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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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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很讽刺的一点是,我和玛乔丽都没有结婚。

开艺术工坊的那些年,我们为婚纱忙得不可开交,帮助成千上万个姑娘为婚礼做准备——但是从没有人娶过我们,我们也从没嫁给过任何人。有句老话说得好:好花还需绿叶衬。 可我们连绿叶都不算!!如果非要给我和玛乔丽安个头衔的话,我们只能算是伺候好花的。

我们两个人都太古怪了,这是问题所在。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给自己定性的:怪到没人娶。(我们经常开玩笑说,也许这可以当我们下一家店的宣传语。)

玛乔丽的古怪并不难见。她就是个疯子。不仅她的穿衣风格怪(虽然她选的衣服的确可以说是怪得独树一帜),她的兴趣点也很怪:她总去九十四街的寺庙里上东方书法和呼吸 之类的课;要么她就在学怎么自己做酸奶——过程中还让我们整栋楼闻上去都有一股酸奶味;她喜欢前卫艺术,还会听安第斯山脉地区让人费解的音乐(至少在我听来是这样);她报名让心理系研究生给她催眠,为她做精神分析;她解读塔罗牌,读《易经》,还会投如尼石占卜;她找了个中医治脚,还没完没了地跟别人说这件事,虽然我已经求了她很多次不要跟别人说她的脚 。她总是跟风节食——不一定是为了减肥,而是为了变得更健康或者更超然。我记得有一年夏天,她除了桃子罐头之外什么都没吃,因为她读到这样对呼吸有好处。在这之后她又开始只吃豆芽和小麦胚芽做的三明治。

没人想娶一个吃豆芽和小麦胚芽做的三明治的怪姑娘。

我也挺古怪的。我不如承认了吧。

比如说:我的穿衣风格也自有古怪的地方。打仗的时候我穿惯了裤装,以至于现在我老是穿裤装。我喜欢自由地在城里骑自行车,但原因不止这一个——我喜欢 穿看起来像男装的衣服。那会儿我觉得(现在我依然觉得)一个女人要想看上去既漂亮又时髦,没有比穿男款西装更好的法子了。战争刚结束的时候,想买到好的羊毛织物还是很难,但我发现如果我买高质量的二手西装——我指的是二十世纪二十到三十年代萨维尔街出的款式——我就可以自己动手把它们裁剪一下,拼成衣服。我总是想象这些衣服会让我看起来像葛丽泰·嘉宝。

我要说,战争结束后,女性打扮成这样并不时髦。没错,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那会儿,女性是可以穿男款西装的。这几乎会被当作爱国的表现。但战争刚一结束,女人味就变本加厉地卷土重来了。一九四七年前后,时尚界被克里斯汀·迪奥和他自以为是的“新风貌”裙装绑架了——束紧的腰身,宽大的裙摆,高挑的胸线和圆润的肩线。新风貌的用意是向全世界证明,战争年代的匮乏结束了,现在我们想怎么挥霍丝绸和网布就可以怎么挥霍,只不过是为了好看点、有女人味点、让衣服上的花边更多一点。做一条新风貌的裙子可能要用掉长达二十三米的布料。你穿着这东西 下出租车试试。

我很讨厌这种风格。一方面是因为我没有穿这种裙子所需要的性感身材,我的大长腿、瘦高个和小胸脯一直更适合宽腿裤和宽松的上衣。还有实用性的问题,穿着这种鼓鼓囊囊的裙子我没法干活。工作日的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地上度过的——跪在地上弄花纹,或者围着正在被我量尺寸的女客人爬来爬去。为了能自由移动,我需要裤子和平底鞋。

所以,我拒绝了时下的流行趋势,走了自己的路——就像艾德娜·帕克·沃森曾教给我的那样。这让我跟那个时代格格不入。我当然没有玛乔丽那么古怪,但我依然很不寻常。不过我确实发现,从服务女客人的角度而言,我这身裤装配外衣的制服效果很好。我的短发也给了我心理优势。在我的外表没有那么强的女人味之后,我向年轻的新娘(和她们的母亲)传递了一个信息,那就是我不会对她们造成任何威胁,或构成任何竞争。这非常重要,因为我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但因为职业需要,我还是别太 有魅力为好。即便是在试衣间这种私密空间里,你也永远不能把新娘子比下去。这些姑娘不希望在挑选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条裙子时,看到一个性感女郎站在她们身后——她们希望看到一个温文尔雅、一身黑衣的裁缝站在一旁,听候她们调遣。于是,我成了那个温文尔雅的裁缝——我乐意至极。

我身上另一个奇怪的地方,在于我多么喜欢独立。美国历史上没有哪段时期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更崇尚婚姻,但我发现我就是提不起兴趣。这让我成了十足的异类——甚至差不多算是离经叛道了。但战争年月的苦难已经把我变成了一个既自信又足智多谋的人,而且跟玛乔丽一起做生意也让我有了自己做主的感觉——所以,也许我只是觉得我不再需要 靠男人来达到很多目的了。(如果让我说实话的话,其实只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

我发现,我很喜欢自己一个人住在婚纱精品店楼上这个可爱的房间里。我喜欢我这个小地方,它有两扇让人心情舒畅的天窗,有一张无比小的床(它俯瞰着我身后小巷中的一棵玉兰),还有一间我亲手漆成桃红色的小厨房。在我把这个空间据为己有之后,我马上就适应了自己的怪癖——比如把烟灰抖进厨房窗外的花盆里,或者半夜起来把灯全都打开读悬疑小说,或者把凉了的意大利面当早餐吃。我喜欢穿着居家鞋在家里走来走去——从没有一次让鞋子碰到过地毯。存放水果的时候,我不喜欢把它们随意扔在碗里,而是喜欢在亮堂堂的厨房操作台上把它们整齐地码成一排。如果你告诉我有个男的要搬到我可爱的小屋里住,那感觉会像是入室抢劫一样。

更重要的是我开始思考,也许到头来婚姻对女人来说并不是笔好买卖。当我环顾我认识的所有结婚超过五年或十年的女性时,我没觉得谁的生活会让我感到嫉妒。浪漫淡去之后,那些女人活着似乎全都是为了没完没了地伺候丈夫。(她们要么开心、要么心怀憎恶地伺候着她们的男人——但她们都在伺候 。)

我必须得说,对于这样的安排,她们的丈夫似乎也并不喜出望外。

我是不会跟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交换人生的。

好吧,好吧——说句公道话,也并没有人求 我嫁给他。

至少在吉姆·拉尔森之后没有。

不过我确实觉得一九五七年时,我从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一个高级理财经理的求婚中死里逃生了。那是华尔街上的一家私人银行,被不可言说的谨小慎微和惊天的财富裹得密不透风。那是金钱的殿堂,而罗杰·奥尔德曼则是它的大祭司之一。他有一架水上飞机,你能想象得到吗?(一个人要水上飞机有什么用?他是间谍 吗?他要给自己在孤岛 上的军队空投物资吗?真是可笑。)但关于他我要说,他的西装是顶级的,而穿着刚刚熨过、还很合身的西装的帅哥,总会让我意欲难平。

实际上,他的西装把我弄得如此意难平,以至于我说服自己跟这个男人谈了一年多的恋爱——尽管每当我审视内心,想找到我爱罗杰·奥尔德曼的证据时,我都找不到爱存在的痕迹。然后有一天,他开始谈论万一哪天我们决定离开这座糟糕透顶的城市,我们要在新罗谢尔住什么样的房子,这时我清醒了。(注意,新罗谢尔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只是我真切地知道,哪怕只在新罗切尔住一天,我也会想亲手把自己的脖子扭断的。)

在这之后不久,我就委婉地了结了我们的关系。

但跟罗杰上床的时候,我还是很享受的。那不是世界上最让人兴奋或最具花样的性,但它起效了。它让我“欲死欲仙”的,像我和西莉亚过去常说的那样。我一直很惊讶,安吉拉,我多么轻而易举就能让自己的身体在性爱中变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哪怕是跟最不起眼的男人也是如此。当然,从长相方面来说,罗杰并非不起眼,实际上他相当好看(虽然有时候我希望自己别这么 招架不住长相帅气的人,但没办法:我就是招架不住),但他并没有撩动我的心。即便如此,我的身体依然感激与他的相遇。实际上,这些年我逐渐发现,我在床上总能有个盛大的收尾——不只是跟罗杰·奥尔德曼,跟任何人都是如此。不论我的头脑和内心对一个男人多么冷漠,我的身体总能激情满满、兴高采烈地回应他。

完事之后?我总是希望那个男的回他自己家去。

也许我应该退几步,解释一下在战争结束后,我又开始任“性”而为了——而且还很乐此不疲呢。尽管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把自己描绘成了一个衣着混搭、留着短发的独居老姑娘,但让我说清楚一点:我不想结婚,并不意味着我不想上床。

而且,我还是很漂亮。(我留短发一直很好看,安吉拉。我不是来跟你说谎的。)

事实是,走出战争之后,我对性的渴望比以往更加强烈。要知道,我受够了缺这缺那。在造船厂艰苦工作凑合过来的那三年(也就是独自一人索然无味度过的那三年)使得我的身体不仅疲倦,而且不满。战争结束之后我有种感觉,那就是我的身体不是为 这个而生的。我不是为了干活,然后睡觉,然后第二天接着干活——没有乐子可享,也没有刺激可找——而生的。生活一定不只卖苦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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