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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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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他说——用的是他喜欢什么东西,但也有所保留时惯用的说法。比之前的作品有进步,他继续道,文笔紧凑了些,句子有种精致、微妙的音乐感,读起来引人入胜,但是太疯狂了,虽然匠心独具,但离精神崩溃也不远了,当然,总体说来,你意在幽默的地方还是很幽默,意在展现矛盾冲突的地方也达到了应有的效果,而且很显然,你现在已经读过博尔赫斯,从他那儿学到了一些东西,学会了如何在我所谓的虚构与思辨散文之间小心游走。一些想法恐怕有点荒唐,一知半解,不过这就是真正的你,弗格森,你是大二的学生,就该一知半解 [5] ,所以我们就不在书的缺点上纠缠了。再退一步说,你向我证明了你在进步,而这就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你还会继续取得更多的进步。

谢谢你,弗格森说,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现在别沉默,弗格森,我们还得讨论你这个学期的计划。说到这个,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关于注册参加创意写作课的事情,你回心转意了吗?

没有,算不上。

是个很好的项目,你知道吧。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的。

这一点我相信。我就觉得自己摸索会更快乐。

我明白你的担心,但我还是觉得会对你有所帮助。而且这是跟普林斯顿有关的问题,是融入普林斯顿这个大家庭的问题。比如,你为什么没有向《拿骚文学评论》投过你的作品?

我不知道。从来没想过。

你对普林斯顿有什么不满吗?

没,没有。我很喜欢这里。

没有其他想法?

完全没有。我觉得自己很幸运。

就在他和内格尔继续讨论,两人一起制定他的秋季课程安排时,霍华德正在他们的宿舍读《猩红笔记本》,虽然一周之前弗格森把手稿给他的时候就宣布它送达已死 [6] ,我这进屎的脑子里排出的又一具尸体 ,但霍华德早对弗格森的纠结和自我怀疑习以为常,对他的话不以为意,相信可以凭借自己的脑子得出公正的结论,到弗格森和内格尔开完会回到宿舍时,霍华德刚把书看完。

阿奇,他说,你读过维特根斯坦吗?

没,还没有,他还在我长长的想读 名单上。

那正好。你听听这个,阁下。

霍华德拿起一本蓝色的书,封面上写着维特根斯坦的名字,然后翻到他要找的那一页,冲弗格森大声念到:而且,谈论“活在一本书的纸页间”,有一定的意义 。

太对了,太对了,弗格森说。然后他立正站好,用力行了个军礼,补充道:谢谢你,路德维希。

你还没搞清楚我想说什么吗?

完全没有。

《猩红笔记本》。十分钟前我刚读完。

“我的暑假是怎么过的”。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写的这类作文吗?唉,我的暑假就是这么过的,活在那个怪物……那本夭折的书里。

你知道我多喜欢马利根,对吧?这个比那个还深刻,还好,还有创意。一个大突破。我只能向上帝祈祷你会让我给它画封面。

你凭什么觉得比利会想出版这个?

你冒什么傻气。他当然会想出了,是他发现的你,他认为你是个天才,是他爱幻想的宝贝天才,不管你去哪儿他都会跟着你去。

你怎么现在才说,弗格森终于露出了笑容,我刚从内格尔那儿听到了他对马利根的真实看法。也好,也不好。有点一知半解,但也有点意思。作者是个疯子,应该被套上约束衣。有进步,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倒是挺同意他的看法。

你别听内格尔瞎说了,阿奇。他确实是个才华横溢的教授——但他研究的是希腊。我们都喜欢他,可他没有资格评判你的作品。他困在了过去 ,而你才是未来 。或许不是明天,但绝对是后天。

就这样,在室友的鼓励下,弗格森在黑松鼠天堂的第二年开始了,霍华德·斯莫尔就像诺亚和吉姆一样,已经成了他最重要的朋友之一,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必要动力,不管霍华德对他作品的评价有没有夸大其词,有一件事被他说中了,比利很愿意出他的新书,不过乔安娜已经怀孕七个半月,预产期将近,没法再用油印纸打字,所以比利亲自操刀,到11月2号,也就是小莫莉·贝斯特出生前一周,弗格森的第二本小书开印了。

这一年要比第一年好多了,少了许多焦虑和内心挣扎,对于命运驱使他来到的这个地方有了更踏实的归属感,这一年里有盎格鲁——撒克逊诗歌、乔叟、托马斯·怀特爵士那美轮美奂的头韵诗句(……她向前奔去/已近晕厥的我其后紧随 …… [7] ),这一年里为了抗议越南战争,他与霍华德以及其他来自伍德罗·威尔逊俱乐部的朋友们,在工程学系的院子里参加了针对凝固汽油的制造商陶氏化学公司的示威活动,这一年里他搬进了好好装饰过的纽约周末公寓,与比利、乔安娜、罗恩和波·詹纳德的友谊也更加坚固,这一年里他还在诺亚的第一部影片——时长七分钟的《曼哈顿机密》——当了一回群众演员,你可以瞥见弗格森坐在一家服务社会底层的酒吧里,正在后桌旁读法语版的斯宾诺莎,这一年里他创作完成了《无生命之物的灵魂》,这是一组沉思录,共有十三篇,谈的都是他公寓里的各种物品,5月底收笔。这一年里还发生了一件全家没人想提的事:他外公离奇、丢人的死亡,先是在拉斯维加斯豪赌一个星期,玩轮盘赌输掉了九万多美元,随后在房间里和两个二十岁的妓女做爱(或者是想做爱)时,心脏病发作而死。在妻子去世后的十七个月里,本吉·阿德勒挥霍掉了三十五万多美元,最终被“工人界”组织管理的犹太治丧志愿工协会以贫民的身份下葬,想当年,在1936年加入工人界时,他还在读杰克·伦敦的小说,认为自己是个社会主义者。

当然,这一年里还有西莉亚,从始至终都有西莉亚,因为在这一年他坠入了爱河,但最令人困惑的是除了他母亲,没有人明白他到底看上她什么了。露丝认为她是个出类拔萃的姑娘,但所有其他人都迷惑不解。诺亚说她是来自韦斯切斯特的蠢笨麻杆儿,她那位幽灵哥哥的女生版,只不过皮肤黑点儿,脸漂亮点儿,一个巴纳德的书呆子,以后一辈子会穿着白大褂研究老鼠。吉姆觉得她挺好看,但对弗格森来说太小了,还没发育完全。霍华德佩服她的才智,但觉得对弗格森来说她是不是太传统了,一个中产阶级的好好姑娘,永远不会明白他有多不在乎别人很在乎的那些事。艾米的意见只有一个词,为什么?路内称她还有待雕琢,而比利说:阿奇,你在做什么?

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他觉得知道。当西莉亚在霍恩和哈达特把一元钱放在那个老头面前时,他就知道了。当他们从中央车站往自动贩卖式餐厅走,她坚持让他不要再假装是她哥哥 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当她把他的书丢在地板上,宣布她想和他接吻时,他就知道了。

初吻之后的那些个月里又吻过多少次?几百次。上千次。还有10月22号晚上,当他们一起躺在弗格森房间里的床垫上第一次做爱时,他意外地发现西莉亚不是处女。原来,她在高中最后一年的春天和前面提过的布鲁斯发生过关系,和表姐艾米莉去欧洲旅行期间跟两个美国游客也发生过关系,一次是和一个俄亥俄人在柯克群,一次是和一个加利福尼亚男生在巴黎,对于自己并不是她的第一个性爱对象,弗格森非但没有失望,还觉得很受鼓舞,因为这证明她是一个大胆、开放的姑娘,对于性的渴望足够强烈,强烈到了驱使她去冒这样的险。

他爱她的身体。他发现她的裸体是那样美,以至于她第一次脱光衣服,在他身边躺下时,他几乎说不出话来。她无比光滑、温热的皮肤,她纤细的胳膊和腿,她两瓣好捏的圆屁股,她坚挺的小乳房和突出的深色乳头,他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美的人,其他人不理解的是和她在一起时他有多幸福,可以用双手抚遍她的身体,他还从没像现在爱她这样爱过任何人。如果其他人理解不了这一点,那是他们的损失,弗格森可懒得叫吟游歌手拿出他们的小提琴,合奏各种伤感曲子。一把小提琴就够了,只要他能听到它演奏的音乐就行,他会继续自己一个人听下去。

比其他人或者其他人的想法更重要的,是他们两个人在一起这个简单的事实,现在他们已经发展到下一阶段,更加迫切需要了解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他对西莉亚迅速增长的爱仍与阿提的死息息相关吗,他问自己,还是她哥哥终于从等式里被去掉了?毕竟,一切都是由此开始的,当初去新罗谢尔吃晚餐的那些日子,世界已经裂成了两半,诸神的运算为他提供了一个再次将它粘合到一起的算式:爱上他死去的朋友的妹妹,从此地球将继续围绕太阳旋转。一颗过热的青春期头脑,一颗愤怒、悲伤的头脑做出的疯狂运算,但无论那些数字多么不合理,他确实希望自己最终会爱上她,而如若有一天真爱上了,他同样希望她也会爱上他。现在这两件事已经发生,所以他不想阿提继续掺和其中,毕竟这些事情基本上是自己发生的,先是在纽约那天,他看着一个充满同情心的女孩从钱包里拿出一元钱,给了一个穷困潦倒的老人,接着是一年之后,还是这个女孩,站在他洒满阳光的公寓里用她的美征服了他,还有她从外国给他写的二十四封信,都被他小心翼翼装在一个木盒子里,以及这个激动万分的女孩,把他的书丢在地上,想要亲他,而这一切和阿提都没有关系。现在他和西莉亚坠入爱河,弗格森不得不承认,他觉得这是天经地义 的事,没有和别人,而是和她在一起,尽管天经地义 这个词让他觉得有点别扭,因为他现在爱上了西莉亚,才明白自己最初对她的渴望有多病态,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某种拨乱反正的象征,用来纠正世界的不公,天呐,他当时在想什么,所以如果阿提从此永远消失,一切都会更好。不能再有什么鬼魂了,弗格森心里想,那个死去的男生让他和西莉亚走到了一起,现在他已经完成了任务,是时候离开了。

所有这些,一个字都没对她说过,1966年变成了1967年,显然他们很少谈起她哥哥,两人都坚决地回避这个话题,继续着他们的二人世界,这样看不见的第三个人就不会站在他们两人之间或者飘在他们头顶上了,随着月份的推移,他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稳固,弗格森的朋友渐渐改变看法,接受了她已经成为他们这个朋友圈的固定部分,弗格森意识到在咒语解除前,他还需要做一件事。那时已是春天,两人在3月庆祝完各自的生日后(分别是3号和6号),一个已经二十岁,一个也年满十八了。5月中旬的一个星期六下午,也就是弗格森写完《无生命之物的灵魂》最后一段话的一周之后,他跑到晨边高地找西莉亚,因为她要窝在布鲁克斯楼的宿舍里赶两篇期末论文,所以那个周末和其他周末不一样,没有往常的散步、聊天和在弗格森床上的夜间探险,但那天早上十点他打电话给西莉亚,问晚些时候能否“借她”三四十分钟,不是,他说,不是干那个 ,虽然他当然希望是那个 ,但只是想让她帮他个忙而已,很简单,也不费力,但是对他们俩未来的幸福至关重要。她问他到底是什么事,他说晚点儿再告诉她。

干吗这么神秘,阿奇?

因为,他说,就因为啊,这就是原因。

他坐在沿中央公园穿城而过的公交车上,右手一直插在薄外套的口袋里,手指把玩着一个粉色的皮球,那是早上他在第一大道上一家卖糖果和香烟的商店买来的,就是斯伯丁公司生产的那种很普通的粉色皮球,一般被纽约人称为斯伯球。这就是弗格森在那个5月中旬的明媚午后想要做的事:和西莉亚去滨河公园,玩会儿抛接球,打破他六年前在痛苦的深渊中默默许下的誓言,最终放下他的执念。

当他告诉西莉亚至关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她微微一笑,给了他一个眼神,似乎是在说她知道他是在开玩笑,或者他还在耍什么诡计,没对她说实话,但她很高兴从宿舍出来透口气,她说,还有什么活动能比到公园里玩玩抛接球更好打发时间?西莉亚举双手赞成,因为她很爱运动,游泳很棒,网球打得挺好,投篮技术也不错,弗格森见过几次她在网球场上的风采,知道她接得住球,抛球也不像一般女孩子那样弯着胳膊只用前臂使劲儿,而是差不多像男生那样,胳膊伸直从肩膀处发力。他亲了亲她的脸,感谢她出来。无论他心里有多想,他永远不能告诉她为什么他们要玩这个。

一起前往公园的路上,弗格森的毛孔开始莫名其妙地往外冒汗,肚子开始一阵阵地绞痛,把空气吸进肺里也变得越来越困难。眩晕。非常晕,走下西116街的那道陡坡时,他甚至得抓住西莉亚的胳膊才保持住平衡,拖着脚步一点点往滨河大道走。头晕和恐惧。他对自己做出那个承诺时年纪还小,自那以后这个诺言就成了他人生的一个驱动力,一种对意志和内心力量的考验,是为某种神圣事业而作出的牺牲,是跨越生与死之间的鸿沟,是对这个世界中一些美好的事物说不,以向死者表达敬意,现在打破这个誓言对他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很艰难,比他想象的任何事都难,但他必须这么做,必须现在就这么做,因为尽管他的牺牲很高尚,但也很疯狂,而他不想再疯狂下去了。

他们横穿过滨河大道,双脚刚踩到公园的草地上,弗格森便从口袋里拿出了球。

往后退,西莉亚,他对她说。满面笑容的西莉亚跳跃着往后退到他们之间大概隔了三四码时,弗格森抡起胳膊,向她抛出了球。

那年夏天对于弗格森那个小圈子里的每个人都预示着各种美好。反正至少夏天刚开始时看起来是这样,所以干吗要提7月和8月的灾难?毕竟,在算总账的时候,大事年表要求的是被给予厚望的6月排在那俩月前面。对于弗格森和朋友们来说,那个时候大家似乎都朝着一个方向冲过去,每个人都站在一些闻所未闻的事情的边缘,一些他们从未想到有可能发生的惊人之事。在遥远的加利福尼亚,1967年的夏天被宣布为爱之夏。而在东海岸的家乡,那个夏天伊始被称为欢喜之夏。

诺亚又要去威廉斯敦参加新一季的演出(契诃夫、品特),并且忙着为他的第二部短片写剧本,这部电影将比第一部稍微长点儿,一部十六分钟的有声片,片名暂定为《挠我的脚》。不止如此,他还交了个新女友,是纽约大学六九届的同学,名叫薇琪·特里梅因,这个一头卷发、两颗大胸的女生能背出一百多首艾米莉·迪金森的诗,抽起大麻来就跟别人抽烟一样控制不住,而且有志成为第一位双手倒立着从华盛顿广场走过二十六个街区到达帝国大厦的女性。反正她是这么说的。她还说,过去四年里她曾被林登·约翰逊多次强奸,以及玛丽莲·梦露要是嫁给亨利·米勒而不是阿瑟·米勒的话,根本不会自杀。薇琪是个富有幽默感的姑娘,对生活的荒谬有敏锐的意识,诺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以至于每次她走到他身边,他的双腿都会不住地颤抖。

艾米和路德不来纽约了。他们在萨默维尔找了间公寓,路德要在哈佛上补习课,艾米则准备在接下来的两个半月去剑桥的新英格兰糖果公司当流水线工人。弗格森记得这个公司的威化饼,尤其是小时候在天堂夏令营他拿它们打过坏天气大战,倾盆大雨敲打着木屋的房顶,孩子们被困在屋子里,就拿这些坚硬的小饼互相朝对方扔,但后来有一个砸在了罗森堡的眼睛下方,威化饼大战便被禁止了。

有意思的选择,弗格森在电话里和艾米说,不过为什么要去工厂,目的何在?政治,她说,学生争取民主社会组织要求成员在暑假期间去工厂工作,向工人阶级宣传发展运动,因为到目前为止,他们中的大多数仍然支持战争。弗格森问她觉得这有用没有。她不知道,艾米说,但即使内部煽动不奏效,对她来说也是一次很好的经历,有机会了解一下美国劳工和他们的工作状况。这方面的书她已经读过一百本,但在糖果工厂工作一暑假,肯定能让她学到更多。全面深入。第一手经验,实践出真知。卷起袖子,投入其中。对吧?

对,弗格森说,但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别吃太多的威化饼。

嗯?这又是为什么?

对牙齿不好。还有,别拿它们砸路德。如果目标瞄得准,这些玩意儿会变成致命武器,路德的身体健康对我很重要,因为暑假的时候我还想和他一起去看棒球赛。

好,阿奇。我不吃,也不扔。我只制作威化饼。

吉姆已经在普林斯顿大学拿下了他的物理学硕士学位,准备在6月初和南希·哈默斯坦结婚。他们在南奥兰治租好了一套两卧公寓,位于南奥兰治大道和里奇伍德路交叉口那栋公寓楼的三层,这样的公寓楼在镇子里很少见,因为大多数人家住的都是独门独户的房子,去伯克希尔山度完他们的野营蜜月旅行之后,俩人就会搬进去。吉姆已经受聘去西奥兰治高中教物理,南希则要在蒙特克莱尔高中教历史,但他们选择了定居南奥兰治,原因是吉姆在那儿有很多朋友,再加上他们打算在不久的将来要孩子,和孩子们未来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个镇上会方便些。想想都有意思,弗格森对自己说:他是个叔叔,艾米是个姑姑,他母亲和她父亲把俩孙辈放在大腿上颠着逗他们玩儿。

霍华德又要回佛蒙特的奶牛农场,不过不是像之前那样去挤牛奶或者修补铁丝网,而是要学以致用,拿他学了四个学期的古希腊语,把德谟克利特和赫拉克利特的作品残篇和有记载的语录翻译成英语。这两位前苏格拉底时代的思想家,经常被称为嘲笑的哲学家和哭泣的哲学家,霍华德在约翰·多恩的早期文字中发现了很有趣的一段话,打算把它作为整个翻译项目的题词:我毫不怀疑,在我们现在的智者中,很多人看到赫拉克利特哭泣时会嘲笑,没有人看到德谟克利特嘲笑时会哭泣 。但是即便霍华德在斟酌他的d(行动开始于勇敢,结果取决于运气)和h(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的时候,也还在继续t计划——把他和弗格森在过去两年里想出来的网球对战中最好的六十对画成插画,因为有些人写作、绘画样样得心应手,最高兴的就是同时生活在两个王国,而霍华德就是这样的幸运儿,除了翻译和画画,他在那个暑假的主要目标是尽可能地多和莫娜·威尔崔一起待着,这是他在布拉特尔伯勒的童年好友,不过最近几个月里地位已经上升成女朋友、爱人、精神伴侣和潜在的未来妻子。期末考试结束的第二天,在普林斯顿互相道别时,霍华德要弗格森保证,暑假去佛蒙特看他两次,甚至是三次,而且要多待几天。

比利快要写完他那部四百页的长篇小说了,并且打算在8月中旬出版《无生命之物的灵魂》。罗恩和佩格·皮尔森怀上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罗恩、安和路易斯筹谋了一年多,终于找到一个新的投资人,安的母亲的第一任丈夫的前妻,打算新开一家小型的出版公司,喧哗书局,一年出六七本书,标准开本、锁线精装、传统排版,交给为纽约其他出版社印书的那些印刷厂来印。油印书还没死,但他们也逐渐拥有了其他选择,因为曼哈顿下城有些一文不名的作家找到了钱在哪儿。

至于西莉亚,她也会和诺亚、艾米和路德一样,在马萨诸塞过暑假,但他们不是在一起过,西莉亚要去科德角西半岛尽头的伍兹霍尔,在那里的海洋生物研究所实习。但和诺亚前一年秋天预测的不一样,不是去研究老鼠,而是软底动物和浮游生物,虽然严格来讲西莉亚的年纪还太小,不适合去实习,但她的聪颖与她对细胞生物的细微差别所具有的天生感受,给她在巴纳德的生物学教授亚历山大·梅斯特罗维奇留下了深刻印象,梅斯特罗维奇力劝她跟自己一起去马萨诸塞,在他参与的基因研究项目里实习,希望通过这个机会观察教授和高级研究生怎么做事,让她逐渐适应艰苦的实验室工作,进而为她将来从事科学研究做准备。西莉亚不太想去。她想的是在城里找份工作,和弗格森一起过暑假,虽然他也很想这样,但是不行,他说,她不能拒绝梅斯特罗维奇,他的邀请是一份很高的荣誉,不去的话她一辈子都会后悔,别担心,他补充道,他自己有车,接下来的几个月会在佛蒙特和马萨诸塞待很长时间,分别要去纽费恩、威廉斯敦和萨默维尔看霍华德、诺亚、艾米和路德,而伍兹霍尔会是他北上的主要目的地,他会尽可能多地去看她,只要她能受得了,所以求你了,他告诉她,别傻了,你得接受这个邀请,于是她接受了,在六日战争正打到一半的那天早上,她和弗格森拥吻告别,然后就走了。

不用说,他肯定会觉得孤单,但不会是无法忍受的孤单,他觉得,毕竟每个月会有好几次机会见到她,还要去霍华德的农场待挺久,现在他的最后一本小书也写完,计数器又归零了。八个多月的时间,用在了虚构那些奇怪的沉思录上,想象各种日常用品从街上被他捡回家之前经历了怎样的生活,疯疯癫癫地讨论坏掉的烤面包机,以及坏掉的烤面包机如果不能再烤面包的话,还能否被称为烤面包机,如果不能,是否该给它取个新名字,有关灯、镜子、地毯和烟灰缸的思考,想象它们来到他的公寓之前,曾经使用它们的人有什么样的故事,即便不是毫无意义,写起来也够让人气馁,但现在他又多了一本小书让比利印二百本,然后分发给他们的朋友。弗格森日后回想起来,称之为小玩意时代的最后一章,三本价值存疑的小作品,无疑有缺点和不足,但从不缺乏活力或新意,有时甚至光辉灿烂,所以或许并非如他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彻头彻尾的失败,再加上比利和其他人都支持他的创作,或许还可以说这些作品足够好,让他成为了一个可能会拥有未来的人,无论如何,有潜力拥有某种可能的未来,在过去的两年多发狂般创作出那三部热身作品之后,弗格森意识到他当学徒的第一阶段结束了。他现在需要转移方向。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说,他需要放慢脚步,重新开始讲故事,回到那个充满各种思想的大千世界,而不是只有他自己的意识。

暑假的头三个星期里他什么都没写。6月10号去布鲁克林参加吉姆和南希的婚礼,16号到18号去伍兹霍尔和西莉亚好好玩了三天,不过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城里四处闲逛,打发时间,努力把目光放在眼前的事物上,尽管口袋里那封达娜·罗森布鲁姆写来的信还没有回复。纽约正在一点点崩溃。大楼、人行道、长椅、排水道、路灯杆、路标,要么碎了,要么裂了,要么快要碎裂了,几十万年轻人在越南打仗,弗格森那一代的男孩子们被派出去送死,可谁都无法给出完整或充分的理由,掌权的那些老家伙抛弃了真理,谎言成了美国政治话语中的通行货币,曼哈顿街头上上下下每一家蟑螂遍地、糟糕透顶的咖啡馆,窗户上都挂着同样的霓虹标志:世界上最好的咖啡 。

达娜写信来说,她结婚了,现在已经怀孕六个月,生活幸福美满 。弗格森很替她高兴。现在了解了他自己的情况,显而易见的一点是,没有嫁给一个无法繁育后代的人,对她来说是件好事,但就算他很想回信祝贺她,信里的其他内容却让他很不安,他还在琢磨该怎么回复。对战争兴高采烈的评价,对军事占领自鸣得意的把握,希伯来战士踏平无数敌人的部落主义。约旦河西岸、西奈半岛、东耶路撒冷,全都在以色列控制之下,是的,确实是一场出人意料的大胜利,他们当然会觉得骄傲,但如果以色列继续占领这些地区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弗格森感觉,只能引来更多的麻烦,但达娜看不到这一点,或许每个以色列人都无法站在旁观的角度审时度势,长久以来他们被困在恐惧之中,现在终于可以在新得的权力中跳舞了,但弗格森担心他的观点会让达娜生气,毕竟他的想法也完全可能不对,所以他一直拖着没有回信。

从伍兹霍尔回来六天之后,他又像往常一样在城里瞎逛,经过一块空地时看到上面堆着各种杂物,比如废弃的冰箱、无头的洋娃娃、被砸烂的高脚椅,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四字短语突然闯进了他的脑海,他一边继续走,脑子里一边继续重复那几个字,废墟之都 ,他越琢磨这几个字越坚信这就是他下一部作品的名字,这次是一部长篇小说,他的第一部长篇,一部沉重、无情的小说,讲述他生活的这个残破之国,而且会比以往他写过的任何东西都要黑暗。那天下午,就在他沿着人行道走时,故事开始一步步在他的脑海中成形了,一个关于亨利·诺伊斯医生的故事,名字是从弗格森大一时在布朗楼的寓友、医学预科生威廉·诺伊斯那儿借来的,因为它的发音听起来有点接近噪音 ,而把这个单词从第二和第三个字母之间分开的话,就分成了两个字,不 和是 [8] ,要满足他想讲的那个故事,这样一个名字是必然选择,也是唯一选择。《废墟之都》。写完这部二百四十六页的小说,最终花了弗格森两年时间,但1967年6月30号动身去佛蒙特的农场找霍华德的前一天,他坐下来,写下了后来被他认为是自己第一部真正作品的第一段的第一稿。

他仍然记得三十五年前的第一场爆发,一连串无法解释的自杀事件,在1931年的冬春时节惊动了整座r城,二十四五个十五岁到二十岁的年轻人,在那可怕的几个月纷纷夺去了自己的生命。他那时年纪尚小,才十四岁,刚上高中一年级,但他永远不会忘记听到比利·诺兰死去的消息,永远不会忘记得知美丽的爱丽丝·摩根在自家的阁楼悬梁自尽时眼中涌出的热泪。三十五年前的那些人,大部分是上吊而死,没有留下字条或任何解释,现在,又开始了,光是3月就有四起自杀,但这一次,年轻人选择的方式是窒息,他们把车停在紧锁的车库里,坐在车里让发动机空转,让尾气把他们毒死。他知道,在这场流行病结束前还会有更多人死去,更多的年轻人消失,这些灾难让他有切肤之痛,因为他现在是一名医生,全科医师亨利·j诺伊斯,刚刚死去的四个年轻人里,有三个曾是他的病人,艾迪·布里克曼、琳达·瑞恩和鲁思·马里亚诺,而且这三个人,都是他亲手接生的。

他们全都要在7月1号星期六下午五点到六点间到霍华德的农场汇合。西莉亚会开着她父母5月份给她买的那辆旧英帕拉从伍兹霍尔过来,施奈德曼和邦德会开着瓦克斯曼夫妇在路德上大学时送他的那辆1961年产云雀过来,弗格森则会开着那天一大早取回来的旧庞蒂克从伍德豪尔新月巷的家赶来。他们的计划是,星期六晚上在农场过夜,第二天吃完早餐后一起开车去威廉斯敦,看诺亚扮演的康斯坦丁在星期天午后场的《海鸥》中闪亮登场。那之后,西莉亚回伍兹霍尔,艾米和路德回萨默维尔,弗格森、霍华德和莫娜·威尔崔则返回农场。霍华德对弗格森的邀请是他随时可以来农场,想待多久都行。他预想自己会待两个星期,但计划可以变,或许他会一直待到月底,周末的时候去伍兹霍尔。

大家都按时到达了佛蒙特,由于霍华德的叔叔婶婶那天晚上去了波灵顿看朋友,又没人有心情做饭,三对情侣决定去一家名叫汤姆烧烤酒吧的地方吃晚餐,这是一家破败不堪的酒吧,在三十号公路上,离布拉特尔伯勒镇中心只有四分之三英里。挤上霍华德那辆旅行车之前,六个人在农场的厨房狂饮了一番,喝了几轮啤酒,因为佛蒙特的法定饮酒年龄是二十一岁,汤姆酒吧不会允许他们喝啤酒,又因为只喝一轮不过瘾,他们一直喝到快九点时才出发,而星期六晚上九点的汤姆酒吧基本上已经乱成一团,自动唱机上播放着震耳欲聋的乡村音乐,坐在吧台的酒鬼们早已不知续了多少杯酒。

里面的顾客都是些辛苦的工人和农民,无疑大部分都是右翼,支持战争,所以当弗格森和他那群左翼的大学朋友走进酒吧,立即意识到他们来错了地方。吧台那儿坐着的男男女女有哪里不太对劲,他感觉,好像他们想故意找麻烦,而且不幸的是,他和朋友们只找到一张从吧台那儿一目了然的桌子,后面的桌子都坐满了。一位亲切的女服务员过来问他们要喝什么(好啊,孩子们。想喝点儿什么?),他心里一直在暗想那到底是什么,朝他们投来的那些厌恶目光,是因为他那有点儿长的头发和霍华德更长的头发,还是路德那不算太过分的爆炸头,还是路德本人是目光所及之内唯一一个黑人,还是三位举止优雅、容貌有点像上流社会少女的漂亮女生——虽然艾米正在工厂上班,而莫娜的父母那晚坐在另一个房间的任何一张桌子上都不会显得突兀。但接着,弗格森仔细观察了一下吧台那些人,其中有些背对着他们,他意识到大多数的目光来自吧台尽头的两个家伙,他们坐在三边吧台的右侧,可以一览无余地看到他们的桌子,大概二十八九岁或者三十出头,可能是伐木工或者汽车修理工或者哲学教授,弗格森说不准,但有一件事显而易见,那就是他们看起来很不高兴,接着,艾米做了一件过去一年里大概做了好几百次的事,依偎到路德身上在他的脸上亲了一下,弗格森突然明白了那两个哲学家到底在愤怒什么,不是有个黑人闯入了他们的白人领地,而是一个白人姑娘正在公共场合与一个黑人青年卿卿我我,依偎到他身上亲他 ,所以,如果你把他们当晚遇到的各种恶心事算在一起,长头发的男大学生,面容清秀的女大学生和她们的大长腿和大白牙,一群烧国旗、烧征兵卡、反对战争的嬉皮贱人,再加上他们坐在那儿喝了多少杯啤酒,每个人不少于六杯,或许最多能有十杯之后,一点儿都不意外的事情就发生了,两个哲学教授中个头大的那个从椅子上挪下来,走到他们的桌旁,对弗格森的继姐说:

你够了,姑娘。这儿可不准你这样胡来。

但还没等艾米回过神来回答,路德便说:少管闲事,先生。滚开。

我没和你说话,查理,哲学家回道,我在和她 说话。

为了强调,他还用手指了指艾米。

查理!路德夸张地大笑一声,真会说笑,你才是查理,先生,不是我,查理先生 本人。

弗格森的椅子就在那个站着的哲学家身旁,他决定站起来,给他上一堂地理课。

我猜你有点儿糊涂了,他说,我们不是在密西西比,我们是在佛蒙特州。

我们是在美国 ,哲学家回道,然后把注意力转向了弗格森。自由者的国度,勇敢者的故乡!

对你来说自由,对他们就不是,对吧?弗格森问道。

对,查理,哲学家说,要是他们继续在公共场合这样,就不行。

怎么样了?弗格森带着一丝挖苦的口气说,把怎么样了 这个字似乎说成了滚一边儿去 。

就这样,王八蛋,哲学家说。

然后他照着弗格森的脸就是一拳,厮打起来。

一切都太愚蠢了,和一个想找茬干架的种族主义酒鬼在酒吧打架,可第一拳打出来之后,弗格森除了还击还能做什么?幸运的是哲学家的朋友并没有冲上来加入,不过,霍华德和路德虽然赶紧拉架,速度还是不够快,没能阻止汤姆报警,就这样,弗格森平生第一次被逮捕,被戴上手铐,被押到警察局立案,留下了指纹,还从三个不同角度被拍了照片。夜间法庭的法官设定的保释金是一千美元(现金一百美元),霍华德、西莉亚、路德和艾米凑钱把弗格森保了出来。

两只眼睛上方都破了口,右眼的眉毛外缘永远地没了,下巴很疼,脸上到处是血,不过没有伤筋动骨,相比之下,那个攻击他的男人,三十二岁的水管工切特·约翰逊,在斗殴中被打断了鼻梁骨,去布拉特尔伯勒纪念医院住了一晚。星期一上午的传讯中,他和弗格森均以侵犯人身罪、扰乱社会治安罪和私有财产破坏罪(打架时打坏了一把椅子和几个酒杯)被提起指控,庭审日期定在了7月25号星期二。

在星期一的传讯前,农场的星期天气氛严峻,诺亚的戏剧已被忘在脑后,大家围坐在客厅里讨论前一夜发生的事情。霍华德责怪自己。他说,根本不该拉着他们去汤姆的酒吧,莫娜也同意,并且坚称整件事中她自己也有错:我早该想到别带你们去那个红脖子神经病才去的地方。西莉亚则说了半天弗格森太勇敢了 ——但打起来的时候她特别害怕,令人毛骨悚然的第一拳。艾米怒气冲冲地嚷了一会儿,咒骂自己没能勇敢地面对那个丑陋、恶心的偏执狂 ,那个人伸出手指指向她时,她只是感到一阵恐慌,太可耻了,接着,弗格森认识这么多年的艾米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双手捂在脸上哭了起来。路德是他们中最生气、情绪最激烈的那个,对于所发生的争斗最为愤慨,他严厉地责备自己不该让阿奇挨揍,他应该把他推开,用自己的黑拳头把那个王八蛋打得满地找牙。霍华德的叔叔和婶婶已经开始筹划下一步,说应该请律师来处理弗格森的事情。到下午过半的时候,无畏的艾米已经恢复了清醒,打电话给伍德豪尔新月巷,告诉她父亲阿奇摊上了麻烦 。然后她把电话交给了弗格森,他心烦意乱、心急如焚的母亲也接过了电话,他告诉她不要担心,事情没那么严重,他们不用开车来佛蒙特。但是他能说得准什么,讲出那些话时,他心里暗暗地问自己,到底会有什么在等着他?

几天过去了。来自布拉特尔伯勒、据说还不错的年轻律师丹尼斯·麦克布莱德将会为他辩护。西莉亚每个周末会来农场,因为弗格森要在审判结束后才可以离开佛蒙特州,当然,前提是法官的法槌砸下来的时候,法庭没有判他入狱一个月或者三个月或者一年。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就得像流水一样花各种钱,他死去的外公去年留给他那一万美元正一天天地变少,但至少他还有钱,不用向他母亲和丹求助。然后时间到了7月12号,听着他母亲在电话中告诉他的那些消息,弗格森发现自己很难想象出她所描述的场景。在他私人的小战斗期间,一场公共梦魇开始在纽瓦克的大街小巷蔓延,这座他曾度过人生最初几年的城市正在熊熊大火中化为灰烬。

种族战争。不是报纸上报道的种族骚乱,而是不同种族之间的战争。在几天的混乱与杀戮中,国民警卫队和新泽西州警察一共开枪射杀了二十六人,其中二十四人是一种肤色,两人是另一种,此外还有数以百计甚至千计的人被打伤,其中包括诗人、剧作家勒鲁瓦,这位纽瓦克的居民、已故的弗兰克·奥哈拉曾经的密友,在中区查看破坏情况时,被警察琼斯从车里揪出来,押到当地警察局,关进拘留所,并且遭到了一名白人警察的殴打,以至于琼斯以为自己快要死掉了。那个打他的警察,曾经是他的高中同学。

听艾米说,邦德一家人倒是没有受到任何伤害。路德在萨默维尔躲过了战争,十六岁的塞皮正和瓦克斯曼夫妇在欧洲旅行,邦德夫妇则设法逃过了子弹、警棍和拳头的袭击。在一千声悲痛、恐怖与气愤的哭嚎中,终于听到了一句哈利路亚。弗格森的故乡成了《废墟之都》,好在邦德一家四口安然无恙。

经历这一切的同时,他还得准备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人生。庭审开始八天前,纽瓦克的战争结束了,又一场六日战争,与达娜的以色列那场六日战争作伴,无论参战者明白与否,这都是一场两败俱伤的战斗,弗格森每天去布拉特尔伯勒见律师,为诉讼做准备时,会猜想他是否也会失去一切,胡思乱想、担惊受怕,他的五脏六腑似乎都开始慢慢散开,内脏和肠子那些千回百转的管子一点点地松开,迟早会冲破他的肚子,洒在布拉特尔伯勒的主街上,一群饥肠辘辘的狗会跑过来吃掉它们,感谢全能的狗神保佑与他的慷慨。

麦克布莱德沉着、冷静,抱持谨慎的乐观态度 ,明白他的委托人不是那晚的挑事者,再加上五名目击证人为他作证,五名可靠的目击证人 ,都是高等院校的学生,他们的证词肯定要比切斯特·约翰逊那位醉醺醺的朋友罗伯特·艾伦·加德纳可能提供的虚假证词更有分量。

弗格森被告知,他的案子的主审法官是普林斯顿大学一九三六届的毕业生,也就是说,威廉·t伯多克很有可能是弗格森的奖学金资助人戈登·杜威特的同学,甚至是朋友。但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却很难说。考虑到这个案子不是由陪审团裁决,生杀大权完全在伯多克法官的手中,弗格森心里很希望这会是件好事。

22号晚上,离庭审的预定日期还有三天,路德打电话给农场,要和阿奇讲话。霍华德的婶婶把电话交给弗格森后,一阵新的恐惧席卷了他的全身。发生什么了?他心想。路德是要打电话说他星期二不能去法庭了吗?

不是这个,路德说,我当然会出庭作证了。我是你的明星证人,不是吗?

弗格森对着电话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可就指望你了,他说。

电话的另一头,路德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还是没有说话,停顿的时间比弗格森料想的还要长。听筒里传来的只有刺刺拉拉的杂音,仿佛路德的沉默不是沉默,而是他脑子里各种想法互相碰撞发出的声音。终于,他说:你还记得a计划和b计划吗?

嗯,记得。a计划:合作。b计划:不合作。

对,简而言之就是这样。但我现在想了个c计划。

你是说还有别的选择?

恐怕是这样。“再见——好运”的选择。

这是什么意思?

我现在是从我父母在纽瓦克的公寓给你打电话。你知道纽瓦克这些天是什么情景吗?

我看过照片。街区整片整片地被毁了。烧得一干二净,楼倒房歪。世界一端的末日。

他们是想把我们杀了。阿奇。他们不只想把我们赶走,而是想我们死。

不是所有人,路德,只有那些最坏的人这么想。

但掌权的恰恰是他们。市长、州长和将军们。他们想把我们一举剿灭。

这些和c计划有什么关系?

在这以前我一直都在主动合作,但发生了上个星期的事情后,我觉得不能再这么做了。然后我考虑了一下b计划,但一想就觉得喘不上气来。黑豹党现在已经成了一股军事力量,他们在做的事情,正是我觉得a计划失败后我会做的事。买枪,自卫,行动。可他们现在看起来强大,其实不然。白人的美国不会忍受他们的所作所为,他们会一个接一个地被残杀。这样死掉的话也太愚蠢了,阿奇——白白送死。所以b计划还是算了。

那c计划是什么?

我准备离开了。用老牛仔片里的话来讲就是,拔桩子走人。星期二我会开车去佛蒙特州参加你的庭审,完事之后,我就不往南回马萨诸塞州了,我准备北上去加拿大。

加拿大?为什么去加拿大?

首先,因为加拿大不是美国。其次,因为我在蒙特利尔有一大堆亲戚。第三,因为我可以在麦吉尔大学继续完成学业。对了,我高中毕业后被那儿录取过。我敢肯定他们还会要我。

这还用说,可移民需要时间,而且如果退学的话,到时候正好是秋季学期,你会被征召入伍。

也许吧,但这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永远都不回来了。

永远不回来了?

是啊。

那艾米怎么办?

我叫她跟我一起走,但她拒绝了。

你能理解为什么吧?她的拒绝和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或许。但是就算她留在这里,也还是可以去那边看我。毕竟不是真的世界末日。

是啊,但或许是你和艾米的末日了。

或许不是什么坏事。反正我们也不可能长久。短期来说,我觉得我们只是证明什么而已,即使不是向我们,也是向别人。但那天晚上,那个白痴走到我们桌旁,威胁了我们。我们已经证明了要证明的东西,但谁想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被迫瞪着那些一辈子在瞪你、仇视你的人,直到对方放弃?生活已经够难了,我累了,阿奇,我已经快没力气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以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挺好,第二部分不太好。第一部分是庭审,基本上和麦克布莱德预测的一样。不是说在诉讼过程中弗格森一点儿都不害怕,也不是说在两个半小时的庭审中他的肠子没有差点儿又散开,好在他母亲和继父、诺亚、米尔德里德姨妈和姨夫在场,好在他的朋友们都是头脑清晰、口齿伶俐的证人,先是霍华德,然后是莫娜,然后是西莉亚,然后是路德,最后是艾米,她生动地描述了在约翰逊打出第一拳之前,他威胁的话语和动作让她有多害怕,好在约翰逊站到证人席上后,公开承认了7月1号晚上他醉得很厉害,完全记不清自己做或者没做什么。不过,弗格森还是觉得麦克布莱德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轮到弗格森作证时,问了他太多与大学有关的事情,不仅问他现在在做什么(学生),还问了他在哪儿上学(普林斯顿)、什么情况下去的(被选为沃尔特·惠特曼学者)、平均学分是多少(三点七)。因为就算这些答案明显给伯多克法官留下了印象,可它们与案件无关,而且还会被视作不正当地向他施压。最终,伯多克判定约翰逊煽动闹事的罪名成立,并处一千美元的重罚,而弗格森因为是初犯,被免除了人身侵犯的指控,只需要向汤姆烧烤酒吧的老板托马斯·格里斯沃尔德支付损害赔偿,承担购买一把新椅子和六个新酒杯所需的五十美元。这样的结果已经再好不过,他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完全、彻底地落了地,朋友和家人围上前来与他庆祝胜利时,弗格森感谢了麦克布莱德的出色辩护。也许这个人还真有两下子。普林斯顿兄弟会。如果传说可信的话,那么每个普林斯顿人都与一代代的其他普林斯顿人绑在了一起,无论是生是死,而如果弗格森确实是个普林斯顿人,他猜自己应该是了,那么谁又能说不是老虎最终保全了他呢?

他们一行十一人走出法庭,来到停车场找各自的车时,路德从后面追上弗格森,把胳膊搭在他的肩膀上,说,照顾好自己,阿奇。我走了。

但还没等弗格森回答,路德便突然转过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迅速走到了他那辆停在停车场出口附近的绿色别克旁。弗格森心想:原来该这么干啊。没有眼泪,没有夸张的表示,没有温柔的告别拥抱。就是把你的屁股塞进车里,然后开走,期待着在下一个国家能过得更好。佩服。但话说回来,如果一个国家对你来说已经不存在了,那还怎么跟它道别?这就像和一个死去的人握手一样。

弗格森望着那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十四岁时揍过他的男孩钻进车里,艾米突然也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发动机发动起来了,但就在路德踩下云雀的油门时,艾米在最后一秒拉开副驾驶的门,跳进了车里。

他们坐着车一起走了。

这并不是说她准备和他一起留在加拿大。只是意味着放弃太难,现在就松手太难了。

接下来发生的第二部分,和戈登·杜威特以及普林斯顿兄弟会的传说有关。

每年秋季学期的第一周都会举行沃尔特·惠特曼学者午宴,弗格森已经参加过两次,一次是以大一新生的身份,一次是大二学生。第一年作为第一批四名学者中的一个,站起来鞠了个躬,第二年人数增加到了八个之后,又站起来鞠了个躬,一共三道菜的鸡肉午餐,举办地点是教工俱乐部餐厅,中间还穿插了普林斯顿大学校长罗伯特·f戈辛和其他校领导的简短发言,充满希望和理想主义的发言,寄语美国的年轻一代与国家的未来,就是这类活动上你肯定会听到的那些话,不过弗格森对杜威特在第一次午宴上说过的一些东西印象很深,或者说至少对他说这些话时那种既尴尬又真诚的样子有印象,杜威特不仅谈到了他相信每个年轻人都应该有机会,无论他的出身有多么卑微 ,还回忆了他自己作为一个成长于贫穷家庭、受教于公立高中的孩子是怎样来到普林斯顿的,以及刚开始时觉得自己有多么格格不入 ,这让当时也感到格格不入的弗格森感同身受,因为听到这些话时他到学校只有三天。第二年,杜威特又站起来,基本上重复了一遍去年的讲话——但做了一点极为重要的补充。他提到了越南战争,强调了所有美国人都有责任拧成一股绳,共同击退共产主义的潮流 ,并且对越来越多反战的年轻人和被骗的反美左翼分子 进行了严厉的抨击。杜威特站在了鹰派那一边,但对于一个在美国资本主义的战壕里赚了几百万美元的华尔街神枪手而言,你还能期待他怎样?除此以外,他毕业的学校还培养出了约翰·福斯特·杜勒斯和他弟弟艾伦,这俩人在艾森豪威尔的手下分别担任国务卿和中央情报局局长时发明了冷战,如果不是他们在五十年代干的好事,美国也不会在六十年代和北越打起来。

不过,弗格森还是很乐意接受杜威特的钱,而且尽管在政治上有分歧,他对杜威特这个人倒挺喜欢。杜威特身材矮壮,长着浓浓的眉毛、清澈的棕色眼睛和方形的下巴,第一次见面时他用力地握了握弗格森的手,并且祝他在大学的冒险之旅中一路顺风 ,第二次见面时,由于弗格森在第一年的表现已经有据可查,杜威特直呼其名,说,继续努力,阿奇,我很为你自豪 。弗格森现在是他的宠儿之一了,杜威特对他的这些宠儿非常关心,密切地关注着他们的进步。

庭审后的第二天上午,弗格森同佛蒙特州的朋友告别之后驱车返回纽约。过去三个星期的煎熬让他筋疲力尽,给他留下了很多要思考的东西。酒吧的暴力一幕,纽瓦克的暴乱,手铐压在手腕上的感觉仍然记忆犹新,庭审期间肚子的绞痛,路德突然但并不鲁莽地决定要去蒙特利尔开始自己的新生活,还有艾米,可怜、痛苦的艾米疯了一样跑向路德的车。需要思考的还有他的书,那本他希望自己能写出来的书,现在,他一点点地又恢复了状态,开始从他的房间、他的书桌和他每晚 同艾米煲的电话粥中找回了安慰。8月11号,他母亲打电话告诉他,那天下午收到了一封沃尔特·惠特曼学者计划寄来的信。他是要她在电话里给他念一下呢,还是转寄到东89街?弗格森猜想不是什么重要的信,很可能是学者计划的秘书托马西尼夫人发来的信息,告诉他即将举办的午宴是9月哪天几点,所以他告诉他母亲别麻烦了,回头去邮局的时候顺便寄了就行。整整一个星期之后信才寄到纽约,但是收到信的那天早上,8月18号星期五,弗格森坐旅途大巴公司的大巴去了伍兹霍尔(庞蒂克送到修理厂小修去了),因此,直到21号星期一,他看完西莉亚回来,弗格森才拆开信封,挨了那个夏天冲他打上来的第二拳。

寄信的人不是托马西尼夫人,而是戈登·杜威特,这位沃尔特·惠特曼学者计划的创始人写来的信只有一段话,他告诉弗格森,他从以前在普林斯顿的同学、佛蒙特州布拉特尔伯勒的威廉·t伯多克法官那里,知悉了近来发生的一系列令人心痛的事件,也就是弗格森在酒吧斗殴中打断了他人的鼻子,尽管从法律上来讲,他的行为属于自卫,但从道德上来讲,他的行为应该受到严厉谴责,毕竟,他本来就不该去那种伤风败俗的场所,他去了那里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担心,怀疑他分辨是非的能力。弗格森很清楚,所有沃尔特·惠特曼学者计划的参与者,都要签署一份品德誓言,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个正人君子,主动当一个品行端正、践行公民道德的楷模,由于弗格森没能保守自己的诺言,所以他非常遗憾地通知弗格森,他的奖学金将被取消。如果弗格森愿意,可以继续在普林斯顿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但学者项目将不再为他提供学费、食宿费。您遗憾但真诚的……

弗格森拿起电话,拨通了杜威特在华尔街办公室的电话。对不起,秘书说,杜威特先生去亚洲出差了,9月10号才回来。

给内格尔打电话也没用。他和妻子正在希腊。

那他自己承担费用行吗?不,不可能。他之前给麦克布莱德开了一张五千美金的支票,自己的账户里现在只有两千多一点儿。不够。

开口跟他母亲和丹要?不,他不忍心这么做。

他母亲的日历和日程记事本项目现在已经结束了,过去十六年里一直与丹合作《小熊汤米》的菲尔·科斯坦萨中风后瘫痪在床,以后也许无法工作了。现在请他们帮忙,最不是时候。

拿出他的两千块钱,再请他们补上其余的?也许行。可明年没有那两千块之后怎么办?

而且,拿出他的两千块,还意味着他得放弃纽约的公寓。想想就可怕:纽约也没了。

可他要是不回普林斯顿,就不能再享受学生延期服役的政策。那意味着他会被征召入伍,但要是哪天被征召的话他肯定会拒绝,这又意味着他得去蹲监狱。

换个学校?不太贵的学校?可是换哪儿去?还有,时间这么紧张,他怎么可能办好转学的事?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能肯定的只有一件事:他们不想要他了。他们已经认定他不是什么好货色,所以把他踹了。

注释:

[1] 提姆(ti)、哈克·芬(huck fn)和西克·方(hick funn),则属于前面提到的斯普纳现象,但这里交换的是元音。另外,合起来可以理解为浑浊或浓重的鼻音,hick和funn(fun)合起来的意思是乡巴佬的乐趣。

[2] 辛辣(punnt)中的pun,是双关语的意思。

[3] 源于法国作家雷蒙·鲁塞尔(rayond rosel)的小说loc s,主要讲述了科学家马夏尔·坎特勒尔请一群人来他的庄园参观各种稀奇古怪的发明。loc s是庄园的名字,在拉丁语中的含义为荒无人烟之地。

[4] 此处原文为opa,在德语中意为爷爷。

[5] 原文phooric,既指二年级学生,也形容对事物一知半解而过分自信。

[6] doa,dead on arrival,指(病人等)送到医院时已死亡。

[7] 此处原文为…as she fleeth afore /fatg i follow…,其中的fleeth /afore /fatg /follow,头韵皆为f的发音(afore中的首音为短元音,重音在f上)。

[8] 诺伊斯(noyes)发音接近noise(噪音),并可被拆为no和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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