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康威的伯乐是我(1/2)
他是我妹妹凯蒂介绍的。凯蒂住在萨福特郡,她把她的孩子送到了当地的私立学校上学。艾伦是学校里的一名英语老师,他刚刚完成一本小说,一部名为《阿提库斯·庞德案件调查》的侦探小说。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发现凯蒂认识我的——我猜一定是凯蒂告诉他的,不过是他主动向她询问,能不能拿给我看看。我和我妹妹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但是我们的关系很好;看在她的面子上,我答应看看。起初,我不看好这部作品,因为通过关系送到手上的书稿都鲜有佳作。
可这部作品让我很惊喜。
艾伦的作品有几分英国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影子,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一栋乡间村舍里的谋杀案,情节错综复杂,出场人物性情古怪却不引人反感,侦探作为局外人来到村里探案。故事发生在一九四六年,二战刚刚结束,虽然他在细节上轻描淡写,但还是设法捕捉到了那个年代的感觉。庞德是个很有同情心的人,实际上,他是集中营里的幸存者——我们最后删减了一些篇幅——给他增添了几分神秘感。我喜欢他的日耳曼风度,尤其是他对待自己的作品《犯罪调查全景》的痴迷。这本书之后也成为一个经常出现的人物标志。故事背景设置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这也让整部小说的节奏更加舒缓:没有手机、电脑、取证,也没有即时通信。我觉得书稿还有不足之处。他的写作有时候太过讨巧了,感觉好像是在刻意营造一种效果,而不是老老实实地讲故事。可当我读到尾声,我已经决定要将它出版,这也是我为三叶草图书公司签下的第一本书。
然后,我见到了作者。
我不喜欢他。我很抱歉这么说,但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有些高冷。你一定在书的勒口上见过他的照片——瘦削的脸颊、精心修剪的银发、戴着圆形镜片的金属框架眼镜。在电视机前或是收音机里,他总是可以谈笑风生,有种从容不迫的魅力。可他当时完全不是。那时他身材虚胖,有些超重,西装袖子上沾着粉笔灰。他曾经动辄咄咄逼人,又急于取悦别人。他直言不讳地告诉我,他想成为一名作家,出版自己的作品;但是当这一天终于到来,他却几乎没有流露丝毫热情。我看不透他。当我提出,希望他可以对书稿做一些修改的时候,他的愤怒之情溢于言表。他是我见过的最不懂幽默的那类人。后来,凯蒂告诉我,他从不招孩子们喜欢,我想我知道原因。
尽管如此,我不得不说,我也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的第一印象,有些会面就是如此。我们在一家环境优雅的餐厅安排了午餐——我、他,还有查尔斯。那天大雨滂沱,毫不夸张地说,真的是倾盆而下。我在城里的另一头开会,出租车一直没到,于是我不得不穿着高跟鞋跑了半英里。我迟到了,头发湿答答地贴在脸上。我的衬衫湿透了,透出里面的胸衣。我落座的时候还打翻了一杯酒。我的烟瘾犯了,很想抽根烟,这让我整个人显得有些急躁。我记得我们因为书中某个部分还争执了几句,实在可笑。他把所有嫌疑人都聚集在图书馆里,我只是觉得这个情节设置太老套了,但实际上那不是聊这件事的合适时机。后来,查尔斯很生我的气,他生气没有错。我们有可能因此损失一位作者,很多其他出版商都会有兴趣签下这本书,特别是他承诺可以签下整个系列。
事实上,查尔斯接替了我的工作,当天大部分谈话都是由他来负责,结果就是,艾伦成了他的作者;也就是说,所有大大小小的图书节都是查尔斯去参加——爱丁堡国际图书节、海伊文学节[1]、牛津文学节、切尔滕纳姆文学节。查尔斯有人脉,而我负责出书。我全程通过一款实用便捷的软件编辑加工稿件,这意味着我们甚至不需要面对面交流。想起来很可笑,我和他一起工作了十一年,却从没去过他家里:这有些不公平,毕竟我付出了那么多辛劳。
当然,他每次来办公室的时候,我不时能见到他。我不得不承认,他越成功,就越有魅力。他买了昂贵的衣服,出入健身房,开着一辆宝马i8硬顶版跑车。如今,作家都必须善于在媒体面前作秀。很快,艾伦·康威就频频出现在许多节目的摄影棚里,如《图书秀》(the book show)《怀特东西》(the wright stuff)《提问时间》(estion ti)等。他参加宴会,出席颁奖仪式,在各类大学演讲。他成名时已是不惑之年,可似乎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的变化不只如此。我最初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结婚,有一个八岁的儿子;不过那段婚姻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
看看我写的文字,语气多少有些幻灭,就好像我憎恶他的成功,而这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我,但我根本没有这么想。我不在乎他怎么看我,我非常乐意看见他和查尔斯出席各大文学节,而与此同时我埋头实干,编辑稿件,监督图书的各个制作流程。到头来,这些才是我看重的。事实上,我的确热爱这份工作。我是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长大的,当我坐飞机的时候、在沙滩上放松的时候,没有比一本侦探小说更适合休闲的读物了。《大侦探波洛系列之骇人命案事件簿》里的每一集我都看过。我从来不去猜凶手是谁,只是迫不及待地想看到那一幕:侦探把所有嫌疑人召集到一个房间里,仿佛魔术师凭空变出了一条丝巾,把重重疑点解释清楚。所以,这就是我想说的重点:我是阿提库斯·庞德的粉丝,可这不意味着我也必须是艾伦·康威的粉丝。
从查尔斯的办公室里出来,我接到几个电话。不知为何,我们还没报警,警方也未知晓这封信的存在,就已经有艾伦自杀的风言风语传出,还有记者在跟进这条新闻。出版界的朋友打来电话慰问。卡令街古籍书店计划在橱窗展示他的书,向我询问有没有签名本。那天早上,我不停地想到艾伦——但是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却是那部缺少案情揭秘的侦探小说,而说起这个,我就想到,我们的夏季出版计划存在一个致命漏洞。
吃过午饭,我回到办公室,去见查尔斯。
“我和警察通过话了,”查尔斯告诉我,那封信仍然摆在他面前,旁边是信封,“他们要派人来取。他们说我不应该碰它。”
“奇怪,你不打开又怎么能知道?”
“就是。”
“他们有告诉你他是怎么做到的吗?”我问道。我口中说的“做到”其实就是“自杀”。
查尔斯点了点头。“他的住宅连着一个塔楼。我上次去他家——大概是三月或四月的时候——我其实还和艾伦说起过这件事。我提醒他那座塔楼有多危险,只有一堵矮墙,没有栏杆或其他防护。有趣的是,当我听到他出了意外,我立刻就猜想,他一定是从那座该死的塔楼失足坠落的;可现在看来,他似乎是自己跳下去的。”
两个人沉默了很久。通常,查尔斯和我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但这一次我们却故意避开了对方的目光。出了这样的事,真是太可怕了。我们俩都不想面对。
“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我打破沉默。这个问题压在我心里,一直都没有问出口,但在通常情况下,这才是我最想知道的事。
“嗯,我周末的时候看了,非常喜欢。在我看来,完美无缺。当我读到最后一页,我想我和你一样愤怒。我第一反应是,一定是办公室里的哪个姑娘打错了稿子。她打印了两份稿件,一份给你,一份给我。”
他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杰迈玛在哪儿?”我问道。
“她离开了。你在路上的时候,她来交了辞呈。”突然,他一脸疲倦,“她选的真不是时候。先是艾伦的事,还要操心劳拉。”
劳拉是他怀孕的女儿。“她怎么样?”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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