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安娜(1/2)
我和安娜相熟完全是偶然。
初中在一个教室里坐了三年,一共没有说过三句话,我记得其中一句还是“借过,好狗不挡道”。她就是爱如此讲话,大家都拿她没有办法,因为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坏学生,如果刘一达代表着一座耸入云端的灯塔,那她就是深入地下的下水道。那时候她时常不来上课,在街上和其他学校的男生溜达,有时候上去扯男生的头发,很用力那种,揪住了还要晃一晃,男生就这么被她牵着,脸上还赔着笑,好像是得了某种殊荣。有一次,我被老师留下写题,写来写去却怎么也写不完,倒不是我不努力,我也想早点回家睡觉,虽然不一定能够睡着,但是至少要在我最疲劳的时候躺下,而是我不懂数学,又偏执,被一道题难到,无论如何也要想出个所以然,就算整个卷纸只得到这一道题的分数,我也在所不惜,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合算,而那天的那道题又恰巧是卷纸上的最后一道。老师看我有写到第二天一早的苗头,就说:你写完再走,明天早上给我。记得把教室门锁上。然后就走了,看来是饿坏了。我依稀听见她的话,可眼睛还是盯着那道题,心想今天咱俩只能活一个,我一直觉得一道题被破解的时候就是它的死期。打更的老头儿来敲门的时候,我已经算了四个小时,用了我所能找到的所有草纸,就在门响的一瞬间,我忽然明白了原来这道题的死穴是一个极其简单的定理,可我偏巧觉得一张卷纸的最后一道题不应如此简单,出题者真是个心理大师啊,相对我们这帮天真的孩子来讲。我长舒了一口气,心想若是刘一达或者隋飞飞或者随便一个前五名的学生来解,用不了一分钟就可以交卷,一转念,又觉得他们的心机也许比我更重,弄不好想得更复杂,也许苦头比我吃得更多,心情忽然舒畅了许多,觉得自己无意中发现了一条真理:有时候越聪明的脑袋越是脖子上的负担。
走出校门,看见路灯下面有两个男孩打在一处,一个揪住另一个的头发用拳头捶他的眼眶,打得另一个男孩一边用脚乱踢一边频频眨眼,可他的头发实在太长,使对方揪得十分趁手,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估计只有等对方打累了才能逃脱。安娜就站在两人近前,哈哈大笑,我担心她一口气没有舒理好就要先于打架的两个人受伤。她一度笑得蹲在地上,用手掐着腰,在笑的间歇费力地说:我让你打他的嘴,你打他眼睛干吗?打人的男孩好像恍然大悟一样,把那人的脑袋移了移,使其嘴完整暴露于灯光之下,说:宝贝,你看好了。挥拳朝那人的嘴打去,然后就是和声一般的惨叫,被打的人坐倒在地,脸上挂满了血,另一个抱着手在地上跳来跳去,看来那人脸上的血有一部分是属于这只手的。安娜笑得更厉害了,好像刚看了一出二人转一样。
我赶紧推着车贴着墙走掉。
初中毕业之后,她家又花钱把她送去了一个不错的高中,那所高中在城市的另一头,和我的高中正好在这座城市的对角线的两端,所以高中三年从来没有在任何场合偶遇过,也再没有看她笑得像那天那么开心。我几乎已经把这个人忘记,她就像是一个森林里的小兽,阴差阳错地跑到我们的笼子里转了一圈,发现无趣之后就欢快地打开锁,跑掉了。
之后我踉踉跄跄进了一所大学,虽是三流,可名字里怎么说也有大学两个字,让我爸妈的心情多少平复了一些。煮苞米的生意已经败落,他们俩又相互扶持着卖起茶鸡蛋;虽叫茶鸡蛋,可大部分是没有茶叶的,超市里卖一种类似于茶叶的调料,便宜得很,放一勺进去,一锅鸡蛋就都有了茶叶味。可他俩却偏偏不敢骗人,似乎觉得骗了人自己前半生的修行就毁于一旦了,我家的茶鸡蛋是那条街上唯一用真正的茶叶煮出来的,茶叶当然是最低等的那种红茶,成本却也比同行高出许多,我偶尔也吃几个,感觉还不如别人的好吃,这让他们俩十分沮丧。经常有人回来找他们,指着他们的鼻子骂他们的茶鸡蛋是假的,因为和别人的不是一个味儿。我劝过几次,说了些十分在理的话,可无济于事。我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不在家,除了要钱的时候打一个电话,我几乎不知道家里具体是什么状况,钱还够支持多久,是不是已经有了外债。他俩的辛苦我心里清楚,已经很多年没有睡过一个有头有尾的觉,可我只有催眠自己,让自己假装什么也不知,把这该死的书念完算是拉倒吧。
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夏天,热得好像是在微波炉里,温度已经不单是能用皮肤感觉到,甚至就在眼前漂浮,远处的树都变得弯弯曲曲。课大部分时候是不去上的,老师们也知道自己的职责,一年年把课时完成,等自己渐渐老了,职称也就水到渠成地升上去。一些心理失衡,极其希望得到重视和注意的老师会偶尔点一下名,他们知道学生背地里会把他们骂得很惨,连累家人也要被人挂在嘴边,可比起他们自己的虚荣心,这些虚无缥渺的诅咒算不了什么。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气喘吁吁地跑进教室,老师看见我们的样子,就像坐在金銮殿上享受群臣跪下磕头一样满足。一想到大学四年就要这样混下去,我心里感觉十分惬意。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自己的生命好长,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胡乱活个几年。
一天晚上正睡得烦躁,浑身是汗,褥子上也已经黏了一层,躲也无处可躲,可还是费力地翻来翻去,妄想找到一块干爽的布块好让自己赶快睡去。寝室的电话突然响了,我拿起电子表看了一眼,凌晨三点十五分。这块电子表还是我小学时我爸送给我的那块,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就是坏不掉,没办法就有了感情,一直带在身边。我喊:老三!老三!赶紧死过来。老三的女友是他的老乡,因为弟弟要念大学,留在农村当了老师。这姑娘有些妄想症,老是怀疑老三进了城就要腐化,半夜出去和别人睡觉,经常半夜打电话查岗,这让我们决心把他们俩搅散,好能睡个安稳觉。老三从床上爬下来,一边赔不是一边把电话拿起来说:我在呢,你个神经病。电话那边突然骂声大作,老三登时醒了,认真听了几句说:老二,找你的。其他两人马上从床上坐起来,盯着我看,因为电话那头明显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我下床的时候,心想老三你若是敢消遣我,我一定让你生不如死。拿起电话,那头说:李默?我说:是我,你谁啊?她说:我操,我可找着你了,我是安娜。我说:你是什么,要安什么?她说:我就知道你他妈的一定不记得我,我是你初中同学,安娜,坐在第三排,老梳一个刘胡兰的头。我心想:那时候谁他妈的不梳刘胡兰的头。可我已经想起来,她插着腰笑的样子就像是一座海底的城市一样,一点点地浮上来。我说:我知道,知道,这么晚了,你最近怎么样?她说:你说的叫什么话,我在学校的东门,拎了一堆的东西,搬不动了,打了几个电话,那帮死男人都他妈的关机,要不就说没在学校,你赶紧来接我。我说:你怎么知道我电话的?她说:鼻子下有嘴,不会问吗?你到底来还是不来,不来我再找别人,就不信没一个仗义人。我说:你别找了,我过去,五分钟。她说:你跑两步,三分钟就能到。说完把电话挂了。我赶紧把背心脱了,套了一件t恤衫,跑到门口想起来下面还穿着裤衩呢,又跑回来穿上裤子。这回跑出去的时候,老三在身后问:给你留门不?还没等我回答,他说:还是不给你留了,你争点气。我懒得和他废话,跑出去的时候才发现,外面竟然有风。
身上的汗被风一吹,好像轻了。看见东门,却没有看见她,东门很大,学校把它砌得像是凯旋门,有些教室连桌椅都凑不齐,竟然还有这么一座门站在这儿,每次看见它我都猜想没人能从这里凯旋。跑到近前,才发现她真的在那,夜晚和门一样大,把她显得很小,她又穿了一件黑色的上衣,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粉色的“sweet”,头发也是黑的,又黑又浓,披在肩上,好像是脖子上扛着黑夜的一部分。她的腿边围了几个大包,五颜六色,不知道她是怎么把它们弄到这儿的,然后筋疲力尽了。她站在这座荒凉的校园里,没有一丝小时候和刚刚电话里的霸道,而是孤零零的,好像被所有人抛弃在旷野里。我走过去,闻到一股酒气。她说:你怎么这么瘦了?我说:我小时候也这样。她说:不对,你那时候是个小胖子。我说:怎么?怕我搬不动?她说:搬不动就多搬几趟,你那时候肯定是个小胖子,小朋友,这些年你是受苦了吧。我知道她醉了,虽然她固执地瞪着眼睛,尽量不让自己摇晃,可看起来一迈步子就会摔倒。她没有摔倒,而是蹲下吐了,可没吐出什么东西,只是哇哇地发出呕吐的声音。我拍了拍她的后背,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她脖子上的肌肤,我赶紧把手往下挪了挪,她好像没有觉察,我觉得明天一早她就应该忘记是谁把她送回宿舍了。她站起来,说:那帮傻x比我还惨,你信吗?我说:他们是不是已经死了?她笑了,嘴角还有唾沬,说:我住南五。我说:挺近的,你自己能走吗?用不用我先把你搬过去,再回来搬东西?她说:六楼,你搬得动我吗?我知道她开玩笑,说:我一只手就把你拎上去了。走吧,现在走,天亮之前还能到。她狡黠地看了我一眼,摇摇晃晃地走在前面,看起来不会摔倒,只不过因为不走直线多走了不少冤枉路,我提着包跟在后面。到了寝室楼下,她挥拳把看门的阿姨敲醒,然后指了指我说:我朋友。那女人好像没有看见我,把锁打开,然后回去继续睡觉。她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用手朝天指了指说:603,你先搬到门口。等我从楼上下来,她还坐在原地,十分自在,好像这儿才是她的卧室,楼上那间是她的客厅。她朝我伸出手说:把我拎上去吧。我看她的眼睛不像是开玩笑,才知道刚才她也不是在开玩笑,我说:你要再轻一百斤,我还拎得动。她说:谁让你刚才吹牛逼?我说:好几年不见,你一个电话我就来接你,你听我吹句牛逼也不算吃亏。她说:我不管,你就得把我拎上去。要不我睡这儿。说着仰面朝天躺在地上,我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静默的时候大厅的声控灯灭了,我怕她趁机真的睡下,说:拎,我是拎不动,我背你吧。她坐起来,这回伸出两只手,手指又细又长,好像是假的。我蹲下把她背起来,她轻得好像只有一副皮肤,没有五脏六腑。两只手交叉之后抓住我的两个肩膀,像是要永远不下来似的。背到三楼,我感到再迈一步就要气绝身亡,说:你下来,我喘口气。她说:我不下来,你要扔下我。我没办法,只好又鼓足一口气,把肺子撑满,几乎是跑着冲到六楼,把她放在门口之后,我发现汗水已经把我的眼睛挡住了,脸皮都是麻的。她掏出钥匙把门旋开,用脚把那几个包推进屋里,回头对我说:进来吗?我累得耳朵已经聋了,说:啊?她又说了一遍:进来吗你?屋里没人。我心想,她醉了。然后想了许多进去之后的情节,说:改天,我就住在你对面。她说:改天就是没有那么一天,进来吧,我吐醒了,给你弄点吃的。然后走进了屋里,走进了黑暗里。我心想:都熄灯了,你怎么给我弄吃的。可腿明显比我的脑袋坚决,还没等我发出信号,就擅自走了进去。手也突然灵光起来,很自然地把门带上了。
屋里没有一丝光亮。
她说:坐。我说:好,你忙你的。我站了一会儿,才看见椅子。摸过去坐下,似乎是刚才遮住月亮的那块云彩过去了,月光照进来,桌子上摆了各式各样的化妆品,还有一个剌须刀,地上丢着衣服裤子,床在桌子顶上,和我们的寝室一样,侧面是梯子。梯子上放着一个盆,盛着半盆水,下面那个台阶放着几本漫画书,月色不够,我看不见名字。她果然没有再吐,也没有因为绊到地上的障碍物而摔倒,而是巧妙地闪展腾挪,四下找吃的。我说:别找了,我不饿。她说:我记得有点巧克力,可能我前几天给吃了。随即是和月光一样寂静的沉默,我刚想站起来告辞,因为这情景实在太过奇怪,我甚至不太认识她,只是有一个初中同学的名头,而现在我们俩待在一个黑暗的屋子里,床就在头顶上。她说:哎,你把眼睛闭上。我说:我睁眼也看不清什么。她说:闭上。我照办,女人让你闭眼的时候你最好照做,这是从电影里学的。我听见东西被移走的声音,然后是脚步声,然后是被子甩起落下,我鼻子里灌进了床垫的灰尘。然后是衣服和皮肤分离的摩挲声,然后一只手按在我的头顶。我睁开眼睛朝上看去,她已经躺在床上,身子在被子里,一只洁白的手像是一挂纤细的瀑布一样自上而下浇在我的头上,她说:走吧。我站起来,不知道是失落还是解脱,反正心里有些地方被虚空占据,觉得这样最好,可又觉得为什么非得这样。我从那只手里走出来,把门打开,外面的灯听见响动亮了起来,她说:谢谢你,你人挺好。我说:你还不如直接说我是个傻x。她说:你可能之前是个傻x,之后也是个傻x,但是今天晚上你是个好人,我睡觉之前很喜欢有人陪。我说:你要是把“之前”两个字去了我听着会舒服点。她笑了,说:改天,今天你太累了。我也笑了说:改天就是没有那么一天。然后冲床上挥挥手,走了。
走到我自己的寝室门口,我才发觉,我甚至都不知道她的电话。
之后每当寝室的电话响起,我都想是不是她又站在学校的东门,等着我去接她。可都不是,大部分是老三的女友,后来渐渐加上老大和老四的女友,我虽然叫作老二,可他们经常嘲笑我的老二几乎没用过,我不置可否,因为我确实拿不出证据证明用过它,除了那天晚上,可那天晚上的事情我又不愿提起,因为每次想到就好像回到了那个场景,一只手在我的头上,月色虚空。老三到底还是和乡村教师好了下去,有时候午夜的电话少了,老三就要从睡梦里醒来,拿起电话打过去:干吗呢,睡吧睡吧。升到大二,大家陆续掌握了大学里的要领,原先喜欢上自习的几个男生,也都开始足不出户地打起电子游戏,我则每天大部分时间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出去走走,漫无目的地乱逛,失去了小时候那种单一的目标,人生的目的忽然模糊起来,本来觉得生命很长,可以开始挥霍,可挥霍了一年之后,觉得毫无意思,时间太长,挥霍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儿呢?不如此挥霍又去干些什么?干什么是有意义的?还像高中时装作无赖一样?无赖其实很需要些目标,喜欢钱,喜欢陌生的女人,喜欢打架,总得喜欢点什么,我却什么也不喜欢,无赖也装不长的。人生好像突然从我面前把自己隐藏起来,而我翻遍了每一个角落,却还是找不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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