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当女儿是宠文对照组,儿子是个凤凰男06(1/2)
年轻知青们的到来, 让桂花村的年轻人们很是骚|动了一番。
没法子,谁叫来的这7个知青, 都是长相好、气质好、一看就是读过书的人
那三位姑娘不必多说, 当日在众人面前开口的姚丽,是真有几分小家碧玉、温柔小意的模样, 皮子还特别白, 就是瞧着有些爱哭, 可人家最终也没哭出来不是吗
姚美不如她妹妹漂亮, 也是个大方干净的姑娘, 听说尽管是京城里来的, 人家也是个干活的好手, 除了农活上手慢了些外, 做别的活计都是熟手,人又开朗,是个招人喜欢的姑娘。
最后一位姑娘, 每天都喜欢穿着白裙子, 干活也是这样。仿佛身上就带着一股子仙气儿,不染尘埃似的。
村子里许多小媳妇大婶们,都看不惯这姑娘, 奈何这位姑娘人长得仙气, 名字也仙——叫做凌仙仙,还仙气的特别招人关心。
尽管这位凌仙仙姑娘来到村子里后,除了第一天上工,几乎没干过什么农活, 也没再去上工,可她自己手里好似就有许多粮票。
很快就有一个先前的女知青,开始每天帮她打扫干活,听说衣服内|裤都是这个女知青给帮着洗的,就跟雇佣了个佣人似的,人家两方面还特别心甘情愿,说是感情好,白头如新,倾盖如故,她们就是后者,并没有别的利益关系。
桂花村曾经也是闹过些事情的,现在大家都想明白了,一般不严重的,就都不会太管。
凌仙仙就这样,在女知青里给她自己找了个“佣人”,负责她知青院的“值日”和伺候她。然后在其他时候,比如必须要上工的时候,村子里的青年们,就会争相帮着她干活。
凌仙仙对那个女知青,或许还私下里给了些报酬,可对村子里帮她干活,带着她去县城买东西的男青年们,就只有一个浅浅的笑容。
可就是这样一个来自女神的浅浅的笑容,就足够叫这些男知青们,对凌仙仙言听计从了。
凌仙仙三人里,明显是凌仙仙有钱有票还能找到帮她干活的人,小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姚美则是能自己干的活,就不麻烦别人,要麻烦也只麻烦女同志,她显然记得姚妈的话,打算3年后就回京,接妈妈的班,这样就不适合在村子里发展出别的特殊关系来,很是洁身自好;
在中间不上不下的就是姚丽了。
姚丽说好听了,是小家碧玉,貌美动人,说不好听了,就有些小公主脾气,可这样的年代,谁惯着她呢
她跟女同志处不好,跟男同志也处不太好。
就算有对她示好的男同志,姚丽毕竟是重生来的,知道自己只要熬过这3年,就能高考回城,绝不肯像前世那样,一时无依无靠之下,自以为寻了个肯对她好的男人,其实是寻了个只狼在她身边,伺机而动。
可姚美会干活,肯吃苦,这是她在姚家的时候就锻炼出来的。家里原本就4个孩子,后来又多了一个姚丽来家里跟他们争抢资源和父母宠爱。姚美理所当然,从小就会做这些,不为别的,就为了能让父母觉得她好,周围人说她好,将来能有个工作,嫁个好人,这都是必须的。
姚丽是姚家恩人家的孩子,来到姚家的时候,又是一副软软糯糯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模样,姚家就也没人让她干活。
姚母是家务的一把好手,先时有姚美的姐姐帮忙,后来有姚美帮忙,姚家男人也不是坐着等吃饭的大爷,每个都在为了能通过合理不被人说道的手段赚更多的钱和票,这样一来,多养一个姚丽,还真的没问题了。
只姚丽身份尴尬,原本就是家里娇养着长大的,不会干活,姚家念着她是恩人家的孩子,最初也不叫她沾手家务,然后姚丽就真的不沾手家务了……如果不是姚丽有着前世的记忆,估计真的连最简单的做饭洗衣服洗碗也不会了。
可就算是这样,姚丽前世,和程建东在一起后,也只过了一段时间的苦日子,等到程建东发现她压根无法通过高考回城,让他跟着沾光后,就独自背起包袱,去南方做起了生意。
后来姚丽自己的家人都恢复职位,程建东跟着占了不少便宜,踏足电子行业和房地产业,赚了大把大把的钱。
如果不是非要对着自己的亲人们下手,想要报复他们害死自己的弟弟和妹妹的仇,然后跟运气极好、非常受人喜欢的程兰兰为敌,后来,程建东也不至于事业受创。
只是程建东当真是个厉害人物,即便是被程兰兰的爱慕者联手打压了,他在逆境之中,仍旧重新爬了起来,靠着巴结她的父兄们,一步一步,又重新有了自己的事业,并站在了商商场的顶|峰。那个时候,程建东都已经快要40岁了。
程建东这个凤凰男,伪装的非常好。
他们结婚的时候,程建东才刚刚18岁,明明不爱她,却能对着她说出各种各样的情话,尽管他其实不必说这些,单单凭着一张英俊无匹的脸,就能叫女孩子对他脸红心跳。
那时候的程建东,就开始伪装自己,对她好。他的演技非常的好,几乎除了偶尔时候,20年时间,程建东都把自己装成了深爱自己的模样。
直到姚丽40岁,程建东38岁的生日那一天,程建东跟她说,他要送给他自己一份生日礼物,让他很爽很开心的生日礼物。
姚丽那时候还不明白,只一心沉浸在自己的钢琴之中,觉得自己虽然忘记准备丈夫的礼物,可她的丈夫这么爱她,一曲“生日快乐”,大概就足够程建东开心了
然后,就在那一天,姚丽的父亲和兄长都被带走了,名义是贪污受贿,且是大数额的贪污受贿。
程建东这个山窝窝里爬出来的凤凰男,一朝得势,就将姚丽的至亲给送到了监狱里面,姚丽岂能不恨
可惜证据确凿,她的父兄都不肯辩解,姚丽也没有办法。她还被母亲和嫂嫂侄儿怨怼,没有办法,回家和程建东吵闹,程建东却早就已经准备了离婚协议,二人离婚。
姚丽分走了大把的钱财,可她膝下一个孩子都没有,父兄进了监狱,娘家人除了跟她要钱,平常压根不搭理她,只能眼睁睁的守着钱过活,然后看着程建东这个渣男、凤凰男,又攀上了一个位高权重的人的女儿,二人交往、结婚,然后,又一起对付程家人。
——这么多年了,程建东始终都没有忘记,是程家人害死了他的弟弟和妹妹。
最后他孤身一人,至亲都死了,可凭什么程家其他人,就什么代价都不需要付出
仅仅因着一个程兰兰,程家那些应该付出代价的人,全都过得好好的,不是出国旅行,就是当了包租婆、包租公,还有做了明星的,哪怕只是十八线的小明星,可不是还有程兰兰的爱慕者帮忙投资吗
程老太更是活到了90岁,依旧身体坚朗,还每年能坐飞机去旅游一次。
凭什么呢
程建东想不明白,凭什么那些害死了人的人,还能活得这样好。
他自己没有照顾好弟弟妹妹,所以活该一辈子没孩子。这是他应该受到的惩罚。那么,程家人,不是也该付出些代价就算程兰兰老大年纪,依旧人见人爱,可程建东依旧要程家人一个个的,付出代价……
……
后来的事情,姚丽就不知道了。因为她挂了。
好在她生前就在程建东嘲讽之下,立下了遗嘱,给自己母亲和侄子留了些足够富足过日子的东西,剩下的则大半都捐献了出去——
谁叫程建东说,他们两个一辈子没孩子,说不定就是两个人都不积阴德的缘故程建东自己就做了许多慈善,来世肯定就有孩子了,可她这个平日里只肯给娘家人花钱的,肯定就没这个福气了。
当时的姚丽气得险些要上去撕了程建东,可最后还是看着人高马大的程建东没敢动手,只憋着气,回去后就立了遗嘱。
其实程建东说的也没错,她是国内名气不错的钢琴家,原本也经常受到邀请演出,其中也有义演,这对姚丽来说就是做善事了,一直没有别的捐助打算。
等到她的父兄进去了,她的名声也算是坏了大半,毕竟,贪污犯受贿犯的女儿/妹妹,又能是什么高洁的人义演做善事这件事,就算是彻底没了。
她也可以趁活着时候捐钱,反正她的钱多的花都花不完。
可姚丽依旧怕被母亲嫂嫂她们知道了,跑来质问她,为什么宁肯把钱给“外人”,也不留给她们于是,就去立下了遗嘱,算着她自己分到的那些钱财,给家人留下了足够富裕生活的钱和不动产,剩下的就都给捐了。
若有来世,她也希望能有自己的孩子。
绝对不能比那个程建东过的差!
……
想到这里,姚丽就有些恍惚。
可她也的确很多年没有干活了。
她家世好,嫁得丈夫也是有名的大商人,她可以经常飞来飞去的到处采购,身边还一直跟着两个助理,她连一些礼服外套,都是助理帮着穿的。
过惯了好日子,姚丽在重回这个年代的时候,最开始想的就是报复程建东这个渣男,其次就是想要留在京城。再辛苦,京城也是要比农村好过的。
而且,留在京城的姚美,后来嫁的那个丈夫,是个怀揣着画画梦想的青年。初时不显,77年高考恢复,他就考上了京城大学,后来出国留学,学成归来,就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绘画大师。
只是他和姚美只有表面感情,实际上没有什么灵魂上的交流。后来二人在三个儿女里最小的一个高考后就离婚了。
姚丽反倒很欣赏他。
认为自己留下来的话,就可以代替姚美,和他在一起。将来一起高考,一起出国留学,一起成为艺术家回国。岂非很美反正、反正姚美和他,最后也是离婚了。
可惜,姚叔这次没有理解她的想法,以为她真的想要下乡,就将她和姚美一块给送来下乡了。
姚丽:“!!!”
真心不是猪队友吗
姚丽看着自己红肿的双手,想到前世的事情,忍不住就想哭出来。
——她以为她重生回来,就能走到人生巅峰,就能把日子活得更好,就能打压那个大义灭亲举报了她的父兄的渣男程建东。可是,她重生回来了,依旧下了乡,却是连个来给她帮忙干活的人都没有了。她只能依靠自己。
而依靠自己,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无比的艰难。
姚丽越看自己的手,越发想要哭。
就在这个时候,同一批下乡的一个二十出头的脸上带着微微笑意的男青年走到了院子里,瞧见她双眼通红的模样,就笑:“还坚持的住吗其实,坚持不住也没关系的。我们男知青想要留下来难,毕竟干不了活。
你这样的女知青,长得又好看,手里也有些粮票,家里还肯补贴,你要实在受不住,就在村子里找个人嫁了好了。这样就有人帮你干活了,也不用辛苦上工了。”
他们同一批来的四个男青年,两个是京市来的,一个叫做彦萧,一个叫做章泽南,两个来自沪市的,一个叫做沈自辉,一个叫做李云鸿。
其中,就属这个章泽南长得最好,也,最会挑事。
前世就是章泽南看她熬不下去了,故意这样跟她说,然后她才动了这个心思。
可到底年纪小,又熬了3年多,真心熬不动了,又有高考的消息传来——在知青院里,既要干活,又要学习,别人受得住这份辛苦,姚丽则是受不住的,她只能嫁给了程建东,好能有时间复习,参加高考。
这一世,章泽南又要跑来劝她。
姚丽越发恼羞成怒。她原本心思都动摇了,结果被章泽南这样一劝说,她又想着继续靠自己了。
姚美和她一起来的,姚美都做得到,她当然也能做得到。
姚丽一抹眼睛,下意识的抓住那颗掉落的小小的粉色珍珠,刚要转身,忙又去看章泽南。
章泽南含笑道:“怎么难道你不想要嫁给这桂花村的人,反而想要嫁给男知青了不成”他竖起一指,在自己唇边摇了摇,暧昧轻笑道,“相信我,这可不是个好主意。”
姚丽:“!!!”
什么毛病
她就是想要确认一下,这个男人到底有没有看到她眼睛里掉落出来的那颗粉色的珍珠。
现在见章泽南什么都没看到,姚丽也就放心了,转身就回了房间。
她想,她要再小心些才成。
可不能被人发现了这个秘密。
院子里的章泽南则是深深叹气,瞧了一眼男知青的一个屋子,那里刚刚有人掀起了帘子,然后又放下了。
啧,好容易鲛鲛附身了个将来有大功德的人,结果这个大功德的人,竟然在他控制这个世界和世界规则的时候,不小心重生了。
这可真心是可惜了啊。
根据他之前的经验,重生和穿越有时候,并不一定能带来好处,反而是麻烦不断。
然而这也没法子。
谁叫他为了守在这里,等着另一个任务者,已经重复了这个时间段好几世,期间出现些漏洞,让一些重生者和穿越者钻了漏洞,导致剧情错乱,他也……很无奈呀。
章泽南颇有些苦恼,不过,想想鲛鲛它们这次跟着他下来,也着实赚了不少功德了,化形有望,他也就不怎么担心了。
鲛鲛它们可以化形,他自己则可以将那个抓了他兄嫂的任务者给打败,抢夺了对方手中的酆都大帝印副印,他就可以距离酆都大帝的位置更进一步了。
——既在仙界,无法报仇,何妨下界,抢了仇人最想要的东西
她既最想要酆都大帝的位置,他就偏偏叫她得不到。
仙与人,本就是存在着巨大鸿沟,无人能改变。
帘子后的,却不只是一人看到了姚丽眼角滑出来的那颗粉色珍珠。
一人是彦萧,一人是李云鸿。
彦萧发着呆,面无表情。
他明明是京城里来的公子哥儿,偏偏对于农事非常熟练,对于如何在村子里生存,他也做得很好。因此别看整天没什么表情,可在村子里的人缘还不错。
李云鸿则是精明了许多。他最初看到的时候,浑身发抖,如今才震惊下来,想到了别的东西。
他看了一眼彦萧,忍不住道:“彦哥,你看到了吗虽然现在世道变了,可好东西嘛,肯定还是有人愿意要的。如果、如果能有许多这样漂亮的珍珠……咱们就是在村子里不上工,也不愁吃穿了。”
彦萧:“……”这可真是为了钱,妖怪都不怕了啊。
他退后一步,淡淡道:“可我怕那妖怪,知道真相后会吃了我。”
李云鸿便笑:“那有什么不好呢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更何况,妖怪嘛,也有精明和不精明的,有什么好担心的”
想想那些志怪传说里的妖怪,可没几个精明的。
彦萧:“!!!”
彦萧:“……”
行叭,好言难劝该死的鬼,那他也就不劝了。随意随意吧。
反正,一次又一次的,他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他能改变了的。
反而是李云鸿在彦萧走后,看着彦萧的背影,若有所思,手中的拳头攥紧一会又松开,然后再重新攥起。
算了,还是先将那个能流珍珠的神奇姑娘给哄到自己身边重要——他倒不是重生来的,而是一位穿书者。
只是这本言情小说,是他女朋友看的。
他女朋友特别想跟他有共同语言,不肯陪着他看球赛,就逼着他看她喜欢看的小说,还要各种给他介绍里面的剧情和人物关系。
知道里面的女主是个真人见人爱的姑娘,好像叫什么兰兰男主是个个性阴郁的男人,正是这次和他们一起下乡的沈自辉……的弟弟,不过,兄弟二人性子都阴沉沉的,只为女主一人倾倒。
但李云鸿更喜欢点家的男主升级文小说,对于女朋友看的这小说,每次听女朋友说起,都是“嗯嗯啊啊”的随便答应着,只在女朋友很遗憾的说起,里面有个女配重生了,而且重生后竟然还像鲛人一样,一哭就落珍珠的时候,才觉得有点意思,关注了一下。
然后,就发现这个一哭就有珍珠“啪嗒啪嗒”往地上落的女配,简直就是重生界的耻辱,她这个秘密被性情阴郁的沈自辉发现了,然后沈自辉就逼着她经常哭。
嗯,因为他要收集漂亮的珍珠,一来是作为离开桂花村的本钱,二来则是要拿来哄这时候就人见人爱的女主程兰兰开心。
当然,这时候的沈自辉对于程兰兰还只是觉得,这个小朋友真可爱,为什么越看越可爱的程度,给她东西,也只是因为这样做,程兰兰开心了,自己会跟着开心而已。
那个会流珍珠的姑娘,就一直被沈自辉控制着,而沈自辉连个名分都没给这姑娘,1978年,沈自辉高考成绩过了,就带着这姑娘离开了。
然后不知为何,后来还是结婚了,沈自辉最初是奴役这个姑娘,这姑娘自然厌恶沈自辉,可这世上不是还有一种叫做“斯德哥尔摩症”的东西嘛这姑娘最后竟然真的爱上了沈自辉。
而那个时候,女主程兰兰已经进了京城,上了大学,长成了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沈自辉利用那个姑娘的眼泪,成了有名的商人,然后还拿着那些眼泪,其实是珍珠,去哄程兰兰欢心。
眼睛里会流出珍珠的姑娘,最后真的受不了了,就开始逃跑,可沈自辉早就有了算计,他野心勃勃,内心阴郁,只有对着程兰兰的时候,才会显得阳光温暖一些。
他早就算计好了,妻子一旦逃跑,就报警,然后,将这个妻子,给私下里抓起来,研究她究竟为什么会流出珍珠。
当然,如果检查不出来也无所谓,她每天流出的珍珠,就足够叫他白捡上许多钱了。
……
李云鸿当时听女朋友说到这个结局的时候,只觉得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心说,这世上哪里有这样的人可等到他穿过来了,亲眼看着姚丽流出粉红色的小珍珠,才会知道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这样白来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更何况,谁叫姚丽这么蠢
是包子就不要怪狗惦记。
李云鸿自觉自己还是要比那个沈自辉好一些的,沈自辉能一面把姚丽给关在实验室里研究了,一面成立慈善基金会以姚丽的名义做善事。他就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
他觉得有个蠢一些的、把柄在他手上的大老婆,其实是件不错的事情,只要这个大老婆,记得每天给他提供些珍珠就好了。
那个小说里,沈自辉每天至少要1000颗珍珠,李云鸿觉得,他就比较喜欢持续性发展,每天100颗就足够了。看,他是个多么怜香惜玉的人
只是,就是不知道那个彦萧,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了。
彦萧和他一起看到了,竟也能忍得住那些珍珠的诱|惑
要知道,珍珠,就意味着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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