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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三、红衣主教大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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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这里的教皇指丑人王(法语里使用“教皇”一词)。

(95)若干西方语言中把妇女称作“较好的一半”。

这么着,他就进来了,以那种大人物天生的对待民众的微笑向观众致意,然后带着若有所思的神情缓步趋赴他那猩红丝绒交椅。他身后的扈从——换在今天,我们会称之为“他的参谋部”,——那些主教和住持,跟着也进入了看台,当然使得池座的老百姓更加喧嚣,更加好奇。人人争先恐后指指点点,指名道姓,看谁至少认识其中的一位。有的指出哪一位是马赛主教,名叫——假如我记得不错——阿洛岱;有的指出哪一位是圣德尼的监督长;哪一位是圣日耳曼-德-普瑞的住持罗伯·德·勒皮纳斯,他就是路易十一的一位情妇的生活放荡的哥哥。这些名字都说得错误百出,怪腔怪调。至于那帮子学生,嘴里都骂骂咧咧。今天本是他们的好日子,他们的丑人节,他们的浪荡日,法院小书记和大学生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没有一桩不端行为,今天不是合情合理而且神圣的。况且,人群中还有不少骚娘儿们:什么西蒙娜·加特尔利弗啦,安妮丝·加丁啦,罗嫔·皮埃德布啦……难道不能至少随便骂上两句,略略诅咒上帝,既然今天的日子这样好,周围又有这样美妙的教会人士和娼妓为伍?因此,他们就恣意妄为了;在这一片喧嚣声中,詈骂胡闹嘈杂得吓坏人的,就是那帮子神学生:他们常年由于畏惧圣路易用来打火印的烙铁而缄口不语,今天都放松了舌头。可怜的圣路易!他们在你自己的司法宫里对你怎样放肆亵渎啊!(96)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刚刚进入看台的贵人中间选定一个对象,肆行攻击,或是穿黑袍的,或是穿灰袍的,或是穿白袍的,或是穿紫袍的。至于磨坊的约翰,既然是副主教的弟弟,他就大胆攻击穿红袍的,悍然注视着红衣主教,扯开喉咙大唱:cappa repleta ro!(97)

(96)圣路易为王时住在司法宫内,常在此王宫内实行审判,据说公正廉明,但也极为严酷。上述烙铁是用来在肩上或其他部位打烙印的,有点像我国从前的“刺字”。

(97)拉丁文,浸透了美酒的袍子呀!

我们在此赤裸裸地揭发出这些细节,只是为了读者们的身心健康,其实在当时,全场一片嗡嗡声,盖过了他们的喊叫,专用看台上还没有来得及听见就已经被淹没了。何况,红衣主教即使听见也不会介意,因为今天胡闹一下本是习俗。而且,他的烦心事本来已经够多的了,一脸心事重重的模样:是另一件烦心事在紧迫着他,差不多跟他同时进入了看台。那就是弗兰德尔御使团。

倒不是他颇有政治见地,操心他表妹布尔戈尼的玛格丽特公主和他表弟维也纳的储君查理殿下的婚事会有严重的后果。奥地利大公与法国国王这样拼凑而成的亲善关系能够维持多久,英国国王会怎样看待自己的女儿被人小看,这些他都不着急,照旧每晚痛饮夏约皇家葡萄园的佳酿,丝毫没有料到:就是这种酒(当然经过医生库瓦迪埃稍加查验并改变成分),路易十一日后会热诚地赠送几瓶给爱德华四世,忽然某天早晨就替路易十一剪除了爱德华四世(98)。“奥地利大公的万分可敬的使团”并没有把这类烦心事带给红衣主教,而是从另一方面使他心烦意乱:我们在本书第一页(99)已经稍稍提到,他——波旁的查理,却不得不欢宴并热情款待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小市民;他——红衣主教,款待这些乡村小吏;他——法兰西人,快活的席上客,款待这些弗兰德尔人,喝啤酒的家伙;而且要在大庭广众之间!当然,这是他为了讨好王上而只好龇牙咧嘴苦笑兜着的最乏味的一次!

(98)英、法长期纷争,法国多半居劣势,直至路易十一。他设法害死了英王爱德华四世(1461—1483)。药酒事成为千古疑案。

(99)参阅第1页。

这时,门官以响亮的声音通报:“奥地利大公御使先生们驾到!”他转过脸去看着门,作出世上最优美的姿态(因为他素有研究)。不用说,全场观众也转过脸去瞅着。

于是,两两步入,其庄严同波旁的查理的那些教士随从的殷勤巴结恰成对比,来到了奥地利的马克西米连(100)的四十八名使节,为首的是上帝的十分可敬的仆人、圣伯廷寺院的住持、金羊毛学院的学监约翰,和根特的最高典吏果瓦的雅各·多比君。大厅里顿时寂静无声。不时有人窃笑,因为听见了那些稀奇古怪的姓名和种种小市民的头衔:这些人士一个个都那么不动声色地通名报姓,自报头衔,再由门官乱七八糟大声喝叫出来,群众再一传告更搞得一塌糊涂。他们是:卢文市的判事洛瓦·娄洛夫先生,布鲁塞尔市的判事克莱·埃杜德先生,弗兰德尔的议长保罗·德·巴欧斯特先生,即,瓦米塞耳先生,安特卫普市的市长约翰·科甘斯先生,根特市法院的首席判事乔治·德·拉莫尔先生,该城的检查院的首席判事盖多夫·文·德·哈格先生,以及比贝克的领主先生,还有约翰·平科克,还有约翰·狄马塞耳,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典吏,判事,市长;市长,判事,典吏;一个个身体板直,装模作样,故作姿态,身穿丝绒或锦缎的节日服装,头戴天鹅绒披帽,帽顶上缀着塞浦路斯大束金线球。反正,一个个都是伦勃朗(101)在其画作《夜之圆舞》中衬托着黑色背景,那样强烈、那样庄严地深刻描绘的那一类弗兰德尔的出色面孔,尊严而严峻的面孔;一个个额头上都仿佛铭刻着——正如奥地利的马克西米连自己在诏书中说的:完全有理由“予以充分信任,深信彼等明智、勇敢、有经验、忠诚、品德高尚”。

(100)马克西米连(1458—1519),奥地利大公,日耳曼皇帝,第一个妻子是卤莽汉查理之女。他俩的女儿即本文中所说的玛格丽特公主,嫁法国王储,后为法国王后。

(101)伦勃朗(1606—1669),荷兰名画家。

但有一人例外。那人面相透着精明、聪慧、诡谲,是一种猴儿般的外交家面容。红衣主教一见,趋前三步,深打一躬。其实,这个人的名字不过是“威廉·里姆——根特市的参事,领养老金者”。

当时很少有人知道这位威廉·里姆是个什么人物。该人其实天才罕见,如在某个革命时期,他是会光芒四射地浮上事态发展的表面的,然而在十五世纪他只是偷偷摸摸搞些阴谋罢了,正如圣西门公爵(102)所说:“生活在破坏活动(103)之中”。不过,他倒确实颇受欧洲第一“破坏家”(104)的赏识,与路易十一共同搞阴谋打得火热,经常插手于这位国王的秘密勾当。这些,当然那天的观众全不知情,他们只是对于红衣主教这样彬彬有礼地对待这个病容满面的弗兰德尔一介典吏似的人物,感到非常诧异。

(102)圣西门公爵(1675—1755),历史学家,所写《回忆录》,翔实地记载了他那个时代欧洲各宫廷的阴谋勾当和各国重大事件。

(103)这里,雨果玩了一个文字游戏,上面的“偷偷摸摸”又意“洞穴的”,这里的“破坏活动”又意“地洞”,两相呼应。这位里姆是个真实人物,为人即如雨果所述。

(104)这里又是一个文字游戏,“破坏家”一词从上句“破坏活动”一词衍生。这里指的是路易十一。关于这个君王,请参阅《译本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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