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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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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特和大导演的“蜜月期”没有持续多久。他们去了一趟纽约,隔年这段亲密关系就告吹了。在纽约期间,班特想尽办法逃离导演的掌握,充分、深度地体验了当地的同性恋文化,简直夜夜笙歌,彻夜狂欢。每当他早上醉醺醺地回到旅馆房间,妒火中烧的大导演就变成了愚蠢的老妈子,直接对班特放话:旅费、食宿、酒钱,还有你这副天杀的臭皮囊,都是老子付的钱,你最好放尊重点!

最后,班特彻底厌倦了。他吼着,叫导演直接下地狱,然后二话不说搬出了旅馆房间。两人直到返回瑞典前才在机场碰面。

导演对班特说,回瑞典以后马上从他家滚出去。

班特非但没有夹着尾巴、像丧家之犬一样逃回汉玛滩妈妈的怀抱,反而变本加厉,直接杀到中央车站破落的特种行业地段,在克拉拉教堂北街一带瞎混。那里有一堆老家伙,一边开车一圈又一圈地绕,一边挑选秀色可餐的年轻人搭讪,只要是一拍即合的立刻上车载走。

来自耶姆特兰省、笨手笨脚的青涩少年班特,摇身一变成了“汤玛斯”,在这条遍布黄色书报摊与娘炮的大街上,他是有史以来条件最优、也最有自信的!

这就是他人生中的第一场秀,是他所扮演的第一个角色,而色眯眯的“中年绅士”就是他的第一批观众。

在克拉拉教堂北街混了没几个月,班特的通信录上就多了一堆“中年绅士”。班特随时可以打电话给他们,予取予求,让他在“可供过夜的小屋”借住个几晚,或是帮他缴几晚旅馆的账单;只要悉数照办,这些老男人就可以和班特玩玩。

只要付了账单,他们真的可以想干吗干吗。

一踏上克拉拉教堂北街,班特就有一种回家的自在,感觉一点都不像真实世界,反而像在演电影,而他正是男主角。

摄影机镜头在克拉拉教堂北街转啊转。

凛冽刺骨的寒风中,一个年轻人站在人行道上,一辆车停了下来。年轻人脸上带着令人战栗的冷漠,大大咧咧地晃到车前。

车窗摇下,一个老头探出头来。

两人一阵交谈。

年轻人打开车门,一上车,车子马上驶离。

接到下一个镜头。

两人坐进包厢,老头开口问美少年的芳名。

从班特小学起,他最要好的朋友就是汤玛斯。整个汉玛滩也只有汤玛斯知道,班特是货真价实的同性恋。两人的共同偶像是英国男星大卫·鲍威 (1) ,而大卫·鲍威也是同性恋;两人互相告诉对方,自己就是同性恋。

不管是哪个老头,每次总是这样问:“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的回答千篇一律:“我叫汤玛斯。”

老头再问:“你是哪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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