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刚当上小说家那会儿(2/2)
那时的感觉,我至今记忆犹新。似乎有什么东西慢慢地从天空飘然落下,而我摊开双手牢牢接住了它。它何以机缘凑巧落到我的掌心里,我对此一无所知。当时就不甚明白,如今仍莫名所以。理由暂且不论,总之它就这么发生了。这件事该怎么说好呢,就像是天启一般。英语里有个词儿叫“epiphany”,翻译过来就是“本质的突然显现”“直觉地把握真实”这类艰深的文辞。说得浅显些,其实就是“某一天,什么东西突如其来地闪现在眼前,于是万事万物为之面目一变”的感觉。这恰恰是那天下午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以此为界,我的人生状态陡然剧变。就是在戴夫·希尔顿作为第一击球手,在神宫球场打出潇洒有力的二垒打的那一瞬间。
比赛结束后(我记得那场比赛是养乐多队获胜),我坐上电车赶往新宿的纪伊国屋,买了稿纸和钢笔(sailor牌,两千日元)。当时无论是文字处理机还是个人电脑都没有普及,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手写。不过有一种非常新鲜的感觉,心扑通扑通地乱跳。因为用钢笔在稿纸上写字,对我来说实在是暌违已久的事了。
夜深时分,结束店里的工作后,我坐在厨房的饭桌前开始写小说。除了天亮前那几个小时,我几乎没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就这样,我花了差不多半年时间,写出了一部小说《且听风吟》(起初是叫别的题目来着)。第一稿写完,棒球赛季也快结束了。顺便一提,那一年养乐多燕子队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料,摘取了联盟冠军,又在全日本统一冠军总决赛中击败了拥有最强投手阵容的阪急勇士队。那实在是个奇迹般美好的赛季。
《且听风吟》不足二百页稿纸,是一部篇幅较短的小说。不过费了我好些功夫才写完。没什么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是原因,但与之相比,毋宁说是因为我对小说该怎么写根本一窍不通。说老实话,我以前热衷阅读十九世纪的俄国小说和平装本英语小说,还未曾系统地认真阅读日本现代小说(即所谓的“纯文学”),所以不太明白当下的日本流行什么小说,也不知道该如何用日语写小说为好。
不过,我大致设想了一番:“大概就是这么个东西吧?”花了几个月写了篇还像那么回事的东西。然而写好后一读,连自己也觉得不怎么样。“哎呀,这样可真是一筹莫展。”我颇感失望。该怎么说呢,大抵有了小说的模样,可是读来觉得无趣,读完后也没有打动人心的东西。连写的人读了都有如此感受,只怕读者更如此想了。心中不禁有些沮丧:“我这个人还是没有写小说的才能啊。”一般人应该会黯然放手,然而我的手心还清晰地留着在神宫球场外场席上得来的epiphany的感觉。
转念一想,就算写不好小说也是理所当然。自打出生以来,就没写过什么小说,不可能一提笔就洋洋洒洒写出一篇杰作。也许就是因为一心想写出高明的小说、像模像样的小说,反而行不通。“反正也写不出好小说来,干脆别管什么小说该这样、文学该那样的规则,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写出胸中所感、脑中所想,不就可以了吗?”
话虽如此,可要“随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写出胸中所感、脑中所想”,却远不像嘴上说说那么简单。尤其对一个从来没有写过小说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天下第一难事。为了彻底改变思维方式,我决定暂且放弃稿纸和钢笔。只要把它们放在眼前,这一身架势就不由自主地变得“文学”起来。取而代之,我搬出了收在壁橱里的olivetti英文打字机,试着用英文写起了小说的开篇。反正不管什么都行,我就是想试试“不同寻常的事”。
当然,我的英语写作能力不足挂齿,只能使用有限的单词,凭借有限的句法来写文章,句子当然也都是短句。不管脑袋里塞满多么复杂的念头,也无法原模原样地表达出来。只好改用尽量简单的语言讲述内容,将意图转换为浅显易懂的文字,把描写中多余的赘肉削除,使形态变得紧凑,以便纳入有限的容器里。文章变得粗浅不文了。但正是在这样辛勤写作的过程之中,我渐渐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文章节奏般的东西。
我生在日本长在日本,从小就一直作为日本人使用日语,所以在我这个系统中,满满当当地充塞着日语的种种词汇种种表达。想把心里的情感和情景转换为文章时,这些内容就会忙乱地来来回回,在系统内部引发冲撞。但如果用外语去写文章,恰恰由于词汇和表达受限,反而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形。而且我那时发现,尽管词汇和表达的数量有限,但只要有效地进行搭配,通过运用不同的搭配方式,也可以十分巧妙地传情达意。也就是说,“根本无须罗列艰深的词汇”,“不必非用感人肺腑的美妙表达不可”。
多年以后,我才发现一位叫雅歌塔·克里斯多夫的作家运用有相同效果的文体,写过几篇美妙的小说。她是匈牙利人,一九五六年匈牙利事件时流亡瑞士,在那里半是出于无奈,开始用法语写小说。因为用匈牙利语写小说的话,她根本无以为生。法语对她来说是(事出无奈)后天习得的外语。然而她通过用外语写作,成功催生出了属于自己的新文体。短句搭配的巧妙节奏、率直不繁的遣词用句、毫不做作的准确描写,虽然没有着力渲染什么重大的事件,却弥散着深邃的谜团般的氛围。我清楚地记得多年后第一次读到她的小说时,从中感受到了似曾相识的亲切,虽然我们作品的倾向大不相同。
总之,我发现了这种用外语写作的有趣效果,掌握了属于自己的写作节奏后,就把英文打字机又收回了壁橱里,再次拿出稿纸和钢笔,然后坐在桌前,将英语写成的整整一章文字“翻译”成了日语。说是翻译,倒也并非死板的直译,不如说更接近自由地“移植”。这么一来,其中必然会浮现出新的日语文体。那也是我自己独特的文体,是我亲手觅得的文体。当时我想:“原来如此,只消这样去写日语就行了。”正所谓是茅塞顿开。
我时常被人家说“你的文字满是翻译腔”。翻译腔究竟是什么,我不太明白。但某种意义上,我觉得这也算一语中的,但在某种意义上却又脱离靶心偏了题。就字面意义而言,开篇那一章还真是“翻译”成日语的,所以这话也不无道理,然而那不过是一个实际性的过程问题。我那时的目标是剔除多余的修饰,追求“中立”的轻快灵动的文体。我并非想写“稀释了日语性的日语文章”,而是想运用尽量远离所谓“小说语言”和“纯文学体制”的日语,以自身独有的自然的声音“讲述”小说。为此就需要奋不顾身。说得极端一点,也许对于当时的我,日语无非是功能性的工具而已。
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对日语的侮辱。实际上我曾经受到过类似的批判。然而语言这东西原本是刚强的,拥有久经历史考验的坚韧力量,无论受到何种人物何等粗暴的对待,都不至于损伤其自律性。用尽所能,想尽一切办法检验语言的可能性,极力拓展那有效性的范围,是每一位作家被赋予的权利。没有这样的冒险精神,任何新事物都不可能诞生。如今,日语对我来说在某种意义上仍然是一件工具。说得稍微夸张些,我相信继续锲而不舍地探究日语的工具性,无疑与日语的重生密切相关。
总之我就是这样运用新获得的文体,将已然写就的“不甚有趣”的小说,从头到尾完完全全改写了一遍。小说的情节大致相同,但表现手法却迥然相异,读后的印象也全然不同。那就是现在这部名为《且听风吟》的作品。我绝不是对这部作品的质量感到满意。写成之后重读一遍,我觉得这是一部尚不成熟、多有缺点的作品,只写出了自己想要表达的两到三成,但的确感到自己总算用大致可以接受的形态,写出了第一部小说,从而完成了一次“宝贵的挪移”。换句话说,在某种程度上,我以自己的方式对那种epiphany的感觉作出了回应。
写小说时,我感觉与其说在“创作文章”,不如说更近似“演奏音乐”。我至今仍然奉若至宝地维持着这种感觉。说起来,也许这并非是用脑袋写文章,而是用身体的感觉写文章。也就是保持节奏,找到精彩的和声,相信即兴演奏的力量。总而言之,当我深更半夜面对着餐桌,用新近获得的自己的文体写小说(似的东西)时,简直就像得到了崭新的工具,心怦怦狂跳,兴高采烈。至少,它巧妙地填满了我在三十岁即将来临时感到的内心空洞般的东西。
如果把最初写的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与现在的《且听风吟》对比一下,大概更清楚一些,遗憾的是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早就被丢弃了,没办法作比较。那是一部怎样的作品,我也差不多忘得一干二净。要是保存下来就好了,可当时我心想,这玩意儿留着有什么用?随手就扔进了垃圾箱。我能回忆起来的,只有“写它时心情不算太好”这一点。写那样的文章并非乐事。因为那文体并非发自内心地自然流露,就像穿着尺码不合身的衣服去运动一样。
春天里一个周日的早晨,《像》的编辑打电话告诉我:“村上兄的参赛小说闯进了新人奖评选的最后一轮。”距离神宫球场那场揭幕战已有将近一年,我已经度过了三十岁的生日。记得好像是上午十一点过后,因为前一天工作到深夜,我还没睡醒,困意朦胧,尽管手里拿着听筒,却没能理解对方究竟要告诉我什么。我甚至(真的是实话实说)早把向《像》编辑部投稿的事忘到脑后了。只消写完它、姑且交到了某个人手里,我那“想写点什么”的心情便已释然。说起来无非是一部新起炉灶、信笔写来、一挥而就的作品,压根儿没想到这种东西居然能闯入最后一轮评选。连书稿的复印件都没留下。所以,倘若不是闯进了最终评选,这部作品肯定会不知所终、永远消亡了。而且我大概也不会再写什么小说。人生这玩意儿,琢磨起来真是奇妙。
据那位编辑说,连我的在内,共有五部作品闯进了最后一轮。我心里“咦”了一声。然而,还是因为睡意未消的缘故,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感受。我钻出被窝,换好衣服,与妻子一道出门散步。走过明治大街的千谷小学旁,看见绿荫丛中趴着一只信鸽。抱起来一看,好像是翅膀受了伤,脚上套着名牌。我双手轻轻地捧着这只鸽子,把它送到了表参道同润会青山公寓(如今变成了“表参道hills”)隔壁的岗亭,因为那是距离最近的岗亭了。我们沿着原宿的后街小路走过去,受伤的鸽子在我掌心暖暖地微微颤抖。那是一个晴朗舒爽的星期天,周围的树木、建筑、商店橱窗都在春日的阳光下闪耀,明亮而美丽。
这时我陡然想到,我肯定会摘取《像》新人奖,并且从此成为小说家,获得某种程度的成功。看起来颇为厚颜,但不知何故,我确信会是这样,这个念头清楚无误。这与其说是逻辑性的想法,不如说是出于直觉。
我还清晰地记得三十多年前一个春日的午后,在神宫球场外场席上,那个东西飘然飞落到掌心时的感触;我的掌心同样记得一年之后,又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在千谷小学旁抱起的受伤鸽子的体温。当我思考“写小说”这件事的意义时,总是会回忆起那些感触。对我而言,这样的记忆意味着相信自己身上必有无疑的某种东西,以及梦想着将它孕育出来的可能性。这种感触至今仍然留在我身上,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写第一部小说时感受到的创作的“舒爽”与“快乐”,直到今天也基本没有改变。每天一大早睁眼起床,到厨房里热一壶咖啡,倒进大大的马克杯里,端着杯子在书桌前坐下,打开电脑(时不时还会怀念四百字一页的稿纸和用了多年的万宝龙粗头钢笔)。然后开始左思右想:“好了,接下来写什么呢?”这时候真是幸福。老实说,我从没觉得写东西是苦差事,也从来没有因为写不出小说而劳神苦形(真是堪称幸运)。不如说,如果不快乐,写小说的意义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了。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赞同把写小说当作服苦役的想法。小说这东西写起来应当奔流如川、喷涌如泉。
我绝不是以天才自居,也从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特殊的才华。当然,连续三十多年作为职业小说家生存下来,我肯定也并非全无才能。大概原本就有些资质,或者说不同于其他人的倾向。然而这类事自己思来想去也毫无益处,还是交给别人去判断吧——如果哪儿有这种人的话。
我长年以来最为珍视的(如今依然最为珍视),就是“我被某种特别的力量赋予了写小说的机遇”这个坦率的认识。而我也算是抓住了这个机遇,又得到幸运之神的眷顾,于是成了小说家。说到底,就结果而言,我是被别人(不知是何许人)赋予了这样的“资格”。我只想坦率地对这种状况表示感谢,并且像保护受伤的鸽子一样珍爱地守护着获得的资格。我现在仍然在写小说,我为这件事感到喜悦。至于别的,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