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1/2)
布莱恩·赫伯特
我认识弗兰克·赫伯特有超过三十八个年头。他是个伟岸脱俗的人,一个有着莫大殊荣的人,也是一个极为有趣的人,能像磁石般将听众吸引在他身边。若只说他是一个智慧出众的人物,那就太过保守了,因为他非凡的大脑似乎蕴含着宇宙中的所有知识。他是我的父亲,我深深敬爱他。
然而,正如我在他的自传《沙丘梦想家》中写到的,作为一个儿子,了解这位传奇作家的路途并不一帆风顺。在弗兰克·赫伯特的膝下长大,儿时的我并不懂他为何喜欢静处以凝聚心神,不懂他想要完成手中作品的强烈愿望,也不懂他为何那么自信地认为自己的作品将会成功,因为当时他寄出的稿子从来都是被退回的。在我稚嫩的双眼中,他在《沙丘》和其他作品中创造的人物也是他的子女,他们在和我竞争,想要谋求一份父爱。在他创作那本大部头作品的年月里,他把大部分时间都给了保罗·厄崔迪,而不是我。父亲的书房对我来说是一个禁区,对我姐姐佩妮和我弟弟布鲁斯来说也是。在那些日子里,只有我母亲比弗利懂得父亲复杂的想法。我母亲爱他,而我父亲也会把爱回赠给她,最终,我通过他俩的爱明白了这个男人充满爱的温柔一面。
那个时候我已经二十五六岁了,过去几年一直处于叛逆期,在和他严格的行事方式对着干。当我终于看透他的灵魂,感激他在我母亲身患绝症时给予她的悉心照顾,那一刻,我和他成为了挚友。他指导我写作,让我明白编辑们想要在书中看到什么;他教我如何创造有趣的人物,如何营造悬念,如何让读者迫不及待地读下去。他在看了我的《悉尼彗星》(我出版的第一本小说)的草稿之后,对其中几页作了修改,并写了评论:“这几页……如果这样改,会让故事变得更加紧凑。来吧,照着这样改改看。”他这么做,就仿佛是在和我说,他可以为我开启一扇门,让我瞥见门内的景象,但要完成辛苦繁重的写作工作,还是得靠我自己。
比弗利·赫伯特是弗兰克·赫伯特心灵的一扇窗。在《沙丘终结篇》的结尾,他和无数读者分享了这份爱,为她献上了三页充满爱意的悼文,叙述了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她是他的写作伴侣,智慧与他不相上下,是她提议使用《沙丘终结篇》这个名字。她亡于1984年,当时这本书还没完成。早在《沙丘》这本小说中,弗兰克·赫伯特描绘杰西卡·厄崔迪夫人所使用的原型,便是比弗利·赫伯特。他赋予了她高贵温柔的气质,甚至还有预见性的能力,和我母亲一模一样。他在书中写到“杰西卡夫人的潜在(预知)能力”,也是在描绘我的母亲,他心中想的是她一生完成的各种超过科学范围的神奇壮举。他经常以亲昵的口吻称她为他的“白巫婆”(也就是好巫婆)。类似的,在沙丘系列中,他把英勇的贝尼·杰瑟里特姐妹称为“巫婆”。
《沙丘》是有史以来最受人推崇的科幻小说,在全球的销量已经达到数千万,有超过二十种语言的译本。它在科幻界的地位之如《魔戒》三部曲在奇幻界一般,是它们各自领域中至高无上的作品。当然,《沙丘》不仅仅是科幻小说,它包含了丰富的奇幻元素,并在它的故事主线之下包含了诸多重要的层面,使得作品本身已然成为主流文学的经典。你只要看看手中这本小说的封面,就可发现这幅艺术品中透出的是宁静与高雅。
这部小说首次出版于1965年,由奇尔顿图书公司以精装本形式出版,这是它们庞大的耐久小说中最有名的一本。别的出版社都没想出版这本书,部分原因是由于书稿的厚度。他们觉得40万字实在太多了,当时大多数小说的字数只有它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如果付诸出版,《沙丘》的印刷成本将会大大提高,精装本的价格也会贵到五美元以上。在当时,还没有哪本科幻小说会开到那么高的零售价。
出版商们还对小说的错综复杂和作者在一开始新造的古怪词汇感到忧虑,他们觉得这会拖慢故事的节奏。一个编辑说他看了头一百页也没看出个所以然;另外一个说如果他放弃这本书就是犯了一个大错误,可他最后还是那么做了。
尽管这本书最初的销量并没多大起色,但弗兰克·赫伯特的科幻小说同行和读者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这是一部天才之作,并将所有人梦寐以求的星云奖和雨果奖最佳小说奖颁给了它。接着它被《全球目录》 收录,并开始受到各方的盛赞,其中包括《纽约时报》——一大批拥趸开始聚集。
1969年,弗兰克·赫伯特出版了第一本续集:《沙丘救世主》。书中他警示了盲目跟随魅力领袖所带来的危险,并展现了保罗·厄崔迪的黑暗面。很多粉丝没有理解这条信息,因为他们不愿意看到心目中的超级英雄从宝座上跌落。但这本书还是很畅销,一如它的前辈。仔细回想一下《沙丘》中的情节,其实一切都昭然若揭,父亲早已为他的英雄埋下了痛苦的种子,但很多读者并不希望看到这个事实。约翰·w·坎贝尔,《类似》杂质的编辑,在《沙丘》发展成系列时提出了不少有用的建议,他同样不喜欢《沙丘救世主》,就是因为保罗·厄崔迪的结局。
通过仔细研究政治,我父亲相信英雄会犯错误……而这种错误会被盲目跟从的追随者简化。弗兰克·赫伯特在《沙丘》写过一段具有伏笔意义的格言:“记住,我们所讨论的人是穆阿迪布,曾下令剥下敌人的人皮做成战鼓,曾挥手之间便破坏了过去的厄崔迪传统,用他的话说:‘我是魁萨茨·哈德拉克,只这一条理由就够了。’”在另一个戏剧化的场景中,当列特·凯恩斯倒在沙漠中奄奄一息时,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父亲说过的话:“不要让你的人民落进英雄的手里,再没有比这更可怕的灾难了。”
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沙丘》的销量开始猛增,主要是由于这本小说被宣传为环境保护手册,在警告人们不要再毁灭地球有限的资源。在第一届地球日,弗兰克·赫伯特在费城向三万多人发表了演讲,并走遍全国,和热情的大学听众谈话。环境保护运动正席卷全国,而父亲乘风破浪,进行了一次令人激动的旅行。当他在1976年出版《沙丘之子》时,它在畅销榜上一路领先,在全国各大排行榜都榜上有名。
《沙丘之子》的精装本与平装本还同时进入了《纽约时报》的畅销榜,对科幻小说来说这实属首次。销量达到了数百万。在那之后,其他科幻小说家的作品也开始进入畅销榜行列,但弗兰克·赫伯特是首个荣膺殊荣的;他让科幻小说脱离了文学作品贫民窟的形象。到1979年,《沙丘》的销量已经超过一千万本,而且还在持续热卖。在1985年初,大卫·林奇的电影《沙丘》刚上映不久,平装本小说便蹿升到了《纽约时报》畅销榜的首位。这是一个非凡的成就,发生在它出版后的第二十年。时至今日,小说依然旺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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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父亲远赴俄勒冈滨海地区,打算写一篇杂志文章,内容是关于美国农业部在那里的一项计划,在这项计划中,政府成功在沙丘上栽种出了瘠草,以阻止流沙淹没高速公路。他打算把文章命名为“流沙却步”,但是很快,他就意识到手边有了一个更庞大的故事框架。
在沙丘系列中,弗兰克·赫伯特将自己的人生经历层层深入地植入,同时穿插了他自己研究生涯中冒出来的五花八门的迷人点子。此外,沙丘宇宙是一口精神的大熔炉,在那个遥远的未来,宗教信仰兼收并蓄,结合成了各种有趣的形式。见识出众的读者会从中认出佛教、伊斯兰苏非神秘主义和其他教派、天主教、新教、犹太教、印度教。在旧金山湾区,我父亲甚至认识禅宗大师艾伦·瓦兹,他住在一个破旧的船屋中。父亲被各种宗教所吸引,却并不追随任何一种。与之契合的正是宗教合一译者委员会的坚定目标,就如《沙丘》附录中描写的那样,这个目标是为了消弭各个宗教之间的争端——每种宗教都宣称自己才是“唯一的正统”。
当父亲还是个孩子时,他的八个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姨妈竭力让他皈依天主教,但他拒而不从。然而,这倒是成了贝尼·杰瑟里特姐妹会的源起。虽然这个虚构的组织宣称它不相信任何有组织的宗教,但实际上姐妹们还是充满灵性的。我的父母亦是如此。
在20世纪50年代,弗兰克·赫伯特为美国参议院和国会的候选人撰写演讲词和宣传词。在那十年里,他还和全家去了两次墨西哥,在那里他研究了沙漠环境和农作物周期,并且无意间尝试了一种迷幻剂。所有这些体验,包括大量童年的经历,都转进了《沙丘》的字里行间。这部小说就和弗兰克·赫伯特本人一样复杂且富有层次。
正如我在《沙丘梦想家》中所说,《沙丘》中的人物塑造类似一个神话故事。保罗是英雄王子,他踏上了征程,想要娶“国王”的女儿为妻(他娶了伊勒琅公主,她父亲是科瑞诺皇帝沙达姆四世);圣母盖乌斯·海伦·莫希阿姆是一个老巫婆,而保罗的妹妹厄莉娅是纯洁的女巫,帕道特·凯恩斯是沙丘神话中的贤者;野兽拉班·哈克南,尽管又邪恶又好斗,却只是个十足的傻瓜而已。
对于英雄们的名字,弗兰克·赫伯特从希腊神话和其他神话中获得灵感。《沙丘》中的厄崔迪家族,源自古希腊的阿特柔斯家族,也就是不幸的墨涅拉俄斯王与阿伽门农王的家族。这个英雄家族被悲剧性缺陷性格所困扰,背负着梯厄斯忒斯的毒咒。这些预示着弗兰克·赫伯特头脑中那个厄崔迪家族将会面临的麻烦。《沙丘》中邪恶的哈克南人与厄崔迪家是血亲关系,所以,当他们暗杀保罗的父亲雷托公爵时,实际上是骨肉相残,这与阿伽门农被妻子克吕泰涅斯特拉谋杀的故事如出一辙。
《沙丘》是古代神话在现代家族身上的重现。巨大的沙虫守卫着珍贵的香料宝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抗衰香料就像是有限的石油资源。厄拉科斯行星上这些巨大凶猛的虫子,就如同传说中的巨龙,长着“巨大的牙齿”,“喷发着肉桂的气息”。这又和另外一个神话很相似,那就是无名氏写作的英语史诗《贝奥武夫》。在那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可怕的巨龙正是躲在海边悬崖下的洞穴中,守卫着巨大的宝藏。
在弗兰克·赫伯特这部经典小说中,沙漠是一个浩瀚的沙的海洋,巨大的沙虫潜藏在深处,这片土地是神秘而不为人知的夏胡鲁的领地。沙丘的丘顶就像是波浪的浪尖,那里有暴虐的沙暴,巨大的危险潜藏其中。在厄拉科斯,据说生命起源于沙海中的造物主(夏胡鲁),这和地球生命起源于海洋相类似。弗兰克·赫伯特用与现实平行的手法,用宏大的隐喻,将现实的环境推衍到一个第一眼看上去完全陌生的世界。但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与我们所熟知的世界并没有多少不同,而书中他创造出来的角色也与我们熟知的人物没有多少差别。
保罗·厄崔迪(弗雷曼人的救世主“穆阿迪布”)就像是阿拉伯的劳伦斯(t·e·劳伦斯),后者是一位英国公民,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成功地领导阿拉伯军队进行沙漠起义,反抗土耳其统治。劳伦斯运用游击战术破坏敌人的武装和通信线路,几乎成了阿拉伯人眼中的救世主式人物。这一历史事件让弗兰克·赫伯特开始考虑一种可能:一名外来者可以领导原住民武装反抗沙漠世界的腐败统治者,并在这一过程中成为他们眼中神一般的人物。
有一次,我问父亲他将自己看作是故事里的哪个人物,他的回答让我惊讶,他说是斯第尔格——弗雷曼人那个粗犷的首领。我一直认为父亲更像是高贵可敬的雷托公爵,或是传奇英雄保罗,或是忠心耿耿的邓肯·艾达荷。经过深思,我意识到《沙丘》中的斯第尔格就如同一个美洲土著酋长——代表并保卫着历史悠久的传统,这种传统不会对星球的生态系统造成伤害。弗兰克·赫伯特正是如此,而且更甚一筹。在孩提时代,父亲认识一个声称自己是被部落驱逐的美洲土著。他名叫印第安·亨利,曾教父亲一些他们种族的传统,包括捕鱼,在丛林中识别可食用和可药用的植物,以及如何寻找红蚁和富含蛋白质的虫子来食用。
当他创造出沙漠星球厄拉科斯和整个庞大的银河帝国时,弗兰克·赫伯特让西方文明与原始文化开始了碰撞,并对后者予以了肯定。他在《沙丘》中写道:“优雅来自城市,智慧来自沙漠。”(后来,他在主流小说《灵魂捕手》中也有类似的描写,并赞赏古老的传统,而不是现代的方式。)就像阿拉伯高原的贝都因游牧民族,弗雷曼人生存在一个与世隔绝的环境里,一种令人钦佩的生活方式,浩瀚的沙海将他们与文明世界分开。弗雷曼人在宗教仪式中使用迷幻药,就像北美印第安的纳瓦霍人一样。与此同时,弗雷曼人又像是犹太人,他们受到迫害,被统治者驱赶得四处藏身,远离家乡,流落四方。犹太人与弗雷曼人都期望会有救世主出现,带领他们前往乐土。
《沙丘》中的词汇与名字来源于多种语言,包括纳瓦霍语、拉丁语、恰科博萨语(高加索地区的一种语言)、阿兹特克的纳瓦特尔语方言、希腊语、波斯语、东印度语、俄语、土耳其语、芬兰语、古英语,当然,还有阿拉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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