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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房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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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着他游上岸,而后一路跑回村落向旅馆的人求救。没出海的渔夫当下赶来替友人急救,但是大概是因为脑部受到严重撞击吧,早已回天乏术。定睛一看,他的头顶裂开了五六寸,白肉掀起,放置他头部的地面已被大量的血水凝结成一片暗红。

从以前到现在,我仅有两次受到警方审讯,其中一次就是为了这个案子。由于事情发生在没有目击者的地方,势必会受到警方审讯。不过,我和朋友是挚友,过去从未发过什么矛盾,况且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我和他根本都不知道海底有岩石,很显然,只是因为我运气比较好,擅长跳水而得以避开危险,而他技术较差才会发生这桩憾事,我的嫌疑很快就洗清了,警方的人反而还安慰我“失去好友真是遗憾”!

唉,若要这么一一举出实例简直没完没了。说了这么多,我想各位应该已大致明白,我所谓的绝对不犯法的杀人方法了。从头到尾都是这套模式,有时是混在看马戏团表演的观众中,突然摆出一个不宜当众表演的怪异姿势,吸引正在高空走钢索的女表演者注意,致使那个女人因分心而失足坠落;有时是误导正在火灾现场因找不到孩子而陷入疯狂的某家太太 (9) ,以“你听,可以听见哭声吧”这种话暗示孩子还留在火场里睡觉,使得那位太太贸然冲进火海,因而被烧死;或者,在正准备跳水自杀的女孩背后,突然大喊“等一下”,致使原本或许还有可能回心转意、打消自杀念头的女孩,骤然被吓到,失足摔进水中淹死……这些例子真要说起来简直不胜枚举,然而夜已深了,想必各位也不愿再听这种残酷的故事。最后,请容我再说一个较为特殊的故事就好。

听完我所叙述的实例,你们大概会以为我每次都只杀一个人,其实很多情况并非如此。否则,不到三年的时间,而且还得运用完全不犯法的方法,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杀了九十九人。其中死亡人数最多的,我想想看,是去年春天那一次吧!我想各位一定也看过当时的报道,中央线列车翻覆造成多人死伤,就是那一次。

我使用的方法说来简单得可笑,但要寻找适当地点来执行却花了我不少时间。不过打从一开始我就选定中央线的沿线,因为这条路线,经过一条最适宜计划实施的山路;另外就算列车真的翻覆了,中央线平时就经常发生事故,人们只会觉得,啊,又发生事故了。与其他线路相较起来,被怀疑是人为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小一些。

不过话说回来,要找到完全符合理想的地点还是费了好一番工夫。最后等我决心利用车站附近的山崖时,已整整过了一周。车站有座小规模的温泉浴场,我先住进那边的旅馆,每天泡泡温泉、散散步,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打算长期留宿的温泉区游客。这下子又浪费了十天,一直到我认为时机成熟了,遂在某日像往常一样前往附近的山路散步。

等我爬上离旅馆约有半里路的小山丘顶上时,便独自在那儿耐心地等待天黑。就在山崖的正下方,火车铁轨呈半弧形,而与我所在的小山丘正对面则是险峻深谷,从我的位置隐约可以窥见谷底有条小河流过。

等了一阵子,总算到了预定的时间。虽然没有任何人在旁,我还是刻意装作不小心绊了一跤,将事先找来放在这里的大石块一脚踢飞。只要稍微踢一下,这儿的石块就会顺势从崖顶掉落到铁轨上。我本来打算若没踢准就再找其他石块多试几次,但确认之后,那块石头不偏不倚正好落在铁轨上。

半小时之后就会有下行列车经过。那个时候天已经黑了,石头所在的位置又是在弯道的另一端,司机不可能发现。看准这点,我连忙返回车站(半里山路的距离起码得花三十分钟),然后假装踉跄跌进站长室,以慌张的语气大叫:“不好了!”

“我是来这里泡温泉的客人,刚才在半里外一处与铁轨平行的崖上散步,我跑下山坡时,不小心把一块石头从崖上踢落至底下的轨道上了。万一列车经过,一定会出轨,严重的话说不定还会翻落山谷。我到处找路想下去搬开石头,可是我对这一带的山路完全不熟,没办法从高崖顺利下去。我想不能再这样拖拖拉拉,就先赶来这里,怎么办?能不能请你尽快设法搬开石头?”

我忧心忡忡地如此表示,站长一听大惊失色,并说:

“那可糟了,下行列车正好刚刚经过。依照正常情况,应该已经过了那一带了……”

这正中我的下怀。就在站长急得团团转的当口,那列下行列车上的乘务员侥幸脱险赶回车站,并带来列车出轨翻覆、死伤人数不明的噩耗,现场慌乱成一片。

我因牵涉其中而被地的警局扣留了一晚,但那可是我精心设计的策略,自然不可能露出马脚。我当然遭到痛斥,但还不至于受到惩罚。事后我听说,当时我的行为就算依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10) ,顶多也不过课以五百圆以下的罚金,但是最后好像判定不适用该条款。所以,我仅以一块石头,呃,这个……对了,十七人,就成功夺走了十七人的性命,而且没受到任何惩罚。

各位,我就这样夺走九十九条人命,连眼睛也没眨一下。我不仅毫无悔意,甚至连那种血腥刺激都玩腻了,这次我决定把自己当做牺牲品。各位对我残忍的作为纷纷皱起了眉头,是的,这显然是一般人根本无法想象的滔天大罪,但是,就连犯下这种大罪都摆脱不了空虚滋味儿的我会有何心情,只盼各位也能稍加体会。我这个人,在我的人生中除了策划这些坏事,再也找不出任何生存目标。请各位自行判断我是不是疯子,算不算得上所谓的杀人狂。

到此为止,今晚的主讲者结束了他惊世骇俗亲身经历的描述。他黑色的瞳孔因为某种癫狂的情绪不断紧缩,扩大的眼白充满血丝,混浊的目光掠过在场每位听众的面孔。然而没有任何人回应或批判,眼前,只有被诡异颤动着的烛焰照得通红的面孔,无言地排列着。

突然,门边的布幔闪过一道银光,银光逐渐累积,凝聚成一个银色圆盘,如满月破云而出一般,娇羞地自红色布幔后头,徐徐现出真面目。自打那银光一闪而过,我便已知晓那不过是捧在女招待手上,装饮料的银色大托盘。但是红色房间中被渲染到极致的诡谲氛围,却在恍然间让这普通的银盘焕发出异化的神采:这莫不是《莎乐美》 (11) 剧中,奴隶自古井中捧出的那个放着预言者头颅的银盘。银盘现身后,下一个自布幔后闪现的会否是一把宽如青龙刀的锃亮大刀?

只不过,下一个出现的并非厚唇的半裸奴隶,而是一名美丽的女招待,轻盈如蝶穿梭在七名男子中间,奉上解渴的饮料,也带来楼下餐厅豪华歌舞香艳和微醺女子娇嗔的气息。顿时,这个远离人世的诡异空间宛如被注入一缕俗世的烟火,如此不协调。

“注意,我要射喽。”

突然间,t以相同的沉稳语调说着,并将右手伸入怀中,倏地掏出一个闪闪发光的物体,指向女仆。

“啊!”我们不禁惊呼一声,砰——手枪声与女人的尖叫声几乎在同时响起。

我们同时慌乱起身,各自逃离现场。但是,啊,多么幸运哪!被射中的女子毫发无伤,只不过似是受到极度惊吓,表情僵硬呆滞,杵在被射成一片狼藉的饮料杯前。

“哇哈哈哈……”t像疯子一样放声大笑。

“那是玩具啦,是玩具啊。啊哈哈哈……小花完全被吓到了吧!哈哈哈……”

那么,t抓在手里,仍冒着白烟的手枪,只不过是玩具吗?

“天啊,吓死我了……那是玩具吗?”和t熟识的女招待依旧唇色惨白,但还是走近t。

“拿来,借我看看。哇,跟真货一模一样呢!”她似乎是为了掩饰适才太过失态的羞赧,拿起那支据说是玩具的六连发手枪把玩,然后娇嗔道:‘气死人了,好,那我也要射击。’话声方落,她已曲起左臂,将枪口架在手上,一脸自信地瞄准t的胸膛。

“你敢开枪?那就往这里射呀!”t一边贼笑,一边调侃她。

“射就射。”

砰……比之前更尖锐的枪声响彻室内。

“呜呜呜呜……”我正觉奇怪,这种诡异得难以形容的呻吟从何而来,却见t倏然从椅子蹦了起来,再重重倒在地上。然后,挥舞着手脚,挣扎了起来。

这是在开玩笑吗?就玩笑而言,他的挣扎未免也太逼真了吧!

我们赶紧跑到他身边。邻座有人拿起桌上的烛台高举到垂死者上方,一看之下,t苍白的面孔不断抽搐,就像受伤的蚯蚓,扭动着身体满地乱爬,身上的肌肉忽伸忽缩,敞开的胸口,有道看似黝黑的伤口,他的每一次挣扎,都能从伤口泵出血来,鲜红的血液顺着他白皙的肌肤滑落。

看似玩具的六连发手枪,第二发装填的竟然是实弹。

我们茫然呆立原地,一个神情,一个姿势。不可思议的故事之后发生的这一幕,带给我们的冲击实在太过强烈。若以常规的时间计算或许很短暂,但是,至少对当时的我而言,我们默默伫立的时间似乎意外漫长。在那突发状况下,面对着痛苦挣扎的负伤者,我的脑中竟还有充分的余裕作出以下推理:

“这的确是意外。但是,仔细回想,打从一开始,这应该就是t今晚特地安排的节目吧!他杀了九十九人,却把最后这第一百位牺牲者的位置留给自己,并选择最适合这种事的‘红色房间’作为最后的死亡地点,基于t异于常人的个性,我的推测显然并非空穴来风。没错,先让人以为那支手枪是玩具,再诱骗女招待开枪的手段,不正与他亲手计划的杀人案例有共通点,都带有他独特的印记吗?只要事先安排好,动手的女招待丝毫不用担心会遭到惩罚。在场有我们六人作证,换言之,t把他对别人采取的方法——加害者不用担心犯法的手段,应用在他自己身上了。”

除了我之外,其他人似乎都沉浸在各自的感慨中。或许他们的想法跟我一样,而实际上也难有其他的推论了。

尴尬的沉默笼罩着每个人。现场唯有趴在地上的女仆悲切的啜泣声静静传来。被“红色房间”的烛光照亮的悲剧场景,若说这是真实世界,看起来未免太过梦幻。

“喀喀喀……”

突然间,除了女人的啜泣外,又传来另一种令人悚然的声音。那似乎是来自早已停止挣扎、如死人般瘫软在地的t口中。寒冷如冰的战栗蹿上我的后背。

“喀喀喀喀……”

那个声音愈来愈大。就在我们还来不及反应之下,濒死的t已“呼”地起身。他站起来后,依然继续发出“喀喀喀”的怪声,听来像是自心底挤出的痛苦呻吟。然而……难道是……噢,果真如此吗,他出人意料地,一直在咬紧牙关憋住笑声。

“各位!”这时他已忍不住放声大笑,还高声叫着,“各位,这下子你们明白了吗?”

于是,啊,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刚才明明还哭得稀里哗啦的女仆忽然迅速地起身,下一秒钟已按捺不住地弯下腰,捧腹大笑了起来。

“这个啊,”t在满脸惊讶的我们面前取出一个小圆筒放在掌心上,并说明,“是用牛的膀胱做成的子弹啦,里面装满了红墨水,一旦命中目标,就会裂开流出来。还有,就像这颗子弹是假的,我刚才说的那些亲身经历,自始至终全是捏造的。不过,我的演技应该算是相当高明吧……好了,难耐无聊的各位,这种事,或许可以聊以作为大家苦苦追求的那种刺激吧……”

趁着他揭穿真相的时刻,适才担任助手的女接待已机灵地将房间里的开关扭开,白花花的灯光如突然降临的阳光晃得我们一阵发晕,同时也将原先弥漫在室内的梦幻氛围一扫而空。眼前,只有烘托气氛的道具被灯光撕去伪装,赤裸地站着。不管是深红色的布幔、暗红色的地毯、同色的桌布还是扶手椅,甚至,那看似别具意味的银制烛台,似乎都变得格外可笑。“红色房间”里,纵使找遍任何角落,都已寻不出那些梦与幻,甚至影子。

(《红色房间》发表于一九二五年)

【注释】

(1) 也写作生人偶。江户时代末期的表演道具,是与真人一样大小的写实人偶工艺品。著名的活人偶师有安本龟八、松本喜三郎等。活人偶的表演在浅草花屋敷一直持续到昭和年间。此外,展览会及和服店也会使用这种人偶。后来被现今常见的假人模特儿取代。

(2) 室町时代的通俗短篇小说主角,作者不详。内容大意是说,信浓国的物臭太郎是出名的懒汉,因歌才被召入宫中,后来发现他是承袭皇族末裔善光寺如来神力的神子,因而升官成为信浓中将。死后被人尊奉为御多贺野大明神,这是以民间话本为题材的出人头地的奇谈。

(3) 猥亵电影。

(4) 一间约为一点八米。

(5) 当时计程车除了司机之外,还有助手同车,包办各种杂务及招揽客人。他们一边当助手一边学习驾驶技术,过几年后考取驾照便可升格为司机,不过也有人一直当助手永远无法升格为司机的。

(6) 地面电车的轨道。

(7) 江户时代,武士纵使砍死老百姓也不会追究其刑责,也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不过实际上并没有这种事。

(8) 千叶县南部。

(9) 请参照本书《致命的错误》。

(10) 过失往来危险罪,如果按照现行条文,“因过失导致火车、电车或船只来往发生危险,或令火车及电车翻覆、遭到破坏,或令船只翻覆沉没、遭到破坏者,处三十万圆以下之罚款”。

(11) 莎乐美(salo)是公元一世纪左右的犹太公主,《新约圣经》和约瑟甫斯的《犹太古代志》都曾提及。她在希罗德斯王的座前献舞,要求将洗礼者约翰的头颅赐绐她作为奖赏。奥斯卡·王尔德以此为蓝本写出戏剧《莎乐美》(1893);理查·施特劳斯制作成歌剧后广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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