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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英文短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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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要雇人挺容易, 雇个帮工,一个月只要给四五块钱, 挂个学徒的名儿, 包吃包住之后,甚至只要给一两毛钱。

在上海,多的是找不到活儿干的人。

但还是缺人, 缺懂一门手艺的人,更缺认字会算数的人。

这几年,霍英想把自己的生意发展壮大遇到的最大的问题,就是人手不够。

“那些孤儿要长大还要很久。”傅蕴安道:“十年后……谁知道会怎么样?”

“这倒也是,这世道变化太快了。”霍英道, 就说十年前……那会儿谁会想到大清说没就没了呢?

“更何况,这年头也不单单是那些孤儿过得苦, 父母双全但吃不起饱饭的大有人在……二哥, 你不如让吴掌柜去那些受了灾或者年景不好的县城招工,指明要年纪轻的,等他们来了上海,再看情况分开培养。”傅蕴安道。

他们已经买回来很多机器, 很快就要开工厂了。

上海这边物价贵,工资也高,在本地招工成本很高,去外地招工的话……包吃包住一年给做两身衣服, 每月给两个大洋这样的待遇,就有无数人争着抢着要来。

甚至于, 有些人贩子去穷苦地方,十个大洋就能买回来一个女人,上海风尘场所的女人,很多都是这么来的。

傅蕴安觉得,他们也可以如此招工,只是等招来了人,每日给他们安排的活儿可以少一些,然后找人教他们读书认字,到时候若遇到有天分的人,自然可以挑出来着重培养。

这些人在上海人生地不熟的,还更容易养熟。

“就这么办。”霍英直接应下了:“我让老吴去招些人回来。”

两人商量好,傅蕴安就通过暗道,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他抬头望去,傅怀安房间里的灯还亮着。

之前他担心傅怀安在外面会被人骗了染上恶习,因而给他定了规定,晚上必须回家。

那时傅怀安满心不愿,现在倒是每天早早回家,再不在外面逗留了。

傅蕴安回了房间,而傅怀安,他这会儿还盯着那部《安徒生童话》,研究怎么翻译里面的故事。

教育月刊问世的第一天就售罄了,好在这两天,加印的跟着上了市。

这刊物卖得极好,不仅在上海这边卖出很多,在杭州苏州南京等地,也同样卖出许多。

而这盛况,无疑激励了他。

只要想到有几万人看了自己翻译的小说,傅怀安就觉得兴奋。

他父亲最敬重有学问的人,现在……他也是有学问的人了!

穆老师还说,等他把整本书翻译出来,可以出书!

正因为这样,他现在每天回家之后,都跟着他二哥给他找的老师认真学英文,学过之后,还会做一些翻译。

反正他也没别的事情好做。

《流浪记》两天才登三千字,别的书又没什么好看的……对了,希望月报好像就要上市了!

傅怀安惦记了一会儿,又埋头学习起来。

第二天。

穆琼一大早就去了郊外的宅子。

他到的时候,那些孩子全都在等着他,一个都不少,至于吴妈,她已经把粥做好了,粥里还按着穆琼的要求,放了切小的年糕。

穆琼给这些孩子分了粥,又给了每人一块腌制好的萨门鱼,至于咸菜,这是随他们想吃多少吃多少的。

“先生,我们糊的信封卖不了多少钱吧?你怎么顿顿给我们吃好的?”路灯端着年糕粥凑到穆琼身边。

穆琼出门很早,没在家吃东西,这会儿同样端着一碗年糕粥,吃的菜也同样是腌鱼和咸菜。

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他没少吃腌鱼,都吃腻了,后来再不要吃这东西,朱婉婉也就不买了。

现在又吃上腌鱼,穆琼才发现自己已经没那么讨厌这腌鱼了,甚至觉得挺好吃的。

这好歹是用三文鱼做的咸鱼。

“你知道李小姐为什么要收留你们吗?”穆琼问。

路灯嘻嘻一笑:“李小姐心肠好,她同情我们。”

“我也是。”穆琼道:“我同情你们,希望你们将来做个有用的人,所以才会给你们吃好的。”

这世上有很多人,是不吃嗟来之食的,但这些人里,绝不包括这些孩子,穆琼也就大大方方地说了。

路灯看了穆琼一会儿,又问:“什么叫有用的人?”

“那些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努力工作的人,都是有用的人。”穆琼道:“你快点吃饭,吃好了我还有事要跟你们说。”

年糕粥已经凉了,路灯夹了一大筷子的咸菜拌在里面,三两口就将所有的粥吃下肚子,然后又把咸鱼塞进嘴里含着。

这些孩子都已经吃好了,穆琼让他们坐好,然后拿了十根筷子,开始教他们数数。

没错,这些孩子大多是连数数都不会的。

“以后你们糊了信封,要学会数数,数自己到底糊了多少。”穆琼道,然后教他们数了1到10。

他反复教了几遍之后,路灯洪小花还有另外两个孩子,就已经会数数了,但还有很多孩子满脸茫然,压根学不会。

这些孩子的智商其实没有问题,但他们以前从未接受过教育,学起来也就特别慢。

穆琼让几个已经学会的孩子先去糊信封,继续教剩下的孩子。

一直教了一个小时,他才让这些孩子全都去糊信封,然后往门外走去。

“先生!”路灯突然追了上来,他的嘴里还含着那块咸鱼,说话有点模糊不清:“先生你要去哪里?”

“我去买肉。”穆琼也不瞒着他。

“先生,你昨天去买肉去了很久,你是去哪里买的?”路灯问。

穆琼说了一家肉铺的名字。

路灯就道:“先生,你买肉可以去旁边杀猪的市场买,去那里买肉比去肉铺便宜很多……先生,我带你去吧!”

“你不糊信封了?”穆琼问。

路灯表情一僵,随即道:“我这就去糊!”

说完,他理科就跑了。

这宅子之所以租金便宜,是因为宅子附近有一个粪池一个杀猪场。

穆琼之前从未去过那边,现在听路灯说起,才往那边走。

值得庆幸的是,粪池离得远一点,杀猪场更近……穆琼进了杀猪场,就听到了刺耳的猪叫声。

一些壮汉将猪横着按在条凳上,凳边放一个接猪血的木桶,正在杀猪,也有人在给浸在热水里的已经死了的猪刮毛,还有人在给猪开膛破肚,或者洗猪肠什么的。

上海每天消耗的猪肉,大多出自这里。

杀猪场里的气味很不好闻,地上满是血污,湿哒哒的——给猪刮过毛后,他们就随意地将混着猪毛猪粪的水倒在地上,然后把下一只猪扔进缸里,倒上热水软化猪毛……

穆琼之前从未见过杀猪,这算是瞧了个一清二楚。

而那些杀出来的猪,他们就放在旁边的一个棚子里卖。

这里是杀猪的地方,肉确实卖得比外头便宜很多,但不零卖。

猪杀了之后,他们先沿着猪的脊椎对半切开,然后每一半再分成前腿、肋条、后腿三部分,在这里买肉,至少要买这么一部分才行。

当然了,要是买整只的猪,那价钱还能再便宜点。

穆琼买了一只猪后腿。

这时的猪没得吃饲料,多半是吃猪草番薯剩饭的,不长肉,养一年毛重也就百来斤,杀了之后净肉最多七八十斤,一只猪后腿称出来十几斤刚刚好。

在发现这里还有猪血卖之后,穆琼又买了一些血豆腐。

杀猪的时候,把猪血放进一个木桶,然后倒上盐,倒上水,等它凝结之后再用锅子煮熟,就成了血豆腐,这种血豆腐穆琼没吃过,不知道味道。但他觉得给那些孩子吃点不错,至少能补血。

他出门的时候只拎了个篮子,装不下这么多东西,幸好这附近有帮人送货的人,他花了三个铜元,那人就帮着他把猪腿和猪血送到了宅子里。

“这宅子里住的不是些没人要的孩子吗?怎么还买肉?”这人把东西送到,有些疑惑。

“那些孩子现在在帮我干活。”穆琼道:“我不给工钱,吃食上就不亏待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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