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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德村,萨福克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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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鹊谋杀案》的故事发生在萨默塞特郡的一个虚构的村庄里。艾伦笔下的故事大部分都发生在村庄里,甚至两部以伦敦为背景的小说(《邪恶永不安息》和《金酒与氰化物》)中所有可能会被人认出来的酒店、餐馆、博物馆、医院和剧院都使用了虚构的名字,仿佛作者害怕将他幻想中的人物暴露在现实生活中,即使故事的背景设定在遥远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庞德只有在村庄的草地上散步或在当地酒吧小酌时才感觉自在。谋杀会在板球、槌球比赛期间发生。天气总是艳阳高照,考虑到连他住所的名字都是根据歇洛克·福尔摩斯系列的某部短篇小说命名的[1],很可能艾伦是受到福尔摩斯那句名言的启发:“伦敦最低贱阴暗的小巷不会比欢乐美丽的村庄里发生的罪案更可怕。”

为什么英国的村庄经常出现在谋杀案件中?我之前疑惑过,但有一次当我不小心在奇切斯特附近的一个村庄里租了一间村舍,我就明白为什么了。查尔斯建议过我不要这样做,但当时我想,周末能不时地逃离快节奏的生活,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结果,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搬回来。我很快就发现,我每交一个朋友,就树下三个敌人。大家每天都因为停车场、教堂钟声、狗的粪便和悬挂花篮等鸡毛蒜皮的事吵到不可开交。这就是村庄真实的一面。在城市的喧嚣和混乱中迅速失控的情绪在村广场上只会变本加厉,把人逼到精神错乱、拳脚相向的地步。对于侦探作家来说,这是一件礼物。不仅如此,乡村更有连接的优势。城市里的人对彼此来说都是陌生人;但是在乡间的小村庄里,人人都互相认识,更方便创造嫌疑人,当然,也更方便创造怀疑他们的人。

显而易见,艾伦在创造埃文河畔的萨克斯比村庄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奥福德村。它虽然不在埃文,也没有“乔治风格的建筑,用巴斯的石头砌成,带有气派的门廊,花园建在露台之上”;但是当我经过消防站,瞥见里面明黄色的消防塔,然后进入村广场的时候,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身处何处。这里的教堂叫圣·巴塞洛缪,不是圣·博托尔夫教堂,但位置却没错,甚至教堂里的一部分石头拱顶也裂开了。从这里的酒吧也能望见远处的墓地。庞德下榻的“女王的军队”酒吧实际上叫“国王的头颅”酒吧。乔伊张贴声明、公然宣示不贞行为的那个布告栏就在广场一侧。村庄商店和面包店——名叫“水泵站”——就坐落在广场的另一侧。不远处就是给雷德温医生家里投下一道阴影的那座城堡,与我在弗瑞林姆镇看到的那座应该是同时期建造的。这里甚至也有一条名叫达芙妮的路。在书里它是内维尔·布伦特的住址,但在现实生活中,它是艾伦的姐姐居住的地方。房子和他描写的十分相像,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含义。

克莱尔·詹金斯昨天没空见我,但是她同意今天午饭时间和我见面。我早早就来了,沿着一条通向阿尔德河的马路在村庄里四处闲逛。艾伦的书里没有这条河,取而代之的是一条通往巴斯的马路。派伊府邸在左边的某个位置,在现实生活里,应该属于“奥福德村游艇酒吧”的地盘。时间还富余,于是,我来到一家名叫“快乐水手”的酒吧里喝咖啡。书里,它叫摆渡人,名字都和船有关。虽然我没有看到教区牧师住宅,只看见一小片树林,但我经过一片荒芜的草地,也许这就是丁格尔幽谷的灵感来源吧。

我渐渐能够揣摩艾伦创作时的想法。他把自己的家——格兰其庄园,连带湖泊和树林,放进了他离婚前居住的这个地方。然后,他把整个这一切移植到了萨默塞特郡,这也刚巧是他的前妻和儿子现在居住的地方。很明显,他利用了周遭的一切人与物。查尔斯·克洛弗的金色的猎犬,贝拉,也被他写进了书里。詹姆斯·泰勒是书中的一个配角。而且我很怀疑,艾伦的姐姐,克莱尔,很可能对应的就是书中的克拉丽莎。

而这使得艾伦·康威成为现实生活中的马格纳斯·派伊。有趣的是,他竟然对应的是他书里的主人公:那个招人讨厌、傲慢自大的庄园主。他难道知道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吗?

克莱尔·詹金斯没有戴一顶有三根羽毛装饰的帽子。她的房子并不是一座让人不适的现代建筑。简而言之,它和艾伦描述的温斯理排房并不相符。诚然,这里与奥福德村的其他住宅相比,显得相当狭小和简陋,但它布置得很舒适,有品位,也没有什么显示宗教信仰的物件。她个头矮小,身材很是丰满,穿着套头高领平纹针织衫和牛仔裤,这身打扮没有衬托出她的美。她与克拉丽莎·派伊不同,她的头发没有染过颜色,在格兰其庄园棕灰色的背景下毫不起眼。她的刘海就快要遮住那双疲惫又满是忧伤的眼睛。她和她弟弟长得完全不像。当她领着我走进客厅,我最先留意到的是,她家里没有一本他的书。也许,它们面朝下,去悼念他了。她邀请我午饭时间来做客,但却没有提供午饭。她留给我的每一个印象都是,她想要尽快摆脱我。

“听到艾伦的消息时,我感到很震惊,”她说,“他比我小三岁,我们从小到大都很亲近。因为他,我才搬到奥福德村。我不知道他生病了。他从来没有和我提起过。我一周前刚见过詹姆斯,他在伊普斯威奇镇购物,他也没有和我说。顺便提一句,我和他关系一直很好,虽然他成为艾伦的伴侣让我非常惊讶。大家都很惊讶。如果我的父母仍然在世,我都不知道他们会说什么。你知道吗,我爸爸是一位校长,但是他们很早之前就过世了。詹姆斯从来没提过一句艾伦生病的事。我不知道他知不知情。”

阿提库斯·庞德采访别人的时候,他们通常都能说到点上。也许这是他作为询问者的能耐,他总能设法让他们从头说起,有逻辑地回答他的问题;但克莱尔却不是这样。听她说话,气胸病人都能急得开始呼吸。她说话断断续续,我必须集中精力才能跟上她的节奏。她非常沮丧。她告诉我,弟弟的死让她半天回不过神来。“我想不通的是,他没有联系我。我们最近闹别扭,但我很乐意和他谈谈,如果他在担心什么……”

“他自杀是因为他生病了。”我说。

“ds洛克是这么和我说的。但是他没有必要采取这么激烈的方法。现在,有很多种姑息治疗[2]的方式。你知道吗,我丈夫患了癌症。护士们对他照顾得很周到,非常专业。我想,他在生命最后几个月里比和我在一起时还要快乐。他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他喜欢那样。他去世后,我来到奥福德村。艾伦把我带到了这里。他说,我们住得近一点彼此间有个照应。这栋房子……如果没有他的话,我永远也买不起。因为我之前的经历,你一定会认为,他会和我说真心话。如果他真的想要自杀,为什么不告诉我?”

“也许他害怕你会劝阻他。”

“我劝阻不了艾伦做任何事,或是说服他做什么。我们之间不是这种相处方式。”

“你刚才说你和他很亲近。”

“哦,是的。我比任何人都更了解他。我可以告诉你关于他的很多事。我很意外,你们从来没有出版过他的自传。”

“他从来没有写过。”

“你们可以找别人代笔。”

我没有反驳。“你想告诉我什么,我都很感兴趣。”我说。

“是吗?”她脱口而出,“也许我应该写写他。我可以给你讲讲我们小时候在柯利府邸的生活。你知道吗,我愿意做这件事。我读过他的那些讣告,全都没有描写出艾伦真实的一面。”

我试图引导她回到正题。“詹姆斯和我提起过,你会协助艾伦工作。他说你帮他录入了一部分手稿。”

“没错。艾伦的初稿总是手写。他喜欢用钢笔写字,不相信电脑。他不想和他的作品之间阻隔着各种现代技术。他总是说,他喜欢用吸满墨水的钢笔把字一个个写在纸上。他说,这样感觉和自己写的文字更亲近。我帮他给他的粉丝回信。人们会给他写信,每封信都很真诚,但他没有时间一一回信。他教我如何用他的口吻写信。我负责把信写好,然后他再签名。我还帮助他搜集资料:毒药之类的东西。介绍理查德·洛克给他的人也是我。”

理查德·洛克应该就是那位给查尔斯打电话,通知他艾伦死讯的警司。

“我在萨福克郡警察局工作,”克莱尔解释说,“在伊普斯威奇镇。我们在博物馆街上。”

“你是警察吗?”

“我在人力资源部工作。”

“你有帮他录入《喜鹊谋杀案》吗?”我问道。

她摇了摇头。“《金酒与氰化物》那本书之后我就没有了。事情是这样,你看,呃,他从来都没有给过我任何报酬。他在某些方面对我很慷慨——帮我买了这栋房子,会带我出门之类的。但是在我完成三本书之后,我建议,也许他要给我……我不知道……一份工资什么的。这合情合理。我并没有要很多钱。我只是觉得我应该得到报酬。不幸的是,我搞砸了,因为我立刻就看出来我惹他心烦了。他不是个吝啬的人——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认为雇用我是不合适的,因为我是他的姐姐。确切地说,我们没有争吵,但在那之后他就亲自录入手稿。或者也许他让詹姆斯帮忙。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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