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个月过去了(1/2)
“爸爸,您什么时候回家?”
为了回避问题,每次我都会在电话里告诉加布里埃拉和拉斐拉,我没法给她们一个确定的日期。我在美国的“工作”要花费的时间比我预计的要长。但等到10月初的时候,我就可以回答她们说我很快就会回来,而且我们可以一起过圣诞节。然而,我错了,大错特错。
事实上,彭波尼进行了反抗。他拒绝认罪。因为他是美国公民,法官批准了他的保释申请,所以他能够从容地准备他的辩护。而且,如果检察官说的是真的,我已经认罪,彭波尼并没有,或者说他几乎没有谈判筹码,那么他很有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对一个上了年纪且身体状况非常糟糕的人来说,几乎等同于死刑!所以他费尽心思地拖延诉讼程序。这些我都明白。
但是,他的司法策略对我的命运有很大的影响。只要彭波尼没有被压力击倒,检察官就不希望我接受审判。他们的逻辑是,如果彭波尼最终走了诉讼程序,他们当然希望我出庭做证指认他,因此他们必须“看紧”我,尤其不能让我回到法国。尽管我尝试找我的律师帮忙,看看有没有其他选择,但这个环环相扣的计谋实在太狠毒。
“如果我拒绝呢?我仍然有权在认罪3个月后接受审判,对吧?”
“当然,这由你来决定。但如果你坚持按照这个日期开庭审理,那么检察官会在庭审中‘针对’你,并且请求判你10年监禁,而不是6个月!”
“那我们该怎么办?我申请保释,回新加坡候审,然后等着检察官确定一个合适的审判日期?”
“检察官不会让你回新加坡。你获得保释后必须留在美国。”
这给了我当头一棒!我什么都掌控不了,而这可能会持续好几个月,完全取决于彭波尼的决定。同一幕再次上演:我怒不可遏,却无可奈何。我不得不接受推迟我审判日期的决定。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克拉拉的时候,她当时就崩溃了。但好在他们可以在圣诞节的时候来美国,我们全家可以在一起度过15天的假期时光。于是她又开始找房子,方便我保释后有落脚的地方。
两天后,斯坦来怀亚特看守所看我。他一进来,我就注意到他满脸怒气。
“我有个特别糟糕的消息。检察官除了推迟你的审判时间外,还拒绝了你的保释申请。”
“什么?你明明和诺维克达成了6个月刑期的协议。”
“我也很愤怒。这不符合我们的惯常做法,在康涅狄格州,这种口头协议通常是律师和检察官之间信任关系的基础。”
“但我不在乎康涅狄格州的惯常做法是什么,或者通常不让做什么,斯坦!”
“我明白诺维克的意思,这些命令来自华盛顿,是由卡恩下达的。”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