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2)
我醒来时大约十点半,奇怪的是,六个小时的似睡非睡竟使我神清气爽。冲完澡,刮完脸,作为早餐,我喝了咖啡,吃了面包卷,然后直奔圣保罗教堂。这回不是去地下室,而是去真正的教堂。
我在长凳上坐了十分钟左右,然后点燃了几根蜡烛,往济贫募捐箱里塞了五十美元。在第六大街的邮局,我买了两百元汇票和一个印有邮票的信封。我把汇票寄给住在赛奥斯特的前妻。我试图写个便条附上,结果因太像道歉而作罢。钱寄得太少太晚,无需我告诉她这一点,她也知道。我把汇票叠在白纸里,就那样寄给她了。
天色灰暗,有些阴冷,像是还要下雨。一阵寒风刮过,刺得脸上生疼。体育馆前一个男人一边诅咒着,一边追被风刮跑的帽子,我不由自主地抬手拉低了帽檐。
我已快走到银行了,才想到金的预付金所剩无几,没必要去开财务往来帐户。于是,我回到旅馆,预付了一半下月房租。此时,我只有一张百元大钞未动了,索性换成十元和二十元小钞。
我为何不把那一千元先都收下呢?我想起了我说的关于动力的话。好吧,我有一个动力。
我的信件如常——几份广告,一封国会议员的拉票信。没什么可看的。
没有钱斯的回话。我想也不会有。
我给他的联络处又留了一个口信,只是兴之所至而已。
从那儿出来后,我整个下午都在外面。我乘了两三次地铁,但主要是走路。天总像是要下雨,但一直没下,寒风越发凛冽,不过还没刮掉我的帽子。
我闯进两家警察分局,几个咖啡店,六个低级酒吧。我在咖啡店喝了咖啡,在酒吧喝了可口可乐,跟几个人谈过话,记了两三条笔记。我给我的旅馆前台挂了几次电话。我没期待钱斯会回话,但如果金打电话过来,我就能随时知道。没人给我打过电话。
我试着拨了两次金的电话,都是她的答录机应答。所有人都弄了一台答录机。总有一天所有的答录机都开始相互拨号,聊天。
我没留言。快到傍晚时,我躲进时代广场的一家电影院。他们双片连放,都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影片,两部影片中他都演一个无赖警察,通过把坏蛋毙掉来解决一切。观众看上去都像他正用枪扫射的那种人。他每干掉一个人,他们就疯狂叫好。
我在第八大道一家古巴中国餐厅吃了猪肉蔬菜炒饭,又查询了我的旅馆前台,然后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了一杯咖啡。我在吧台和人闲聊。本想在那儿多待一会儿,但八点半,我还是勉强自己出门,穿过街道,拾级而下,去参加戒酒互助会。
演讲者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曾经喝得晕了过去,当时他丈夫正在办公室上班,孩子在上学。她讲到她的孩子如何发现她在厨房地板上昏迷不醒,而她却使他相信,那是在练习戒酒的瑜珈操。所有人都笑了。
当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今晚我只听就好。”
凯尔文·斯莫尔酒吧位于莱诺克斯大道与第一百二十七大街的交界处。房间窄长,贴墙有一溜儿吧台,对面是一排桌子。酒吧尽头有一个小小的乐池,两个皮肤黝黑,短发,戴着角质架墨镜,身穿布卢克斯兄弟牌套装的黑人正在演奏安静的爵士乐。他们一个弹奏小型立式钢琴,另一个用击钹刷。他们的形象和演奏就像过去的“现代爵士四人组”,只是人数少了一半。
我很容易便能听到他们的演奏,因为当我清了清喉咙时,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我是房中唯一的白种男性,所有人都停下来仔细打量着我。有两个白种女人,她们跟黑人一起坐在软长椅上;另一张桌子边坐着两个黑人妇女;此外肯定还有两打男人,他们肤色各异,只是没有我这样的。
我往里走,进到男洗手间。一个身高足以当职业篮球运动员的男人正在梳理他烫直了的头发。他头油的味道与大麻刺鼻的臭气交相辉映。我洗了手,然后在一个热风烘干机下搓了搓。我离开时,那个大个子仍在梳头。
当我从男洗手间出来时,聊天声再次停下来。我又向房间前部走去,脚步缓慢,晃着肩膀。我不太确定那两个乐手,但我肯定,除了他们,房间里所有男人都因重罪被捕过不止一次。皮条客,毒品贩子,赌徒,卖保险的。自然界的贵族。
从前往后数第五把椅子上坐的那个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花了点时间才想起他是谁,因为几年前我认识他时,他是直发,而现在却变成改良版的“埃弗罗”头1。
他的西装是柠檬绿色,皮鞋用爬行动物的皮做的,或许是某个快灭绝的物种。我把头转向门口,从他身边走过,出去了。
我在莱诺克斯大道上向南走过两个门脸,然后在一个路灯旁站住。两三分钟过后,他出来了,吊儿郎当,轻松愉快。
“嘿,马修,”他说,伸出手来要跟我击掌,“老兄,一向可好?”
我没理他。他低头看了看手,又抬头看我,转了转眼珠,脑袋夸张地一晃,拍拍两手,在裤腿上蹭干净,然后放在他那瘦削的臀部上。
“好久不见了,”他说,“是城里卖光了你常喝的酒?还是想来哈勒姆区逛逛小人的地盘?”
“看来你发了,罗亚尔。”
他有点得意洋洋。他叫罗亚尔·沃尔登,我曾认识一个脑瓜不太灵光的黑人警察,他错把罗亚尔·沃尔登(loyalwaldlon)当成了“同花顺”(loyalfsh),又把“同花顺”变成“抽水马桶”(fshtoilet),最后,索性就叫罗亚尔“厕所”。
罗亚尔说:“咳,做买卖嘛,你知道的。”
“我知道。”
“诚实经营,买卖兴隆。我妈教的。你怎么来城北了,马修?”
“我在找一个家伙。”
“也许你已经找到他了。你现在退休了?”
“已经好几年了。”
“你想买东西吗?想要什么,能出什么价?”
“你卖什么?”
“差不多应有尽有。”
“跟这些哥伦比亚人做生意一向还好?”
“操,”他说,一只手拂拭着裤子前头。
我猜他柠檬绿裤子的腰带上别着一把枪。在凯尔文·斯莫尔酒吧,有多少人,可能就有多少把手枪。
“他们这帮哥伦比亚人还行吧,”他说,“只是你永远甭想蒙他们。你不是来这儿买毒品的吧。”
“不是。”
“那你想要什么,老兄?”
“我在找一个皮条客。”
“操,你刚才经过的就有二十个。还有六、七个妓女呢。”
“我正在找的皮条客叫钱斯。”
“钱斯。”
“你认识他?”
“我可能知道他是谁。”—棒槌学堂·e书小组—
我等着。一个穿长衫的男人沿街走来,每到一个门脸前,他都停下来。他或许在看橱窗,但不可能啊,打烊以后,每个店铺都拉下了像车库那样的钢制百叶窗。这个男人在每个关了的店铺前停留,研究着百叶窗,似乎那东西对他而言具有某种意义。
“橱窗购物2。”
一辆篮白相间的巡逻车经过,慢了下来。里面有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望着我们。罗亚尔向他们道了晚安。我没说什么,他们也是。车开走后,他说:“钱斯不常来这儿。”
“我在哪儿能找到他?”
“很难说。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出现,但都是你想不到的地方。他在哪儿都待不久。”
“他们也是这么告诉我的。”
“你去哪儿找过?”
我去过第六大道和第四十五大街交界处的一家咖啡。格林威治村的一家钢琴酒吧,西四十道街的两个酒吧。罗亚尔仔细听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他不会在‘松饼汉堡’店,”他说,“因为他的女孩不在街上拉客。我‘了解’这一点。不过,他总会在那儿,你知道?就‘在’那儿。我说什么来着,他会在任何地方露面,但都待不久。”
“我该到哪儿找他,罗亚尔?”
“哦,操,”他说,“他是一个皮条客,老兄。”
“你不喜欢他。”
“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我的朋友都是生意上的朋友,马修,钱斯和我之间没有生意往来。我们的买卖不同。他不买毒品,我不买女人。”他龇牙露出了猥亵的笑,“只要男人有钱,就有女人免费上门。”
罗亚尔提到了哈勒姆区圣尼古拉斯大道上的一个地方。我走到了第一百二十五大街。那里宽敞明亮,灯火通明,但我开始领略到一个白人走在黑人的街道上那种并非毫无道理的恐慌。
我沿着圣尼古拉斯大道上向北走,途经两个街区,到了卡梅朗俱乐部。它看上去很像凯尔文·斯莫尔酒吧,只是租金更低,只有投币式自动点唱机,没有现场演奏。男洗手间污秽不堪,厕所的隔断间里,有人在兴致勃勃地吸着什么东西。是可卡因,我想。
酒吧里我一个人都不认识。
我站在那儿喝了一杯汽水,看着吧台后面镜子里映出的十五或二十个黑面孔。我突然觉得,我看到了钱斯,但自己并不知道,这种想法在那个晚上已经不止一次地出现。我得到的对他外貌的描述与在场三分之一的人相符,宽泛点的话,还能涵盖余下的二分之一。我没见过他的照片。我的警察朋友也不知道这个名字,如果那是他的姓,档案里也没有他的记录。两侧的男人都背对着我。
我看了一眼镜中的我,一个面色苍白的男人,穿着毫无色彩的套装,外罩灰色大衣。我的套装应该烫了,我的帽子看上去不比被风吹走好多少,而我站在这里,孤零零地夹在两边这些穿着入时的家伙中间,他们肩膀宽阔,穿的衣服有夸张的大翻领和包布纽扣。皮条客们过去常常在菲尔·克朗费尔德的博览会店排队购买这个款式的衣服,但克朗费尔德店关门了,我想不出他们现在会到哪儿去买。也许我该查清楚,也许钱斯有赊购帐号,我可以通过它来顺藤摸瓜。
只是操这种职业的人不会赊帐,因为他们用现金。他们连买车都用现金,他们会从容地走进一家波坦金汽车经销店,数出一叠百元大钞,然后把一辆卡迪拉克开回家。
我右边的一个人冲酒保勾勾手指。
“还倒在这个杯子里,”他说,“让它有点味道。”
酒保往他的杯子里倒了一小杯轩尼诗,然后又加了四或五盎司冰牛奶。他们过去把这种混合酒称为“白色卡迪拉克”。也许现在他们还这么叫。
也许我该先去波坦金试试。
或者,我也许该待在家里。我的出现制造了一种紧张的氛围,我能感觉到这个小房间里的空气变得凝重起来。迟早有个人会过来问我,我他妈的以为自己在这儿干吗,而我很难给出答案。
防患于未然,我离开了。一辆找活儿的出租车正在等着红灯变绿。我这一侧的车门凹陷,挡泥板破裂,我不确定它们是不是想告诉我这司机手到底潮不潮。不管怎样,我还是上了出租车。
罗亚尔提到的另一个地方在西九十六道街,我让出租车把我送到那里。此时已过两点,我开始感到疲倦。然而,我还是进了一家有一个黑人在弹钢琴的酒吧。这架特别的钢琴听上去有些走调,但也许是我的听力有问题。里面的顾客黑白参半。有很多对儿是黑白搭配,不过那些陪伴黑人的白种女人看上去不像妓女,倒更像是女友。几个男人穿着光鲜,只是没人像我在北边一英里半处见到的穿着全套行头的皮条客。房间里有种纸醉金迷的氛围,不过跟哈勒姆区或时代广场那儿的酒吧比起来,这儿更含蓄微妙一些。
我往电话里投了一角硬币,给旅馆打电话。没有留言。那天晚上旅馆前的招待是个黑白混血儿,他总是在喝止咳糖浆,但似乎并未影响他的工作。他还能用圆珠笔做《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
我说:“雅各布,帮我一个忙。打这个电话号码,就说要跟钱斯通话。”
“要是他接电话怎么办?”
“那就挂断。”
我把号码给他。他重复了一遍,然后问我对方是“钱斯先生”吗,我说是“钱斯”。
我走向吧台,差点儿点了一杯啤酒,但还是要了可乐。一分钟后,电话铃响了,一个孩子接了电话。他看上去像是大学生。他大声问这儿是否有个叫钱斯的人。没人回答。我盯着酒保。即使他知道这个名字,也没表现出来。我甚至无法确定他是否听见了。
我本该在我去过的每个酒吧玩这个小把戏,也许会有意外收获。但我花了三个小时才想到这个主意。
我是个侦探。我在曼哈顿到处喝可乐,却找不到一个该死的皮条客。在找到那个狗娘养的之前,喝了那么多甜东西,我的牙都要掉光了。
酒吧里有一台自动点唱机,一张唱片刚结束,另一张唱片才开始,是西纳特拉的歌,打动了我,让我想起了些什么。我把可乐放在吧台上,叫了一辆出租车,奔向市中心的哥伦比亚大道。
我在第七十二大街的拐角下车,往西走了半个街区,到了普根酒吧。这儿的顾客中,非洲后裔不如白人教父多,但无所谓,我不找钱斯。我找“男孩”丹尼·贝尔。
他不在。
酒保说:“男孩”丹尼?他刚才还在。去顶尖酒吧看看,穿过哥伦比亚大道就是。他不在这儿,就在那儿。”
没错,他在那儿,就坐在酒吧最里面的吧椅上。虽然数年未见,但他变化不大,认起来不难。“男孩”丹尼的双亲都是黑皮肤的黑人,他的容貌很像他们,但肤色不同。他是一个白化病人,苍白得就像一只白鼠,十分矮小瘦弱。他自称身高五英尺二英寸,但我总是觉得他谎报了大约一寸半。他穿着银行家常穿的那种条纹三件套和一件长久以来难得一见的老式白衬衫,领带黑红相间,颜色黯淡,黑色皮鞋光可鉴人。回想起来,我从未见他不穿西装,不打领带,或是穿破旧皮鞋。
他说:“马修·斯卡德。我的上帝,只要等得够久,什么人都会碰见的。”
“一向可好,丹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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