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2)
尽管如此,下星期天普里斯小姐主动提出要带他去参观卢浮宫时,菲利普还是接受了。她领他去看《蒙娜丽莎》。菲利普望着这幅名画,心里微微感到有些失望。但他以前曾把沃尔特·佩特对于这幅画的评论,也就是给这幅举世闻名的画添加了几分美感的珠玑妙语念得滚瓜烂熟。此刻,菲利普便把这段话背给普里斯小姐听。
“那完全是文人在舞文弄墨,”她用略带几分轻蔑的口气说,“你可不要理会那一套。”
她指给他看伦勃朗[1]的画作,同时还对这些作品作了一番恰如其分的介绍。她在《埃墨斯村的信徒》那幅画前面站住了脚。
[1] 伦勃朗(1606—1669),荷兰画家,擅长运用明暗对比,讲究构图的完美,尤善于表现人物的神情和性格特征。
“如果你能感受到这幅画的妙处,”她说,“那么你对绘画也算懂得点门道了。”
她又让菲利普看了安格尔的《女奴》和《泉》。范妮·普里斯是个强横霸道的向导,不让菲利普去看自己想看的画,硬要菲利普赞赏她所推崇的作品。她对学画极其认真,有股拼劲。菲利普从长廊的窗口经过,窗外的杜伊勒利宫色彩鲜艳,充满阳光,风格典雅,好像拉斐尔笔下的一幅画作,他禁不住喊道:
“嘿,真美啊!咱们在这儿待一会儿吧。”
普里斯却冷淡地说:“好吧,就这样吧。不过咱们是来这儿看画的。”
秋天的空气轻盈欢快,充满活力,菲利普感到十分兴奋。靠近正午的时候,他们站在卢浮宫宽敞的庭院里,菲利普真想像弗拉纳根那样,大喊一声:让艺术见鬼去吧!
“嘿,咱们一起上米歇尔大街,找家餐馆去吃些点心,怎么样?”菲利普提议说。
普里斯小姐怀疑地朝他瞅了一眼。
“我已经在家里准备好了午饭。”她说。
“那也没关系,你可以留着明天吃嘛。就让我请你一回吧。”
“不知道你干吗要请我?”
“这会叫我感到高兴。”他笑嘻嘻地回答。
他们过了河,在圣米歇尔大街的拐角处有家餐馆。
“咱们进去吧。”
“不,我不进去,这家馆子看上去太高档了。”
她不由分说地朝前走去,菲利普只好跟在后面。没走几步,他们又来到一家小餐馆跟前,在那儿人行道的凉篷底下,已经有十来个客人在用餐。餐馆的橱窗上写着几个白色大字:供应午餐125法郎包括酒资[2]。
[2] 原文是法语。
“咱们不可能吃到比这更便宜的午饭了,这地方看上去也怪不错的。”
他们在一张空桌子旁坐下,等侍者给他们送上煎蛋卷,那是菜单上的第一道菜。菲利普开心地端详着过往的行人,似乎对他们充满兴趣。他虽然有点儿困倦,心里却十分快·活。
“哎,瞧那个穿罩衫的男人,真有趣!”
他朝普里斯小姐瞥了一眼,令他惊讶的是,他看到她一点也不理会眼前的景象,而只是低头瞅着自己的菜盘子,两颗沉甸甸的泪珠正顺着脸颊滚落下来。
“你究竟怎么啦?”他惊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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