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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唱悲歌──《离别钩》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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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人,有的人喜欢追忆往事,有的人喜欢憧憬未来,但也有些人认为,老时光并不一定就是好时光,未来的事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预测的,只有“现在”最真实,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这种人并不是没有事值得回忆,只不过通常都不太愿意去想它而已。

往事如烟,旧梦难寻,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做错的已经做错了,一个人已经应该从其中得到教训,又何必再去想再想又有什么用

可是每当良朋快聚,在盈樽的美酒渐渐从瓶子里消失,少年的豪情渐渐从肚子里升起来的时候,他们也难免会提起一些往事,一些只要一想起就会让人觉得心里快乐得发疯的往事,每件事都值得他们浮三大白。

让人伤心失望痛苦的事,他们是绝不会去想的。他们总是希望自己能为自己我的运气比较好,现在我还是可以时常见到很多很老很老的朋友。远在我还没有学会喝酒的时候,就已经认得他们。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一件事了。你大醉之后,第二天醒来时,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你大醉之后醒来时,通常都只会觉得你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时候更要命。我有过这种经验。

那时候我在念淡江,在淡水,几个同学忽然提议要喝酒,于是大家就想法子去“找”了几瓶酒回来。大概有五、六个人,找来了七、八瓶酒,中国酒、外国酒、红露酒、乌梅酒、老米酒,杂七杂八的一大堆酒,买了一点鸭头、鸡脚、花生米、豆腐干,先制造一点欢愉,也希望别人同样快乐。

在一个住在淡水的同学用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月租来的一间小破屋子里喝,喝到差不多了,阵地就转移到淡水海边的防波堤上去。不是杨柳岸,是防波堤。那天也没有月,只有星──繁星。

大家提着酒瓶,躺在凉冰冰的水泥堤上,躺在亮晶晶的星光下,听海风吹动波浪,听海涛轻拍堤岸,你把酒瓶传给他,他喝一口,他把酒瓶递给我,我喝一口,又喝了一轮之后,大家就开始比赛放屁,谁放不出就要罚一大口。

随时都能够把屁放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怀这种“绝技”的只有一个人,他说放就放,绝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情况发生。所以他拼命放屁,我们只有拼命喝酒。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难受得要命。可是现在想起来,难受的感觉已经连一点都没有了,那种欢乐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却好象已经被“小李”的“飞刀”刻在心里,刻得好深好深。

不如意事常有八九,人生中的苦难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要自寻烦恼我很了解这种人的想法和心情,因为我就是这种人。现在我要说的这些事,每当我一想起,就会觉得好象是在一个零下八度的严冬之夜,冒着风雪回到了家,脱下了冷冰冰湿淋淋的衣服,钻进了一个热烘烘的热被窝。

朋友和酒都是老的好。

我也很了解这句话,我喜欢朋友,喜欢喝酒,陪一个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喝一杯八十年陈年的白兰地,那种感觉有谁能形容得出可惜在现代这种社会里,这种机会已经越来越小了。

社会越进步,交通越发达,天涯如咫尺,今夜还在你家里跟你举杯话旧的朋友,明日很可能已远在天涯

我当然不是那位在《流星蝴蝶剑》上映之后,忽然由“金童”改名为“古龙”的名演员。可是我居然也演过戏。

我演的当然不是电影而是话剧,演过三次,在学生时代学生剧团里演的那种话剧,当然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那三次话剧约三位导演,却真是很了不起,每一位导演都非常了不起。──李行、丁衣、白景瑞,你说他们是不是很了不起

所以我常常喜欢吹牛,这三位大导演第一次导演的戏里面就有我。

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牛皮我怎能不吹我想不吹都不行。

第一次演戏是在附中,那时候我是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第三十六班的学生,李行先生是我们的训育组长还在和他现在的夫人谈恋爱,爱的水深火热,我们早就知道他们是会白首偕老、永结连理的。

那一次我演的角色叫“金娃”,是个白痴,演过之后,大家都认为我确实很像是个白痴。

直到现在他们还有这种感觉。

我自己也有。

第二次演戏我演的那个角色也不比第一次好多少,那次我演的是个小太保,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心太保。那时候我在念“成功”,到复兴岗去受训,第一次由青年救国团主办的暑期战斗文化训练。我们的指挥老师就是丁衣先生。现在我还是时常见到丁衣先生。他脸上有两样东西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

──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和一脸温和的笑。

我也忘不了复兴岗。

多么美丽的复兴岗,多么美丽的黄昏。

复兴岗当然绝不是只有在黄昏时才美丽。早上、晚上、上午、中午、下午,每天每一个时候都一样美。

早上起来,把军毯折成一块整整齐齐的豆腐干,吃两个减肥节食的人连碰都不能碰的白面大馒头,就开始升旗、早操、上课。

中午吃饭,吃得比平时在家里最少多两倍。

下午排戏,每个人都很认真,每一天每一个时候都过得认真而愉快。

可是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黄昏,复兴岗的黄昏。

“黄昏时,你言词优美,化做歌曲。”

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在黄昏的时候,总是喜欢唱歌这只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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