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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 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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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8195;子

某些消息特别灵通的人都知道,江湖中有一个神秘的赌局,主事的是两位老先生和一位老太太,行踪诡秘,潜力雄厚,而且有一种顽童般好奇与冒险的特性。

所以他们不但接受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打赌,也接受各种赌注。其中最大的一项,当然还是金钱,大量的金钱,有时简直大得令人难以想象。

这一次他们接受的赌注是黄金五十万两。

这一次他们赌的是一场决斗的胜负,当世两大剑客的决斗。其轰动的程度,几乎已可与昔年“白云城主”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决斗前后辉映。

有关这一次的决斗,他们已经有了一份很详细的资料。这一份资料此刻就摆在他们面前一张带着异国宫廷风味的茶几上,封面上只简单地写着:

日期:四月十五,子时。

地点:黄鹤楼。

赌注:黄金五十万两。

盘口:一比一。

决斗人:薛涤缨、柳轻侯。

决斗项目:剑。

薛大先生的剑

这柄剑完全是遵照干将莫邪和徐夫人遗留下来的标准规格铸造的,尺寸的长短、剑柄的宽厚、剑锷的形式,甚至连剑鞘所用的皮革和铜饰,都带着浓厚的古风,沉稳朴实、深藏不露,就像它的主人一样。

薛大先生名冠人,号涤缨,身长六尺九寸,瘦长笔挺,虽然已经五十四岁,腰畔仍无一丝多余的赘肉;衣着很朴素,胡髭和指甲都修剪得很整齐,除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外,其他的地方都在尽量地隐藏着锋芒,也正如宝剑仍在匣中,雷霆仍在天外。

这里是“无鹤山庄”后园中的一间敝轩,今天是四月初八。

春残日暖,置酒的小柜旁有一个小小的条幅,写的是风情酥软的欧字:

陌上花发,可以缓缓醉矣。

字有酒意,人却未醉。

除了薛大先生外,雅室中还有两个人。一个秃顶如鹰的中年人,负手站在窗前;一个看起来非道非俗的黄衫老者,正在轻抚着酒柜旁的剑鞘,用一种优雅而低沉的声音问薛大先生:

“这柄剑已有多久未曾出鞘了?”

“十三年。”薛大先生的目光也在窗外,远方正有一朵白云飘过,“说得精确一点,应该是十三年零三个月十一天。”

停顿一下,他又慢慢地接着道:“你也应该知道,平日使剑,我是不用这把剑的。”

“我知道。”老者说,“这是柄杀人的剑,只要出鞘,就一定要见血,昔年雁荡一战,单剑诛群魔,声名动八表,距离现在也应该有十三年了。”

薛大先生黯然一笑,淡淡地说:“只是鲜血涤缨,却不知染血了的是谁的冠冕?”

“不是你的?”

“我的?”薛大先生长长叹息,“自从那一战之后,我只想终身不再动用此剑。”

“这一次呢?”

“这一次我好像已别无选择的余地。”

“为什么?”

“柳轻侯目空一切,视人命如草芥,我不拔剑,他还是一样会杀了我的。”薛大先生苦笑道,“我若走避,这一片地方恐怕就要被别人的鲜血染红了。”

“听说他三月十八就已经启程动身了,可是直到今天还未到鄂境。”

“是的。”薛大先生苦笑着,“这位柳侯爷是位非常讲究的人,一生中从不乘马骑驴,行路时坐的都是厚绒软轿,而且一路上都有人先行替他安排布置当夜的宿处。”

“他从不急着赶路?”

“绝不。”

“看起来他真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老者也苦笑,“至少他明白,无论杀人还是被杀,都不必着急。”

春风吹动柳轻侯

柳轻侯的确一点也不着急,轿子走得极慢,他也不着急。

他有的是时间,他知道他的对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等着他。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一战,他有把握,四月十五日的子夜时,薛涤缨必将死在他的剑下。

他那柄无论谁只要碰上,都难免要多看一眼的剑,而且只要看过一眼就永难忘记的剑。

这一点,也和他的人一样。

这柄剑的确是完全与众不同的,从剑锷、剑柄到剑身,从长度到重量,每一点都打破了前人铸剑的所有规格。

四尺九寸七分长的剑,重三十三斤三两三钱,以白金为剑锷,黄金为剑匣;上面所镶的珠玉,价值在十五万两以上,华丽辉煌,无与伦比,剑未出匣,就已经足够慑人心魄。

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施展开一柄这么重的剑?这个人要有多么大的臂力和腕力?柳轻侯这个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近年来,每当三四月间春暖花开时,柳轻侯都会找一位成名的剑客,来试一试他的剑。

“严寒酷热,宜静不宜动。”他说,“风和日丽,才是杀人的好天气。”

陌上花发,金剑出匣,曾经一时的名剑客,流出来的血也和常人一样,很快地就干了。

他的声名却已被染红。

可是见过他的人并不多,见到他拔剑的人更少。

“拔剑杀人,虽然只不过在一刹那间,但却是件非常严肃的事。”他说,“那绝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

他这个人当然也不是给别人看的,幸好他毕竟总有让人看见的时候。

八条宽肩窄腰的壮汉脚步渐缓,那顶巍峨的红绒大轿终于慢慢地停了下来,停在内外都已粉刷装潢一新的尚宾客栈大门前。二十四名早已在此候驾的精健少年雁翅般分列在道旁,道上早已铺上红毡。

捧剑的波斯奴身高九尺,紧随轿后,穿鲜红扎脚裤、金黄象鼻靴,一身铁打般的肌肉上一颗颗汗珠子比珍珠还亮,左耳垂上倒挂着的一枚碗大金铃,在春风中不停地“叮叮叮”直响。

轿中人终于走了出来。

铃声清越,又有风吹过,这个人仿佛也被风吹动了。

“他就是柳轻侯?”

“是的。”

“他这么样一个人,竟能施展那柄重达三十三斤的黄金巨剑,将那些江湖的高手刺杀于剑下?”

“是的。”

这一天是四月十二日,柳轻侯终于在这一天的日落前到了汉阳。

财神上门

在“赌局”中,有关柳轻侯的资料,主要的部分可以分为几点:

他是世家子,祖先有战功,所以他有世袭的爵位,且以此为荣。他自号“轻侯”,不过是一种姿态而已,而且在有意无意间点出了他所袭的爵是“侯”。

他的身高只有五尺三寸,体重只有四十八公斤,面貌姣好如幼女,穿着打扮极讲究,美食、美酒、美女、华服都是他所喜爱的;却极少洗澡。

他练的剑法是以“气”“势”和“力”结合成的“霹雳雷霆十三式”,刚烈威猛,天下无双;可是他平时却好像连一张椅子都搬不动。

他自命风雅绝俗,有关钱财的事,他从来不闻不问,却最喜爱黄金。

“只有黄金才是永恒不变的。”他说,“世上绝没有任何东西比黄金更真实、更可靠的了。”

他从不杀生,甚至连一只蚂蚁都不愿去踩死。

“我只杀人。”他说,“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杀人更严肃、更神圣。”

同样的资料,薛大先生也取得了一份。无论谁看过这份资料,都会觉得这个人的性格不但复杂,而且充满了矛盾。

“这个人就像是两个极端不同的人绞碎混合后再做出来的。”黄衫老者又叹息又微笑,“只可惜做得不太好而已。”

“听说他不但体弱多病,怕见阳光,两条腿也一长一短,所以生平极少走路。”

“但是他却能挥舞三十三斤重的巨剑,杀人于瞬息间。”薛大先生沉思着道,“如果没有天生的神力和艰辛苦练,怎么能做到这一点?”

这不是假的。

高手决战,生死一瞬,其间绝不容半分虚假。

“不管怎么样,天生体能的限制,有些地方总是无法突破的。”老者说得极有信心,“以他的身材使用那样的巨剑,转折变化间,总难免有生硬艰涩处,也就难免会有空隙和破绽。”

老者又在微笑:“你那绵密细腻、变化无穷、滴水不漏却又无孔不入的‘破云摘星九九八十一剑’,岂非正好是他的克星?”

那秃顶如鹰、气势凌人的中年壮汉忽然笑了笑。

“斗智曲金发,知剑杜黄衫。”他笑着道,“连杜先生都这么说,就难怪赌局肯接下这笔五十万两黄金的赌注了。”

“黄金五十万两?”薛涤缨悚然问,“谁下的赌注?赌谁?”

“财神下的注,赌细腰胜。”

“细腰”当然就是柳轻侯,“财神”却是一个集团,山西的大地主和钱庄老板组织成的集团,有财力,有魄力,什么样的生意都做,什么样的钱都赚。

“可是这一次财神只怕看走了眼。”秃鹰说,“赌局肯接下这笔赌注,当然是十拿九稳,坐赢通吃,就好像庄家手里抓了副至尊宝。”

秃鹰霍然转身,一双精光灼灼的鹰眼,钉子般盯着杜黄衫:“杜先生,你当然早就看清了你手里拿的是副什么牌。”

“我?”杜先生淡淡地笑了笑,“这些年来,我手里既不握剑,也不抓牌,我已经是个无用的老人!”

秃鹰大笑。

“对的对的,很对很对,一个人手里若已握满了黄金珠玉,哪里还有兴趣去抓别的?”

他的笑声骤然停顿:“杜先生,赌局的三位庄家,身份虽然隐秘,可是我至少已经知道其中一位是谁了,因为这几年每逢有赌局的时候,这位不但知剑而且知人的老先生总是会在附近出现。”

“这位老先生就是我?”

“好像是。”

杜黄衫笑了,笑眼中也有精光闪动,盯着秃鹰。

“那么阁下呢?”他问,“阁下是不是财神之一?”

秃鹰又大笑:“我若是财神,杀了我的头,我也不会去赌那个白脸细腰的怪物。”他慢慢地接着说:“只不过我知道,财神大庙里现在已经有人来了。”

来的是三个人,三个人看起来都没有一点财神的样子。

这里是后园,园后是山坡,山坡上一片嫣红,开的也不知是山茶?是桃花?还是杜鹃?花事虽已阑珊,山坡上的花红却仍如昨夜的胭脂,还留在少女的面颊上。

这三个人就是从山坡上走下来的,后墙的小门未锁,无鹤山庄本来就不是个禁卫森严的地方,他们就从山坡上的花红中走入了后园的红花里,穿过了落花片片的青石小径。

其中两个人都已将近中年,中等身材,中等衣着,中等脸,腰围都已比十年前大了十寸,穿一身青缎子夹袍,蓝缎面坎肩,看来就像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随便你走到街上哪一家像样一点的店铺,都可以看到这么样一个人坐在柜台后面打算盘。

他们搀扶着走过来的一个老人,就不是容易看得到的了,能活到这么老的人世上已不多了。

他的身材本来应该很高,可是现在已经像虾米一样萎缩佝偻,满头白发也已经快掉光了,蜡黄的脸上全是皱纹,身上居然穿着件比红花还红的大红袍子,而且是纯丝的,剪裁和手工都考究得要命。

秃鹰的瞳孔忽然收缩,薛涤缨的眼神也变得跟平常有点不太一样了。

他们都没有见过这老人,却又仿佛见过,那种感觉就好像忽然见到一只传说中已绝迹的洪荒异兽一样,虽然明知它已不能伤人,却还是感受到一种说不出的压力。

杜黄衫已经迎上去,态度恭谨而尊敬,他虽然也是个一向受人尊敬的老人,在这位红袍老人面前,却变得像是个学生,恭恭敬敬地请安问好。

红袍老人却不停地咳嗽叹气摇头。

“我不好了,一点都不好了,连脱光了的小姑娘我都没兴趣了,做人早就连一点意思都没有了,还有哪一点好?”

他又摇头咳嗽叹气。

“其实你也不必问我好,我也不想问你好,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我也不想看见你。”

他忽然问:“你们这里有没有姓薛的?”

“有。”

“你就是薛涤缨?”

“是。”

“那好极了,我来看的就是你。”

红袍老人上上下下地打量着薛涤缨,然后又开始咳嗽叹气。

“其实你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可是他们都说你剑法很不错,几乎可以比得上昔年的叶孤城了。”他叹息着道,“西门吹雪的剑是空前绝后,无人能及的,能够和叶孤城比一比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他们一定要请我来看看,我也就忍不住来了。”

“他们?”秃鹰忽然插口,问那两个中等人,“‘他们’就是你们?”

“是的。”一个人赔着笑,笑得很和气,“‘他们’就是我们。”

“你们就是财神?”

秃鹰又大笑,自己回答了自己问的话:“你们当然就是财神,若不是财神,怎么能请得动大红袍?”

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大红袍”这三个字说出来,一定都会让人吓一跳。

“大红袍?”薛涤缨悚然问,“销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

“好像是的。”老人眯起了眼睛,喃喃地说,“小言青衣,大李红袍,郎才女貌,豺狼虎豹。”

他叹了口气:“只可惜那已是多年前的事,现在销魂的小言已经又老又丑,人见人跑,夺命的大李也已变得只能夺一个人的命了。”

“谁的命?”

“我自己的命。”

这一问一答当然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在自问自答,因为他自己觉得很好玩。

所以他自己问自己答自己笑,等到他自己觉得好笑够了,才说:“所以这次我只不过是来看看的。”

“看花?不好看。看人?更不好看。看剑?”秃鹰也学他自己问自己答,“剑也看不得。”

“哦?”

“剑是杀人的,不是看的。”这次抢着回答的是薛涤缨,“剑也不想见人,只想见人的血。”

他已走过去,面对李红袍:“杀过人的利剑只要出了鞘,就想杀人,连它的主人都控制不了,那种感觉,想必前辈能体会得到。”

风吹花动,花动花落,天地间又不知有花落多少。过了很久,李红袍才慢慢地点头。

“是的,是这样子的。”他说,“利剑通灵,善用剑的人也一样,人剑合一,心剑合一,运用时才能挥洒自如,发挥出人与剑的所有潜力。”

“是的,就是这样子的。”

“所以剑的本身如果有杀气,握剑的人心里也会动杀机。”李红袍说,“杀机一起,出手间就再也不会留容人活命的余地了。”

“是的。”薛涤缨的态度也渐渐变得更严肃、更恭谨,“杀机一现,双方都不宜再留余地,所以高手相争,生死一弹指,善用剑者死于剑,正是死得心安理得。”

“好,说得好。”李红袍道,“我若年轻三十岁,你若没有后约,今日能与你一战,倒真是快慰生平的事,只可惜现在……”

他的豪情又变为叹息:“现在我只想看看你胸中的剑意,已不想看你剑上的杀机了。”

“那就好极了。”

风吹花动,花动花落,不管他天地间又平添落花几许,也都是寻常事。

花落人亡,天地无情。

天地本来就无情。若见有情,天早已荒,地早已老。

李红袍慢慢地站直身子,用一只干瘪枯瘦的手,扶住他身旁一个人的肩,用另外一只手,折下了一段花枝,也不知是桃花?是山茶?还是杜鹃?花将落,人已老。可是花枝到了这个老人手里,一切都忽然变了。

死的味道

李红袍的左手已经离开了那人的肩,以拇指和小指及无名指,成剑诀式,左脚探前半步,以脚跟对右足尖,手里的花枝平举,斜指薛涤缨的胸。

就在这一瞬间,已将枯落的花枝就好像受了某种魔法的催动,忽然有了生气。

衰老垂死的李红袍,仿佛也在这一瞬间忽然有了生气,一双半眯的老眼中竟似有寒星闪动,佝偻的身子渐渐直了,蜡黄的脸上渐渐有了光泽,已将干枯的血液又开始流动。

生命竟是如此奇妙,没有人能解释一个人怎么会在一瞬间发生如此神奇的变化。

难道这就是剑客独有的特质?

——失势已久的雄主重新掌握到权力、痴情的女子忽然见到离别已久的情人、倚闾的慈母忽然见到远游的爱子归来、对人生已完全绝望了的人忽然有了希望时,岂非也是这样子的?多么奇妙的生命,多么令人感动。

薛涤缨却好像渐渐在萎缩。

李红袍的光芒增强一分,他的气势就会跟着萎缩一分。

一种看不见的巨大压力就像山岳般压着他。“啵”地,他脚下小径上的青石碎了,他的脚已渐渐陷入了泥土中。

奇怪的是,他的神色看来依然很平静,他虽然没有反击抗拒,可是也没有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又有奇怪的变化发生了。

花枝上本来已将复苏的残花,忽然一瓣瓣飘落,落到地上时,已完全枯死,本来犹带嫣红的花瓣,竟在一瞬间变成死黑色。

李红袍轻叱一声,手里的花枝飞出,竟在半空中一寸寸剥落。

最后一枝枯枝落下时,李红袍又已是个衰弱佝偻的老人了。

刚才那一瞬的灿烂光辉,就像是流星一样,悄然逝去,无影无踪。

李红袍又开始喘息叹气咳嗽。

“好,很好。”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薛涤缨,“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你以不变为变,避开了极盛时的锋锐,以不战为战,以静观变。”

他叹了口气:“想不到你竟已从剑中悟出了兵法的真义,已经是大将,不是小卒。”

不但剑法与兵法的真义相通,无论做什么事,到了巅峰时,道理都是一样的。

秃鹰忽然也叹了口气。

“我不懂。”他说,“我真的不懂,这两位财神爷在干什么?”

他知道别人大概也不懂他在说什么,所以自己解释:“要请动大红袍绝不是件容易事,你们把他请来,为的只不过是要请他来看看薛大将的剑法如何,看看你们这一次赌注有没有押准,可是看过了之后又怎么样呢?难道你们还能把赌注收回来?”

两位财神的脸还是像年画上的财神一样,胖乎乎的,笑眯眯的,完全没有一点反应。李红袍却说:“我也不懂,真的不懂。”

“你也有不懂的事?”

“我不懂的就是你。”李红袍问薛涤缨,“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不知道。”

“他不是你的朋友?”

“他不是。”薛涤缨道,“他是跟杜先生一起来的,应该是杜先生的朋友。”

“你错了。”李红袍说,“他也不是小杜的朋友,这个世界上有一些很特别的人,他们几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朋友,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他看看秃鹰,眼角的皱纹更深,深如刀刻。

“我知道你就是这种人,所以我才奇怪,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红袍老人说,“哪里有人将死,兀鹰就会飞到哪里去,可是这里并没有将死的人。”

秃鹰又笑了,大笑。

“红袍老鬼,这次是你答错了。”他大笑着道,“哪里有人将死,只有兀鹰才知道;死,有一种特别的味道,也只有兀鹰才嗅得出来。”

秃鹰又说:“红袍老鬼,这种事你是不会懂的,这个世界上你不懂的事大概还不少。”

他的笑声又震落了一片残花,他的人已在落花中扬长而去,走着走着,忽然像一只黑色的蝙蝠般滑翔飞起。

没有人阻拦他,大家心里都在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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