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七章 争夺办案管辖权(二更求票)(2/2)
“跟你有没有关系,你说了不算。我说了算!好了,就这样,你跟我们回去接受进一步调查吧。”一名四十多岁、看似检察官模样的中年人说道。
说完,他就要强行带着惶恐不已的尹丽雅离开。
“等等!”
金允浩越过警戒,走近,出言打断道。
“你是”中年人转头,疑惑的问道。
“金允浩,这位是你口中嫌疑人的父亲。现在我以嫌疑人未成年,受审问时需要监护为由,向你申请监护人陪同。”金允浩指了指尹国洪介绍道。
“可以,不过已经审问清楚了,尹丽雅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如果需要监护人陪同。直接跟我们回检察厅吧。”
中年人公式化的回答。仿佛已经认定:尹丽雅就是凶手。他似乎有了结案的想法。
“您不再排查一下其他方面”金允浩建议道,他觉得这个检察官办案有些过于草率,仿佛急于结案一样。
“这是我的工作,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的。”受到质疑,中年人来了火气,这才认真打量起金允浩。
“呵呵,没看错的话,你就是那个最近很出风头的金允浩检察官吧怎么首尔呆不下你。跑到釜山来耀武扬威”
中年人似乎对金允浩偏见颇深,说话时针对、揶揄的厉害。
金允浩眉头一皱,他料到釜山的检察官会敌视他这个首尔检察官,可是万万没想到,居然敌视到这种程度,完全被当做了敌人。
“我是金允浩检察官,不知您是哪位”金允浩眯着眼,平静的问道。
“李锡范,釜山地方检察厅三级检察官。”中年男子回答。
金允浩点了点头,接着爆发出冰冷的气质。寒声道:“出不出风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您的办案态度很有问题。办案过于草率!”
他不是那种烂好人。别人对他什么态度,他会以同样的态度回敬。
“呵呵!……教育起我来了你是首尔江南地检厅的检察官吧是吧怎么听你的口气,像是大检察厅的检察官
想教训我,在我面前耍威风烦请你先认清自己所在的位置。省得出来丢人现眼”李锡范针锋相对,毫不客气。
金允浩点了点头,咪咪着眼,冷静的回答道:“会的,我会认清自己的位置。”
说完,他便来到肯特中学的师生面前:“请问哪位是全明姬的老师”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走出一步,疑惑的回答道:“我是,我叫李敏赫,不知道您是”
“我是首尔江南地方检检察厅检察官,金允浩。请问一下,全明姬是首尔哪里人现居住在江南”金允浩问道。
“哦,您好。是的,全明姬现在居住在首尔江南瑞草区。我们学校的学生大都居住在江南。”在这里遇到了首尔人,李敏赫仿佛倍感亲切,十分配合。
“尹丽雅是南华中学的学生,她和她的同学也都居住在首尔江南。”金允浩快速的回忆着之前了解到的资料。
闪电般思考完,接着他重新回到李锡范面前,亮出工作证件,快速说道:
“本案死者全明姬、嫌疑人尹丽雅都居住在首尔。同时,涉案的证人也是首尔人。
因此,本案由涉案者居住地的检方管辖更为合适。
根据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第十五条规定:如果由涉案人居住地的警方或检方管辖更为适宜的,该刑事案应当由涉案人居住地的警方或检方管辖。
现在,我正式向你提出申请,接管此案!”
这个理由很充分,也很合理。如果金允浩不提及,李锡范差点忘了还有这么一项规定。
因为,这种情况真的很少发生。
以往,遇到疑难案件,两地的检方为了推卸责任,会利用这个借口,相互推让管辖权。
可是检方之间主动争夺管辖权的,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看到金允浩玩起了法律规定,李锡范也毫不示弱:“根据刑事案件办案程序第十九条规定: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两地检方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指定管辖。
我并不同意你的请求,协商不成立!你需要向我们共同的上级——韩国大检察厅申请裁判。”
看到两个检察官唇枪舌战,大秀司法知识,周围的司法工作者都看得一愣一愣的,太精彩,太过瘾了,比电视剧的剧情好看多了。
他们都在等着,看看金允浩会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将事情闹到大检察厅。
尹国洪也在等着,看金允浩会不会为了他,将此事闹大,最终拦下这个案件。
周围两个学校的师生也在等着,他们要看看,谁会是最后的胜利者。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金允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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