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骗子!(1/2)
大光头情绪激动,和他一起的人纷纷跟着起哄。“蛇美人”也不是省油的灯,指着他破口大骂,她叫来的人也跟着起哄,双方摩拳擦掌,形势一触即发。
“干什么干什么,想打架是不是”
韩朝阳只学过《治安处罚法》,只看过《治安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两本法律书籍,搞不清这辆车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也不知道到底谁有理。
但有一点非常清楚,这属于债务纠纷,想说理去法院,不管公安管。
当务之急是控制住局势,别让他们打起来。
“别嚷嚷了,吵什么吵,你,还有你,把胳膊放下!”韩朝阳给闻讯而至的小区保安陆新使了个眼色,走到两帮情绪激动的众人中间,厉声道:“既然吵架打架能解决问题,那你们打什么110当着我们面大吵大闹,甚至要动手动脚,你们眼里有没有公安,你们知不知道这是什么行为”
“韩警官,是他们要动手的!”
他们要动手,你也不是吃素的,不然能叫来十几个人,其中一个胳膊上还有纹身。韩朝阳对养大蟒蛇的陶慧实在没什么好感,拿起笔打开文件夹回头道:“身份证有没有带”
“您上次不是登记过吗,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您那儿全有。”
“上次是上次,快点。”
原来你们认识!
大光头很直接地认为警察会帮陶慧,非常不服气,正准备说点什么,正在接电话的顾爷爷突然大声问:“颜律师,您在哪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大光头本以为律师会跟穿白衬衫的老警察把事情说清楚,结果电话通了不到三分钟,老警察把手机递到他面前,“你请的律师挂电话了,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问问到底有没有他这个人,他到底是不是律师。”
“警察同志,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顾国利虽然不是很精通法律但见过太多债务纠纷,一些法律常识还是很清楚的,把他叫到一边,循循善诱地说:“郑进东,从欠条上看你确实不是放高利贷的,借钱给朋友,朋友却不还,而且这是二十万,不是两千两万,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但做事不能冲动,要搞清楚情况。你可以回去看看新婚姻法,上面写得很清楚,婚前财产不算共同财产。以前还要搞什么婚前财产公证,现在不需要,只要是婚前的都不算,所以这辆车你肯定是不能开走的。”
请的律师是骗子
郑进东反应过来,想想又急切地说:“警察同志,但欠条上也写得很清楚,这辆车是朱振兴抵押给我的,他们那会儿没离婚!”
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态度,顾国利跟小徒弟截然不同。
韩朝阳态度明确,这不归公安管,让他们去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顾国利不想看到再发生这样的事,更不希望矛盾激化,耐心地解释道:“借钱时把车作为抵押物,这是朱振兴的问题,不是陶慧的问题,可以说你郑进东也有问题。当时你应该看看行驶证,应该搞清楚车主是谁,应该让他们两口子一起签字。
现在陶慧说不知道,说朱振兴是瞒着她借钱,瞒着她把车作为抵押物的,她跟你一样是受害者。这就相当于我管别人借钱,拿你郑进东的东西抵押给别人一样,肯定不行。”
“警察同志,她不可能不知道!”
“关键人家说不知道,退一步讲,就算她知道,就算车是在结婚之后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也不能就这么把人家的车开走。一样要经过法院,要先保全,然后再走程序。不是吓唬你,你们这么干跟抢劫没什么区别。”
“朱振兴跑了,电话都打不通,难道这二十万就不要了”
“你说你这么精明的人怎么在这个问题上犯糊涂呢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当然要找借你钱的人。除非你能找到他们是假离婚,能找到他们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顾国利回头看看,又提醒道:“搜集证据可以,但不能违法。今天这样的事不能再发生,更不能发生其它扰民、寻衅滋事等行为。考虑到你是初犯,你也确实是受害者,今天的事就算了,不对你进行处罚。如果再有下次,我们只能公事公办。”
“警察同志,我讨债还要被处罚”
“对你来说或许只是讨债,但在法律上这就是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违反了治安处罚法,你说要不要接受处罚。”
正说着,在东明小区执勤的保安到了。
吴俊峰带队,一下子来十几个!
郑进东意识到再闹下去没好果子吃,只能顾国利提醒下去韩朝阳那边接受询问。
按程序做笔录,让双方在笔录上签字摁手印,打发他们各回各家,给值班室打电话汇报处理结果,见陶慧站在车边欲言又止没回去的意思,顾国利轻叹口气,走过去问:“陶慧,怎么还不走”
“顾警官,他们要是再来怎么办”
原来你也怕!
韩朝阳腹诽了一句,站在边上一声不吭。
顾国利一边示意吴俊峰带保安们回去,一边意味深长地说:“不管怎么说,朱振兴是在跟你离婚前管人家借的钱,当时你和他确实是夫妻关系,如果你们有共同财产,那么你就有偿还的义务。二十万,不是小数字,换作谁,谁也不会善罢甘休,你自己好好想想,最好能联系上朱振兴。”
“我跟他有什么共同财产,我也被骗了,被那个王八蛋骗走三十多万!”提起朱振兴,陶慧就是一肚子火,竟啪啪啪拍打起轿车引擎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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