,只在阁楼中待着。”
赵珠满意地点了点头,道:“他怎么跟教坊司的人说的”
“听说暂时还没有替笙娘子赎身,只是靠着砸钱,先养了起来。”
要替笙娘子赎身,必须经过京都府衙,赵显估计暂时没有特别好的办法。
赵珠沉吟了片刻,问道:“那那件事呢”
南屏的声音压得更低了,“那论调已经成了气候了,因怕皇城司的人盯上,下头的人已经收了手,不再出去说话。”
她一面说着,一面控制着自己,不要在公主面前发抖。
实在是没办法想象,为何公主要在京城中有了太后牝鸡司晨的流言之后,使着人手去推波助澜,鼓吹太后应当早点撤帘,小皇帝早些亲政才好的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