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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驼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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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它很快就出来。越早越好。有时候我都快撑不住了。”妈妈说。

当他们听到屋外卖贝壳的小车哐当哐当响的时候,路易斯被允许去买一桶贝壳。他用拉扯得疼痛的手臂吃力地把桶拖到厨房。“你会是个强壮的小伙儿的。”她说。他被允许切洋葱,她为了让他不流泪,给他嘴里塞了一根火柴,就好像他还有眼泪可以流似的。

彼得·贝诺瓦 [103] ,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弗拉芒作曲家,是在哈勒尔贝克的集市广场边一个鄙陋的小茅屋里来到世间的,他最喜欢吃生贝壳。他有一头狮子鬃毛式长发,一把大胡子长得和他朋友、伟大的诗人伊曼努埃尔·希尔 [104] 的一样。他们一起坐在一家旧馆的露台上,吸食生贝壳,同时其中一人写诗,另一人唱不朽的旋律。他们没有激起路人的太大反应,不过路人们都满怀敬畏地向他们摘帽示意。

收音机里冲出一个德国人的声音。

“现在 [105] ,”妈妈说,“你听到了吗?他说:现在。在14-18年教我钢琴课的那个德国人也一直说这个。我们练习四手联弹。轮到我的时候,他就会叫:现在 !现在 !我每次都吓一跳,因为这个词听起来怪异。唉,我要是现在 就能去医院分娩就好了。”

他们玩赛鹅图 [106] 。夜幕降临。路易斯作弊。妈妈没发觉。

“我看到了和爸爸、教父一起坐车里的那个男人,霍尔斯特。”

“很不错的一个人,”妈妈说,“但是有点奇怪。你觉得他怎样?他长得挺好看的,对不对?以前他还追过我。”

“什么,他跟踪过你?”

她的大笑滴落成小瀑布,就像广播里的一首用颤音唱的歌,咪咪·科尔伯特,爸爸最喜欢的女歌手,在《沙尔勒维尔大钟》唱过这样的花腔女高音。

“怎么会,小傻瓜。他追我,是因为他想跟我好。是时候要给你启蒙一下了,我想。你知道,如果一个男孩要和一个女孩好,是什么意思吧?”

“当然了。”我又脸红。

“但这肯定是行不通的。”

“为什么不行?”

“他比我年轻太多。另外,真要那样,我父亲会把我打得鼻青眼肿。”

“这又是为什么呢?”路易斯不耐烦地叫起来。

“别这么吵我。”她把棋盘上的棋子扫进一个盒子里,“霍尔斯特的家族是山林住民,都住在森林里。他们除了森林什么都不知道。这样也好,这样的族类就该留在他们的森林里。”

“不过,他还是坐在了爸爸的汽车里啊。”

“你父亲太好心了。霍尔斯特到我们这里是来送小孩儿的衣服的。他非要爸爸和他一起去郊游,山林住民就这样。你父亲当然想显摆一下,就把他带上了。小孩儿的衣服又丑又过时,我把它们都扔到垃圾桶里去了。我的孩子可不会穿其他人穿旧了的破衣裳。”

“这些衣服是谁的?”

她刚把赛鹅图塞进柜子下层抽屉里,同纸牌、跳子棋放到一起,就很快站起身来,摸着自己的髋部,揉了揉。

“是呵,你这个问题……到底是谁的来着?我还从来没想过。梅尔克之前把它们放在柜子里的吧。不,那样的话我去她家时就该看到过。我会去打听一下的。”

她突然叫了起来:“该死的!我现在知道了。真是难以置信。你知道吗,路易斯,这些衣服多半是冉内特的!不,他们应该不敢这么做……可是,真要命了!她就是这么做了,这就是小冉内特的衣服!”

冉内特是贝赫尼丝姨妈夭折了的小女儿,贝赫尼丝姨妈住在瓦隆区,与一个阿拉伯人结了婚,或者是个埃及人?不论怎样,是一个信伊斯兰教的男人,就是那在半月形标志下威胁过整个欧洲但被卡尔·马特 [107] 挡住了的宗教。路易斯和妈妈一样非常生气,外婆梅尔克居然想让他未来的弟弟穿那样的女孩儿衣服。上面还有死人气味。

“我还以为,贝赫尼丝姨妈再也不准进梅尔克的家门了,因为她嫁了一个异教徒,放弃了自己的信仰。”

“啊,路易斯,她们早就和解了。你就知道昨天报纸上的旧新闻。”

“在寄宿学校里根本就没有报纸。”路易斯气汹汹地说。

在他快上床之前,他把所有黏土痕迹都洗干净了的鞋子放到熄了火的浅灰色壁炉脚下,同妈妈的格子拖鞋放到一起,这时候爸爸回家了。

“真可怕。”帽子从他头上掉了下来,在他落到沙发上,樱桃红的圆脸上汗珠闪烁的时候。“快给我拿杯啤酒来。”

路易斯跑到厨房里,着急地在洗脸池下面找。“啤酒都喝完了。”他喊道,心里咒骂着他的粗心妈妈,就因为要生小孩了,居然这么忽视爸爸。

“在窗帘后面,你这只瞎猫!”妈妈喊道。这两个人谈的事儿,他听不明白。我错过了最重要的部分:开头!

“谢了 。”爸爸咕咚咕咚两口就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继续说,“我和库尔纳的牙医谈完登广告的事儿,坐上车回家。到了大街边,我看到整条街都着火了。大火冲天。人面前所有的东西都变黑了。空气已经被烟熏黑了,警察想让我穿过去。但街上的人一厘米都不挪动。我疯了一样地按喇叭,警察挥手让我继续往前开,因为他们认出了我。后来他们总算让出位子了,这些看热闹的家伙。但是,在起火的那一边,我看到,康斯坦泽,哈勒尔贝克弯道上的大仓库烧着了。谁看了都要吓哭的,所有漂亮的亚麻都在火里烧。我加了点油,开在人群和大火中间,火焰蹿出来,一直冲进我车里。现在你看看,摸摸,我的半边胡子都没了,整个右边都烤焦了。”

她,女奴隶,张着大嘴听着,站起来,显然没有受她的臃肿身子拖累。爸爸拉起她的手,放到自己脸颊上。

“你摸到了吗?路易斯,过来,你也摸摸看!”

“你好热。”妈妈说。

“不,你没摸出来,这一边的胡楂比另一边的少吗,路易斯?”

“是的。”路易斯说,指尖感到了砂纸。他把手抽开。爸爸又靠着沙发靠枕坐下了。

“火一直烧到你车里了?”妈妈问。

“车胎,右半边车身,都烧黑了。”

“你为什么没有把车窗摇上去?”

“车里热得快让人窒息。这时候是要把车窗摇下来的啊!”

“你真是昏了头。”妈妈说。爸爸直起身来,手撑在沙发靠枕上,眼睛眯成细缝。

“你就笑吧,康斯坦泽。我可是差点把命都丢了。我必须躲开那些迟钝的人群,差一点儿就直接开进着火的仓库里去了。”

她的肚子拂过桌子,弯腰俯向自己的丈夫,不等他请求便抚摸这个吹牛大王毫无损伤的粉红色脸颊。“真难想象,你在起火的仓库里的样子。”看起来爸爸觉得这很好玩,他朝奉承他的这个女人挤了挤眼睛。

“是在哈勒尔贝克大街吗?”路易斯说。

“紧挨着你的大鹿。”

路易斯的大鹿是一座驼鹿青铜像,是为了纪念加拿大阵亡战士竖立起来的。用巨大的朝天铲子做成鹿角的这只动物,在傍晚时分可以以假乱真。一家人在去巴斯特赫姆看望梅尔克的时候,他们都会路过驼鹿像。每次路易斯都会舔湿一只手的拇指,在另一只手的掌心蹭一蹭,第一只手再握成拳头啪一下砸在这只弄湿了的手掌上。

这天夜里,路易斯给了庞大又沉重的驼鹿几马刺,骑着它闯过大火。他母亲穿着有白色煤气火焰做圆点的蓝裙子,张开手臂,在他骑着驼鹿从她身边呼啸而过的时候。同一时刻,驼鹿额上的蓬乱鬃毛沾到了火,火焰在路易斯牢牢攥住的鹿角上方闪烁,然后整只鹿角都烧了起来,驼鹿变软变白,变得像贝克朗的母牛玛丽。它直立起来,路易斯从它侧边摔到了床上,醒来了,发现驼鹿在床单上留下了一大摊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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