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2)
菲利普眼泪汪汪地跟埃玛分了手,但是去黑马厩镇的旅程却给他带来不少乐趣。等最后到了那儿,他已变得相当听话,兴致勃勃。黑马厩镇离伦敦六十英里。凯里先生把行李交给脚夫,便跟菲利普一起朝牧师公馆走去。走了不过五分钟就到了。他们来到门口,菲利普猛然记起了眼前这扇大门。那是一扇装了五根栅栏的红色栅门,可以转动自如地向里外两个方向开闭;也许倒可以攀在栅门上不住地来回摆动,不过大人可不许他这么做。他们穿过花园来到正门前。这扇正门只在客人前来拜访时,或是在星期天,再不就是遇到某些特殊场合,比如牧师出门前往伦敦或从伦敦归来时,才会使用。平常家里人进出都走边门;另外还有一扇后门,专供花匠、穷叫花子和流浪汉出入。这是一幢相当宽敞的黄砖红顶楼房,大约修建于二十五年前,有教堂建筑的风格。正门的样子很像教堂的门廊,客厅的窗户是哥特式的。
凯里太太知道他们会乘哪一班火车来,就在客厅里静心等候,注意听着栅门的咔嗒声。她一听到这声音,便马上跑到门口。
“这就是你的路易莎伯母,”凯里先生瞧见他太太时对菲利普说,“快过去亲亲她。”
菲利普拖着他那只畸形的脚跑起来,样子相当笨拙,接着他又站住了。凯里太太是个矮小、干瘪的女人,跟丈夫岁数相同,长着两只淡蓝色的眼睛,脸上异乎寻常地布满深深的皱纹;灰白的头发仍然依照她年轻时流行的发型,梳成一个个小发卷。她穿了一件黑色的衣裙,身上唯一的饰物就是一根金链条,上面挂着一个十字架。她神态羞怯,说话声音柔和。
“一路走来的吗,威廉?”她一边吻着丈夫,一边带着几乎责怪的口气说。
“我可没有想到这一点。”凯里先生回答说,同时朝他侄子瞥了一眼。
“走了这么些路,脚疼不疼,菲利普?”她问孩子说。
“不疼。我走惯了。”
菲利普听了他们之间的谈话觉得有点儿诧异。路易莎伯母叫他进屋去,他们一同走进门厅。门厅里铺着红黄相间的花砖,上面交替印着希腊正十字图案和耶稣的画像。一道气象壮观的楼梯直通到门厅外面,楼梯是用磨光发亮的松木做的,发出一股特别的气味。以前教堂安设新座椅的时候,幸而剩下不少木料,于是就修建了这道楼梯。楼梯栏杆上装饰着象征四位《福音书》作者的寓意图案[1]。
[1] 《福音书》的四位作者分别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他们的标志分别为雄狮、奶牛、人和老鹰。
“我已叫人生好了炉子,我想你们经过这番旅程,到家一定会感到冷的。”凯里太太说。
门厅里有个黑色的大火炉,只有在天气十分恶劣、外加牧师伤风感冒的时节才生起火来取暖。即便凯里太太着凉感冒了,也不把这个炉子生起来。煤太贵了。再说,女仆玛丽·安也不愿意在屋子里到处生火取暖。要是他们想把每个炉子都生上火,就必须再请一个女仆。冬季,凯里夫妇成天待在饭厅里,这样,只需在那儿生个火就行了。到了夏季,他们无法改变养成的习惯,就也待在那儿,凯里先生只在星期天下午才上客厅去睡个午觉。可是每星期六,他总让人在书房里生个火,好在那儿撰写他布道的讲稿。
路易莎伯母领着菲利普上了楼,把他带进一间朝着车道的小卧室。临窗有一棵大树,菲利普一下子记起了这棵大树,树的枝条垂得很低,凭借这些枝条,可以攀缘上树,爬得很高。
“小孩儿住小屋。”凯里太太说,“你一个人睡不害怕吧?”
“哦,不害怕。”
菲利普头一次上这儿来的时候,有保姆陪着,所以凯里太太无须为他操心。这会儿她望着菲利普,心里却有点儿拿不大准。
“你自己会洗手吗?要不要我来帮你洗一下?”
“我自己会洗。”菲利普相当干脆地回答。
“嗯,等你下楼来用茶点的时候,我可要检查的。”凯里太太说。
她对孩子的事一无所知。在决定让菲利普来黑马厩镇之后,凯里太太老是琢磨着自己该怎么对待他。她急切地想尽一个做长辈的义务;而如今孩子来了,她却发现自己在菲利普面前,就跟菲利普在自己面前一样腼腆羞涩。她希望菲利普不是个吵吵闹闹、举止粗野的孩子,因为她丈夫不喜欢那样的孩子。凯里太太找了个借口走了,把菲利普独自留下,可是马上又跑回来敲门。她没有进房,只是站在门外问菲利普会不会自己倒水,随后便下楼打铃吩咐仆人准备茶点。
饭厅相当宽敞,结构也很匀称,房间两面都有一排窗户,挂着厚实的大红棱纹平布窗帘。饭厅当中放着一张大桌子,一头摆着一个颇气派的带镜红木餐具柜。一个角落里放着一架小风琴。壁炉两边各有一把皮靠椅,皮革面上有商标压印,椅背上都罩着椅套。其中一把安了扶手,被叫作“丈夫椅”;另一把没有扶手,被称为“太太椅”。凯里太太从来不坐那把有扶手的椅子。她说,她宁可坐不太舒服的椅子;家里每天总有许多事要干,要是她的椅子也安上扶手,她也许就会一直坐在那儿,不想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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