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文学 > 人性的枷锁 > 第55节

第55节(1/2)

目录

菲利普对医科学生生活的看法,也像他对一般公众的看法一样,是以查尔斯·狄更斯在十九世纪中期所描绘的社会生活画面作为依据的。不久他就发现,鲍勃·索耶[1]就算实有其人,也跟眼下的医科学生毫无相似之处。

[1] 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一个人物,医科学生。

从事医疗职业的人员鱼龙混杂,其中自然也有懒散成性的冒失鬼。他们认为学医不费什么力气,可以吊儿郎当地混上几年;待到钱财都用完了,或是怒气冲冲的父母不肯再供养他们,便离开了医学院。另一些人觉得考试实在太难,接二连三的考场失利使他们丧失了勇气。他们一跨进那令人生畏的联合课程委员会的大楼,就惊慌失措,把先前背得滚瓜烂熟的内容都忘了。年复一年,他们一直是年轻学生们嬉笑嘲弄的对象。最后,他们中间有些人总算勉强通过了药剂师考堂的考试;有些人则没有取得资格,只好充当医生助手,那是一个完全听凭雇主摆布的不稳定的职位。他们的命运就是贫困和酗酒。天知道他们会有怎样的结局。可是,大多数医科学生都是一些勤奋用功的小伙子。他们出身于中产阶级家庭,家里给的钱款,足以使他们维持原来习惯了的体面的生活方式。有许多学生,父辈就是做医生的,他们已经显出一副行家里手的气派。他们的事业前途也早规划好了:一旦取得资格,便去申请医院的职位,在担任了这个职位(也许当一名随船医生,去远东跑一趟)之后,就跟他们的父亲一起在乡间挂牌行医,安度余生。至于那一两个事先已被认定为出类拔萃的学生,他们每年领取到各种理应获得的奖品和奖学金,得到医院里的一个又一个职位,成为医院里的正式员工,最后在哈莱街开设一家私人诊所,成为一两个科目的专家。他们业务兴旺,声名显赫,拥有不少头衔。

医生这个职业是唯一不受年龄限制、随时可以有机会用来谋生的职业。就拿菲利普那个年级的学生来说吧,有三四个人已经不再青春年少。有一个人当过海军,据说是因为酗酒而被开除了军籍,他今年三十岁,脸红扑扑的,举止粗鲁,说起话来粗声大气。另一位已经成家,有两个孩子,他上了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的当,把手里的钱都丢光了;他弯腰曲背,好像承受不了生活的重负;他默不作声地埋头苦读,显然知道自己到了这样的年龄,要把书本的内容背熟记住可不容易,而他的头脑已经不灵活了。看到他这么勤奋用功,实在令人难受。

菲利普在自己的那套小房间里相当自在。他把书籍排列整齐,再把自己手头的一些画和素描都挂在墙上。在他楼上,也就是有客厅的那一层,住着一个名叫格里菲思的五年级学生,但菲利普很少见到他,一方面是因为他大部分时间待在医院病房里,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上过牛津大学。凡是以前在大学里混过的学生经常聚在一块儿。他们采用了年轻人出于本性会采用的各种手段,好让那些时运欠佳的人深深地感到自己低人一等;他们那副目空一切的超然神态,别的学生都觉得受不了。格里菲思高高的个儿,长着一头浓密的红色鬈发,蓝眼睛,白皮肤,嘴唇鲜红。他是那种每个人见了都会喜欢的幸运儿,总是兴高采烈,样子欢快。他能胡乱地弹奏几下钢琴,还可以兴致勃勃地唱几首滑稽歌曲,而且每天晚上,当菲利普待在冷清的屋子里看书的时候,总能听到格里菲思的那伙朋友在楼上不住地叫嚷,哄然大笑。菲利普想起自己在巴黎度过的那些令人愉快的夜晚:他同劳森、弗拉纳根和克拉顿坐在画室里,共同谈论艺术与道德,讲述眼前所遇到的风流韵事,展望将来如何名声远扬。菲利普心里相当懊丧。他觉得做出一个英勇的姿态很容易,但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就难了。最糟糕的是,他对目前所学的东西似乎感到厌烦。解剖示教讲师的提问使他头痛;听课时老是心不在焉。解剖学是一门枯燥无味的学科,尽叫人死记硬背那一大堆细节,解剖实验也使他觉得讨厌。其实不用费多大劲就能从书本上的图表或病理学陈列馆的标本中了解神经和动脉的确切位置,他实在看不出辛辛苦苦地解剖那些神经和动脉有何用处。

菲利普偶尔也交几个朋友,但跟他们并没有什么深交,因为他在同伴面前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话好说。有时他对他们所关心的事,也尽量表示出兴趣,但又觉得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屈尊俯就。菲利普也不是那种人,一谈起引起自己兴趣的话题,就根本不管听的人是否感到厌烦。有个同学听说菲利普曾在巴黎学过绘画,自以为和他兴趣相投,便想跟菲利普探讨艺术。但是,菲利普无法忍受和自己不同的观点;况且,他很快发现对方的看法因循守旧,便嗯嗯啊啊地不多说了。菲利普想讨大家喜欢,但又不愿主动接近别人。他担心遭到冷遇而不敢对别人显得亲切殷勤。他仍然极为腼腆,便用冷冰冰的沉默来加以掩饰。他在皇家公学的那一段经历似乎又要重演了,但医科学生在这儿的生活相当自由,他可以尽量不跟别人来往。

菲利普渐渐地跟邓斯福特亲近起来,这倒不是出于菲利普的个人努力。邓斯福特就是他在开学时认识的那个气色很好、身体厚实的小伙子。邓斯福特之所以喜爱菲利普,只是因为菲利普是他在圣路加医学院里结识的第一个人。邓斯福特在伦敦没有朋友,每逢星期六晚上,他跟菲利普总习惯一起去歌舞杂耍剧场,坐在正厅后座看歌舞杂耍表演,要不就是去戏院,站在顶层楼座上看戏。邓斯福特生性愚笨,但脾气温和,从不生气。他总讲些毫无新意的话,即便有时受到菲利普的嘲笑,也只是微微一笑。他笑得真甜。尽管菲利普把他当作打趣的对象,但心里仍然很喜欢他。他觉得邓斯福特直率得有趣,而且也喜欢他随和的性情:邓斯福特身上的迷人之处,正是菲利普深深地感到自己所缺少的。

他们经常去议会街上的一家点心店用茶点,因为邓斯福特赏识那儿的一个年轻女招待。菲利普看不出那个女子有什么娇媚动人的地方。她又高又瘦,臀部狭窄,胸·部就像男孩那样平平坦坦。“要在巴黎,谁也不会瞧她一眼。”菲利普轻蔑地说。

“她那张脸可真漂亮!”邓斯福特说。

“脸有什么要紧?”

她相貌生得小巧端正,蓝蓝的眼睛,低而宽阔的脑门(莱顿勋爵[2]、阿尔马·泰德马[3]以及其他许多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画家,都劝诱世人相信这种低而宽阔的脑门乃是一种典型的希腊美),头发看上去十分浓密,经过精心梳理,有意让几缕被她称作“亚历山大刘海”的青丝垂在额前。她患有严重的贫血症,薄薄的嘴唇十分苍白,细嫩的皮肤微微发青,就连脸颊上也没有一丝血色,嘴里的牙齿长得倒很整齐。她干活时总小心在意地避免糟蹋自己那两只又瘦又白的纤手。伺候客人的时候,她总露出一副厌烦的神色。

[2] 莱顿勋爵(1830—1896),英国画家、雕塑家。

[3] 阿尔马·泰德马(1836—1912),英国画家。

邓斯福特在女人面前显得十分腼腆,始终未能顺利地与她交谈。他央求菲利普帮他一把。

“你只要替我开个头,”他说,“接下去我自己就能对付了。”

为了让邓斯福特高兴,菲利普就主动跟女招待攀谈,但她嗯嗯啊啊地不想多说。她已经暗自估量过了,他们只是些毛孩子,大概还在念书。她对他们不感兴趣。邓斯福特发现有个长着浅棕色头发、嘴唇上面留着一撮又短又硬的小胡子的男人,看上去像是德国人,每次走进店来,女招待总是殷勤相待;而他们想要点什么,非得招呼两三次她才答应。她对那些不认识的顾客神情冷淡,傲慢无礼;要是她在跟朋友讲话,有急事的顾客不管叫她多少遍,她也全然不理。至于那些前来用点心的女客,她也有一套应付的本领:既放肆无礼地激怒她们,却又把握分寸,不让她们抓到什么好向经理告状的机会。有一天,邓斯福特告诉菲利普,她的名字叫米尔德丽德。他听到店里另一个女招待这么称呼她的。

“多难听的名字。”菲利普说。

“为什么?”邓斯福德问道,“我倒喜欢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太虚夸不实了。”

碰巧这天德国客人没来。女招待把茶点端来的时候,菲利普面带笑容地说:

“你那位朋友今天没来呢。”

“我不明白你这话的意思。”她冷冷地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